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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男人,站起來,不在乎別人怎麼想,你要過自己的生活,而不是別人的生活,不管別人的腦子有沒有問題,你只需要做你認為正確的事情。
如果家裡人想逼著,頂多會互相說對方的壞話,惹惱一下,也拿不出什麼有效的辦法來制裁,只要忍著,如果對方來騷擾他們,別生氣,上法庭也沒什麼大不了的,對方拿不出什麼實質性的證據, 但這對自己有益。
總之,保持冷靜,讓對方在那兒看異眼,反正我國的婚姻制度並不需要父母來決定孩子的終身大事,在我看來,他們直接登記,木頭已經上船的時候就沒什麼好說的了,等冷靜下來再舉行正式的婚禮也不遲。 如果對方執意騷擾他,你也不想理他,越不理他,他就越精力充沛,當他無聊累的時候,他就沒事了。
此外,只有你知道自己的幸福。 如果你為家人感到難過,冷靜下來,仔細想想你的人生是給誰的,你是對不起父母,還是為自己的生活感到愧疚或難受,這確實是乙個艱難的選擇,但說白了,你是為自己而活,如果你的父母有責任, 他們會為他們的孩子感到高興和寬慰。
你的命運掌握在自己手中,如果你不想後悔一輩子,你可以採取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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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只是乙個在婚姻中提出建議的人,就像這裡的每一位網友一樣,最後也是最關鍵、最重要的決定權還是掌握在當事人手中,想想自己有多愛,問問自己你的愛有多深,就會有答案。 無論如何為自己做出幸福的選擇,也祝願所有真正相愛的人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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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一些不該說的話
你應該勸他服從他的父母。
我們這個世界上的人,有時不得不面對很多無助。
因為我非常愛他。
為他想想看。
多想想他的父母。
不是因為你的感受。
他和你失去了太多。
這真的值得嗎,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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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你這樣的垃圾問題太多了,沒有什麼放不下,真的,我只是從這裡來,告訴你,你的男朋友真的不值得你愛,他現在不是愛你的人,而是乙個替代品,乙個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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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三思而後行,因為真西的愛勝過一切,如果為了真愛,心就掉進海浬。 但你應該向他的父母解釋一切,我想他會明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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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敢地為你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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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以愛為藉口。 有本事的,應該先拿到結婚證。 我不能強迫你離婚,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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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還年輕,你還很天真! 等你長大了,你會覺得這段早戀是多麼幼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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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廂情願是王道。
我愛她,只希望她快樂,我就是這樣,尊重他的選擇。 至於房東為什麼沒有心痛,也許是因為他絕望了很久,知道不可能回來了,胸悶只能說明你把那種感覺埋在了心底,連你自己都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