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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的房子可以繼承,但土地和宅基地不能繼承:
1.現行法律允許農村宅基地使用權與房屋繼承權一併繼承;
2、農民宅基地上房屋的繼承,可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一)繼承人為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符合申請宅基地條件的,經批准後可取得繼承房屋的宅基地;
2)不符合申請條件的,可以將房屋出售給其他符合申請條件的村莊,如果不願意出售,則房屋不得翻新、改建、擴建,宅基地在無法居住狀態時由集體經濟組織收回;
3)繼承人為城鎮居民的,應當按照上述不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的情形辦理。
1.宅基地使用權的轉讓必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轉讓人擁有兩套以上農村房屋(含宅基地);
(二)同一集體經濟組織內成員的轉移;
(三)受讓人沒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權分配條件的;
(四)轉讓須經集體組織同意;
5)宅基地使用權不得單獨轉讓,土地應當與房屋一併轉讓。
二、宅基地使用權不得單獨轉讓,下列轉讓視為無效:
(一)城鎮居民購買;
2)由法人或其他組織購買;
(三)轉讓人未經集體組織批准;
(四)轉讓給集體組織成員以外的人;
5)受讓人已有房屋,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條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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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可能看起來很複雜,但並不簡單:
1、按照國家民俗習俗,母親的第乙個男孩隨養父姓,因此具有繼承養祖父遺產的主要資格;
2、如果你的戶口還在這個村子裡,那麼你就有權在這裡居住,你可以要求村委會出具證明你對這個宅基地的繼承權;
3、按照繼承順序,父母的財產由你哥哥和你平分; 父親去世後,哥哥贍養養父母的責任就完成了,母親帶著你去別處再婚,所以養父母的財產應該由哥哥繼承。
4.如果年度房屋現在存在,那麼您擁有房屋50%的繼承權; 如果已經損壞或丟失,新房子與您無關。
5、主張權利,需要利用村里的長輩進行協調,如果協調失敗,就訴諸法律。 但是,勝訴的可能性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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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要看現在房子的房產證是誰的名字,開頭是誰的名字,如果是你爸爸或者媽媽的,既然有遺囑,當然你有份,但是房子是重建的,不知道房證有沒有改了, 如果更改名稱,則必須拿出原始的房地產證書並遺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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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已經重建了,地契在你大哥的名下,你可能沒什麼可分享的。 但是在打官司的情況下,你之前的遺囑會有一些用處,如果你的母親還在,它會對你更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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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你問的問題昨天很多人都看到了,沒有。
問題1:你沒有房子的份額。
問題2 打官司,首先要確定房子是不是你哥哥的,答案是肯定的。 你沒那麼在意,房子被沖走了之後,就等於沒了。 自己建造它的人的名字也是寫它的人的名字。
因此,請確保該物業歸您的兄弟所有。 然後是繼承權,他的女兒是第一順位繼承人,你沒有繼承權。
我的答案可能與你的想法大相徑庭,但這就是現實。 不要再想那所房子了,在法律上你根本不可能得到它。
過去一去不復返了,好好活著。 祝你一切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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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沒有你的份額。 房子的重建不是從原來的房子建造的,重建屬於原來的收購,房子的產權名稱也是你哥哥的名字,所以沒有你的份額。 但是,因為以前的房子有你的一半,所以你只能要求賠償舊房子市場價格的一半。
證據目錄:老房子財產證明、房屋被水沖走後的市場價值、遺囑。 這三個證據是主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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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的,一半。
2.原始遺囑。
這只是個人意見,如果您進行法律訴訟,我希望您諮詢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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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比較複雜,建議親自諮詢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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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了,我拿起它,我上樓,我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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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可按繼承繼承。 如果農村住宅是死者去世時留下的合法財產,則可以作為遺產繼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一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 有遺贈、贍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百一二十七條 繼承依次為:(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2)二階: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一等繼承人繼承,二等繼承人不繼承; 沒有一等繼承人的,由二等繼承人繼承。 就本部分而言,“子女”一詞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收養子女和有受撫養關係的繼子女。
就本部分而言,“父母”一詞包括親生父母、養父母和有受撫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部分所用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一父親或母親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以及有贍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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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宅基地:爺爺去世後,你無權使用宅基地,村里可以重新分配。
2.宅基地上的建築物:這是您的祖父母可以通過遺囑繼承的東西,如果沒有遺囑,他們將按照法定繼承的順序繼承。 :
夫妻 - > 個孩子 - >父母 - >兄弟姐妹, 很明顯,你的母親是唯一繼承你孩子的第一繼承人,而你的叔叔是第三繼承人。 而你,嘿嘿,還輪不到你,前面還有很多人,你這麼年輕,肯定不會死在你面前。
現針對實際情況:
1.村里收回了宅基地,但房子必須得到補償,因為宅基地上的建築物是私有財產,受法律保護。
2.如果法定繼承人是該村的村民和該村的農戶,他可以繼續使用房屋和宅基地,經村委會同意,可以重建新房並進行改造。 但是,乙個村莊只能分配乙個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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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宅基地繼承繼承,宅基地有個人房屋。 只有那些有繼承權的人,才有可能擁有繼承權,並永遠受到國家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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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不能作為繼承繼承。 宅基地歸農民集體所有,由村集體依法分配給農民免費建房。 農民只有使用權,無權處置。
宅基地不能作為個人繼承繼承。 如果在宅基地上建造了房屋,則該房屋可以作為個人財產繼承。 繼承人繼承房屋後,可以繼續使用宅基地,直到宅基地上的房屋丟失為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八條 農村和郊區土地歸農民集體所有,但法律規定的國家所有土地除外; 宅基地、自耕地、自耕山屬於農民集體。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十條 農民集體擁有的土地依法屬於村農集體,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122條: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留下的個人的合法財產。
依法或性質不允許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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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農村宅基地是否可以按繼承繼承。
1、農村宅基地一般不能按繼承方式繼承。 但是,這不適用於土地和相關收入的附加物。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宅基地土地歸集體所有,除土地上的房屋、孳息等有關財產外,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處分土地所有權。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九條。
城市市區的土地歸國家所有。
農村和郊區的土地歸農民集體所有,但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土地除外;宅基地、自耕地、自耕山屬於農民集體。
第10條. 國有土地和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指定給單位或者個人使用。 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有保護、管理和合理使用土地的義務。
第12條. 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登記,應當依照不動產登記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進行。
依法登記的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
2、農村房產的繼承和轉讓有哪些手續?
農村不動產的繼承和轉讓手續如下:
1、到死者戶口所在地懷金河派出所登出戶籍,辦理死亡證明;
2、到區、市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
3、房屋過戶登記,申請人為繼承人或受遺贈人;
4、遺贈不同於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需要繳納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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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土地不能作為遺產繼承。 這是因為,按照法律規定,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依法屬於國家的土地外,屬於農民集體; 宅基地、自留地、自耕山地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制,由此可見,農村土地不是被繼承人的個人財產,因此農村土地不能作為遺產繼承。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一二十二條 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留下的個人合法財產。 根據法律規定或冰雹的性質不允許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一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後,依照法定繼承辦理; 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 有遺贈、贍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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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房產繼承:1、到死者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登出戶籍,辦理死亡證明; 2、到區、市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 3、繳納稅費; 4.奈米粒子不動產轉讓登記手續。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權利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法登記生效; 未經登記,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予生效。 依法屬於國家的自然資源不得登記。 第二百一十條 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登記機關辦理。
國家實行統一的不動產登記制度。 統一登記的範圍、登記機構、登記方式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權利的設立、變更、轉讓、消滅,依法登記生效; 未經登記,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予生效。
依法屬於國家的自然資源的所有權不得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條【不動產登記機關和不動產統一登記】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登記機關辦理。 國家實行統一的不動產登記制度。 統一登記的範圍、登記機構、登記方式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如果可以通過協商商定繼承,可以按照以下方案進行:(1)辦理繼承公證書,這主要是因為許多不同型別的財產權益涉及從被繼承人名義向繼承人名義轉移的過程。 這可能涉及很多問題,例如“向他/她證明你是誰”。 >>>More
您好,我會回答您的問題。
首先,回答你的第乙個問題。 婚前做財產公證肯定是有好處的,如果父親病死或出事,沒有遺囑,就按照法定繼承處理。 即一階繼承人: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