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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不容易買了房子,但是質量問題,甚至嚴重影響了住戶。 很多人對此感到焦慮,當房子出現質量問題時,該怎麼辦? 房屋質量問題一般分為三種型別,一是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如地基、承重牆等; 二是嚴重影響住宅正常使用質量,如無法正常供水供電,隔音效果達不到標準; 三是其他一般質量問題,如滲水、牆皮剝落等。
在法律上,處理不同的質量問題有不同的方法。 如果房屋主體結構因質量不合格而無法使用,買方可以要求終止合同並賠償損失。 如果房屋存在嚴重的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的住宅使用,法律允許買方終止合同並要求賠償損失。
但是,買方也可以要求賣方進行修理,賣方應對因修理造成的交貨延誤或其他損失承擔責任。 對於其他質量問題,由於沒有對住宅使用造成嚴重影響,只能要求賣方進行維修和賠償損失,不能要求搬出。 綜上所述,當房屋質量出現問題時,需要根據不同的情況決定採取什麼手段來保護自己的權利。
法律規定了多種方法,當事人應權衡選擇哪一種對他們更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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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房屋主體結構的質量。
根據《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商品房交付後,購買人認為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質量監督單位申請複查。 經核實,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採購方有權退房; 給購買者造成損失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商品房交付後,買方認為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委託工程質檢機構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複查。 經核實發現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買方有權要求搬出; 給買方造成損失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二是非房屋主體結構的質量。
如遇房屋防水等非主要結構問題,雙方在購房合同中有特別約定的,應執行約定; 如果雙方在購買合同中沒有特別約定,買方應與開發商協商解決此事,但一般開發商不會同意搬出。 如出現此類問題,如在法定保修期限和範圍內,開發商應依法承擔質量保修責任,超過法定保修範圍和期限的,應實施有償維修。 其中,房屋公用部分及公用設施裝置的檢修、更新、翻新費用,由公共維修**支付; 如果屬於買方自己使用的零件和裝置,則費用由所有者承擔。
如果開發商未能在法定保修期內及時履行保修義務,買方有權要求開發商承擔給買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一般來說,商品房交付後,房屋主體結構出現質量問題的情況很少,出現大量的非主體結構問題。 因此,建議購房者在簽訂購房合同時應注意有關房屋質量的規定,並注意收回時開發商出具的《住宅質量保證證書》中的相關房屋質量保證協議、保修期和保修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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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交付房屋的質量存在問題,如果主體結構出現問題,嚴重影響正常住宅使用,買方可以要求開發商搬出並賠償自己遭受的損失。 如果開發商不予理睬,可以向消費者協會投訴或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
商品房交付後,買方認為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委託工程質檢機構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複檢。 經核實發現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買方有權搬出; 給買方造成損失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民法典》第617條。
賣方交付的標的物不符合質量要求的,買方可以依照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條至第五百八十四條的規定主張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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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1、買方認為開發商交付的商品房質量不合格的,應先向工程質量監督單位申請複查,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依照《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三十二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二條的規定。《商品房買賣糾紛案件審理法律適用》,買受人有權搬出並終止商品房買賣合同。並要求開發商賠償。
2、如果買方購買的房屋質量不合格,但房屋質量嚴重影響正常居住用途,買方也可以要求解除合同並賠償損失。 “嚴重影響正常住宅使用”一般是指買方購買的房屋存在嚴重質量問題,質量問題無法修復,以保證買方的人身財產安全和正常居住使用的情況。
3、如果買方購買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但尚未達到“嚴重影響正常住宅使用”的嚴重程度,則開發商應承擔保修期內的維修責任。
法律依據:《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三十二條。
預售商品房的購買人應當自商品房交付之日起90日內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權屬登記手續; 待售商品房的購買人應當自簽訂買賣合同之日起90日內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房屋權屬登記手續。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協助商品房購買人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並提供必要的證明檔案。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二條。
因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或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經房屋交付使用後經查證不合格,買方要求終止合同並賠償損失的, 它應該得到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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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質量出現問題後,業主可以採取三種方式解決: 1、房屋質量出現問題後,業主應先與開發商協商,要求開發商提供維修或採取其他措施。 2、向建設工程質量監督部門投訴。
3.向法院提起訴訟。 業主也可以在不經過談判和投訴程式的情況下向法院提起訴訟,或者如果談判或投訴失敗。 《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三十條規定,商品房交付使用時,應當向購買人提供住宅質量保證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住宅質量保證證書應當載明質量等級、保修範圍、保修期限和經工程質量監督單位核實的保修單位。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按照《住宅質量保證證書》的規定,承擔商品房的保修責任。 在保修期內,因房地產開發企業對商品房的維修,影響房屋原有功能,給購買者造成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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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1.如果開發商提供的商品房竣工驗收合格,但存在質量缺陷且在保修期內,買方可以要求開發商承擔維修責任,如果給買方造成損失的,買方可以要求賠償相應的損失。2、開發商提供的商品房未完工驗收的,買方可以拒絕驗收房屋,延遲交付房屋的,可以要求開發商承擔延遲交付的違約責任,滿足搬出條件的, 買家可以結賬。3、如果住房經驗不合格,買方不僅可以拒絕接受房屋,還可以要求解除合同並賠償損失。
4、房屋交付後,如發現房屋地基或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買方可解除合同,並有權向開發商追償。 5、雖然房屋合格交付使用,但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嚴重影響住宅的正常使用,買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發展商賠償損失。 6、房屋交付後,如果房屋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買方可以要求開發商承擔保修責任。
開發商在合理期限內拒絕維修或拖延維修的,買方可以委託他人進行維修,費用由開發商承擔。
問題。 搬進屋後,有漏水、裂縫、廁所異味、隔音效果差等現象。
查詢開發人員。 問題。
修了兩次,拖了3個月。
想現在就去看看。
我無法獲得房地產契約。
開發商同意可以退款,不同意只能找相關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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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與開發商直接協商的方式進行和解和談判。 如在保修期內,業主可要求開發商進行整改; 如果開發商不主動糾正這種情況,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以保護其權益。
準備充分的證據和必要的證明材料,在與開發商談判時,說明問題的事實,提出自己的合理要求,必要時指明其依據的法律規定,以便盡快解決問題。 注意時效性,不要被開發者的拖延蒙蔽了雙眼,盲目等待。
這個問題真的很好問,首先物業公司不會強迫你留下一把裝修鑰匙,而是留下一把裝修鑰匙,為你省下很多東西。 比如樓上的裝修需要進你家看防水,在這種情況下,你去不去,物業通知你一次,你去一次嗎? (樓上防水做得不好),然後你搬進去的時候用你的普通鑰匙在鎖孔裡轉了一圈,裝修鑰匙就失效了,就算物業有,你還是可以進家的。 >>>More
1.不同的許可權。 其實,房產所有權證不僅可以證明房屋的所有權,還可以證明土地的使用權,而房屋所有權證只能證明房屋的所有權,而不能證明土地的使用權。 這是兩個文件之間的主要區別。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