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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 法律沒有規定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時間,但確實規定了勞動合同可以簽訂的次數。 即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連續簽訂兩份勞動合同,第三次簽訂勞動合同時,勞動合同應當無限期簽訂,只要勞動者提出這一要求,用人單位不得拒絕,否則屬於違法行為。
法律分析無限期僱傭合同是指雇主和雇員約定無限期終止時間的僱傭合同。 這裡的“無限期終止時間”是指勞動合同沒有確切的終止時間,勞動合同的期限無法確定,但並不是沒有終止時間。 只要沒有法律規定或雙方約定的條件,雙方就必須繼續履行勞動合同項下的義務。
在法律情況下,無限期僱傭合同也可以終止。 通過無限期勞動合同,員工可以在乙個單位或部門長期工作。 這類合同適用於工作保密性強、技術複雜、需要保持人員穩定的崗位。
對於用人單位來說,這種合同有利於維護自己的經濟利益,減少關鍵崗位上關鍵人員頻繁更換造成的損失。 這對工人實現長期穩定的就業和學習商業技能也是有益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 無限期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限期解除期限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可以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簽或者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還應當訂立無限期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連續為用人單位工作滿10年;(二)用人單位首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已連續為用人單位工作滿10年,且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到10年的; (三)連續訂立兩份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無本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情形續簽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一年內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了無限期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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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勞動合同法》沒有規定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時間,但規定了勞動合同可以簽訂的次數。 即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連續第三次簽訂勞動合同時,應當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只要勞動者提出這樣的要求,用人單位不得拒絕,否則為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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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這是合法的,但勞動法似乎沒有規定簽訂僱傭合同需要多長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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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簽訂三年,以雙方決定為依據。 由於勞動合同的期限需要雙方通過協商確定,因此應遵循一定的原則,並應以統一的目標約束雙方的意願。 勞動合同期限的確定除了堅持訂立勞動合同的原則外,還應掌握以下兩個原則:
一、有利於企業發展和生產的原則。 二是兼顧雙方利益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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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乙份無限期的合同。 只要你沒有勞動法規定公司可以解雇什麼樣的情況,你就可以繼續這樣做。
1、你已經簽訂了兩份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所以第三年應該和你簽訂乙份未指明的勞動合同,但公司仍然和你簽訂了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所以公司應該支付你當年相應月份工資的雙倍。
2、對於遣散費中您要解除勞動合同的部分,您要求工齡補償金是有法律依據的。
3、不知道你的雇主是否為你繳納了失業保險金,而你因勞動合同解除而失業,符合申請失業保險金的條件,所以用人單位應該賠償你失業保險金的損失。
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支付賠償金。 根據您工作的年限(無論您簽訂了多少份合同),每服務一年支付 2 個月的工資。
單位遇到困難的,應當給予經濟補償,每服務一年乙個月的工資。
用人單位認為勞動者違反勞動合同法的,可能不予賠償。 當然,單位必須證明這一點。 否則,您將承擔違法責任。
用人單位三次簽訂勞動合同的,第三次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
1、第三份勞動合同簽訂無期合同,用人單位解雇勞動者的,埋脊辭退屬違法行為,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支付雙倍遣散費;
2、用人單位第三次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解雇用人單位,也屬於違法解雇,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支付雙倍的遣散費,對未依法簽訂的無限期勞動合同,應當支付雙倍工資。 雙倍工資從簽訂無限期僱傭合同的第一天開始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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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問答顧問 員工與同一家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三次後,可以視為與公司簽訂了無限期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得無故解雇該員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是指用人單位與青青勞動者約定的無期限勞動合同,沒有明確的終止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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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與同一家公司簽訂三份勞動合同後,不得無故辭退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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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一次簽訂三年的勞動合同是合法的。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可以約定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有效期。
可以是六個月、兩年的短期,也可以是五年或十年的較長期限,具體期限的長短應根據用人單位的情況、職位和雇員的情況自行確定。 簽訂三年或五年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當符合法律規定,為有效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三條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可以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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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如果勞動合同簽訂了幾年,法律沒有規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可以相互協商。 雇主可以選擇與雇員簽訂為期三年的一次性僱傭合同。
但是,在簽訂第三份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可以要求與用人單位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勞動合同的訂立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協商的原則。 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關係成立,同時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受僱前訂立勞動合同的,自受僱之日起成立勞動關係。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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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勞動合同簽訂兩次並續簽,則為永久合同。 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需要與員工協商,員工同意後即可簽字。 無限期勞動合同也可以終止,用人單位只有在與勞動者達成協議後才能解除。
1、勞動合同作為長期合同簽了多少次?
勞動合同簽訂三次後,可以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實施後,三份合同後可以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連續與勞動者簽訂兩份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動者在第二份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期滿後提出續簽無限期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必須與勞動者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
無限期僱傭合同與終身合同不同。 用人單位有正當理由的,仍然可以解除雙方的無限期勞動合同。
2、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的利弊是什麼?
a) 對於企業:
優點: 1、企業留住人才的一種方式,表明企業對員工忠誠度和能力的肯定。
2、對於工作保密性強、技術複雜、需要保持人員穩定的崗位,無限期勞動合同有利於維護企業的經濟利益,減少關鍵崗位關鍵人員頻繁更換造成的損失。
缺點:1、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意味著企業將來任何時候解除或終止合同,將面臨對員工的賠償。
2.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員工的流動性。
2)對於工人。
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是對員工的一種保護,讓員工擁有更穩定的工作環境,因此不存在法律意義上的風險。
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一年內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雙方簽訂了無限期勞動合同。
3、無限期勞動合同的解除條件是什麼?
無限期勞動合同也是一種勞動合同,其中任何一方希望終止或已經提出因某種原因終止勞動合同,另一方只需表示同意,雙方達成協議即可解除勞動合同。 當出現法律規定的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或者合同當事人約定的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時,可以按照法律規定的條件或者約定的條件解除無限期勞動合同。 由此可見,無限期合同不是沒有解除期限的“鐵飯碗”,只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勞動用人單位都可以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如果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不打算續簽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將支付經濟補償金,勞動者無需支付任何費用。
根據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條規定:“未取得行醫執照的,非法行醫,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罰金; 嚴重損害患者身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致使患者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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