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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八條規定,勞動合同對勞動報酬標準和勞動條件不明確,發生糾紛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可以重新協商。 協商不成的,適用集體合同的規定; 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報酬的,實行同工同酬; 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工作條件等標準的,適用國家有關規定。
根據該條的規定,在勞動報酬協議不明確的情況下,優先確定勞動報酬。 即:
1、雙方協商;
2.集體合同的規定;
3、同工同酬;
4.國家法規。
本條所稱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單位對從事相同工作、完成相同工作量、取得相同成果的勞動者給予同工同酬。
本條所稱國家標準,是指工廠安全衛生規程、建設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職業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中有關問題的規定。
如何處理拖欠工資。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的補充規定,所謂拖欠工資,是指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逾期未支付勞動者工資。 規定的工資支付時間可以由雇員和雇主雙方約定,但至少應每月支付一次。 只要在約定時間內未支付工資,就形成了拖欠的工資。
但根據補充規定,拖欠工資的情形不包括以下兩種情形:
1、因自然災害、戰爭等人力資源無法抗拒的原因,用人單位無法按時支付工資的;
2、用人單位因生產經營困難、資金周轉等因素而受到影響的,經本單位工會同意後,可以暫時推遲向職工支付工資。 延長期限的最長期限,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行政部門根據當地情況確定。 可以看出,除不可抗力外,只有經工會同意而延遲支付工資不構成拖欠工資,其他情況下拖延支付工資屬於拖欠工資。
拖欠工資的,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舉報,也可以要求解除勞動合同,要求經濟賠償。
為了維護自己的切身利益,在發現勞動報酬協議不明確後,第一時間是與用人單位友好協商,避免糾紛,但如果發生糾紛,就要維護自己應得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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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處理不明確的薪酬條款。
如果上班當日、發薪當日未簽訂書面合同,員工認為招聘時協商的工資過低,即無法確定員工的薪酬,試用期的工資按照高低原則確定。 首先,按照集體合同的標準(集體合同一般沒有具體規定試用期的工資標準); 如果用人單位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沒有規定工資標準(集體合同規定某項具體工作的工資標準極為罕見),則遵循同工同酬原則,即與同崗位其他工人同工同酬。這是敦促雇主積極簽訂書面合同的手段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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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勞動報酬協議不明確的,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可以協商; 協商不成的,適用集體合同的規定; 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報酬或者沒有集體合同的,實行同工同酬; 集體合同未規定工作條件等標準的或者沒有集體合同的,適用國家有關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八條 勞動合同對勞動報酬標準和工作條件不明確的,發生糾紛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可以重新協商; 協商不成的,適用集體合同的規定; 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報酬的,實行同工同酬; 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工作條件等標準的,適用國家有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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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勞動合同中對勞動報酬沒有明確規定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可以重新協商; 協商不成的,適用集體合同; 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報酬不予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酬; 集體合同未規定工作條件等標準的,適用國家有關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八條 勞動合同對勞動報酬標準和工作條件不明確的,發生糾紛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可以重新協商; 協商不成的,適用集體合同的規定; 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報酬的,實行同工同酬; 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工作條件等標準的,適用國家關於掩埋畝數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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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勞動報酬協議不明確時,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重新協商; 協商不成的,適用集體合同的規定; 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報酬的,實行同工同酬; 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工作條件等標準的,適用國家有關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八條 勞動合同對勞動報酬標準和工作條件不明確,引起糾紛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可以與勞動者重新協商; 協商不成的,適用集體合同的規定; 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報酬的,實行同工同酬; 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工作條件等標準的,適用國家有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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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用人單位的用人單位在用人單位勞動者的同時,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鄭檀申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告不明確;
新入職工的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 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沒有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一條 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
新入職工的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 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沒有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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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中勞動報酬約定不明確的,單位和職工可以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適用集體合同的規定;
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報酬的,實行同工同酬; 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工作條件等標準的,適用國家有關規定。
1、入職後不到乙個月不簽訂勞動合同合法嗎?
進入公司不到乙個月不簽訂勞動合同是合法的,超過乙個月是不合法的。 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必須在勞動者受僱之日起30日內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同時簽訂書面悔改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應當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新入職勞動者的勞動報酬。 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沒有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酬。
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建立勞動關係並規定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2、試用期工資如何計算。
員工入職後試用期工資按用人單位與員工協商確定的金額計算,但雙方約定的金額不得低於正式員工工資的80%或單位同崗位最低工資的80%, 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勞動合同對勞動報酬、勞動條件等標準不明確,發生爭議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可以重新協商。 協商不成的,適用集體合同的規定;
3、如何計算股東的工資。
股東工資按照勞動合同的規定執行。 如果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股東實際為公司提供勞務,並且與公司有勞動關係,公司可以依法支付其月工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用人單位在聘用勞動者的同時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應當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新聘用勞動者的勞動報酬; 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沒有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酬。
《勞動合同法》第十八條規定,勞動合同對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標準不明確,發生爭議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可以重新協商; 協商不成的,適用集體合同的規定;
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沒有規定勞動報酬的,同圈缺工實同酬; 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工作條件等標準的,適用國家有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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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報酬協議不明確的,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重新協商; 協商不成的,適用集體合同的規定; 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報酬的,實行同工同酬; 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沒有規定工作條件等標準的,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生活費。
1、合同上沒有寫工資。
1、勞動合同未約明工作內容、工資和工作時間的,為無效合同,勞動者可以要求在勞動合同中明確約定相關內容,用人單位不同意的,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勞動監察大隊將責令改正; 給勞動者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對工資待遇沒有約定的,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 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沒有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酬。
其次,在珍珠奶茶店工作需要簽訂勞動合同。
要在珍珠奶茶店工作,您需要簽訂僱傭合同。 因為您已經與珍珠奶茶店建立了勞動關係,所以您應該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已經建立勞動關係且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聘用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受僱前訂立勞動合同的,自受僱之日起確立僱傭關係。 用人單位在聘用勞動者的同時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且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應當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新聘工畢元的勞動報酬; 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沒有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酬。
3、試用期內的工資不是正式工資。
試用期員工的工資不能低於正常工資的80%。 如因工資協議不明確而產生爭議,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可以再次協商。 協商不成的,適用集體合同的規定; 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報酬的,實行同工同酬; 尚不明確的,適用國家有關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八條。
勞動合同對勞動報酬、勞動條件等標準不明確,發生糾紛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可以重新協商; 協商不成的,適用集體合同的規定; 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報酬的,實行同工同酬; 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工作條件等標準的,適用國家有關規定。
工資是工資的一種,即勞動者的工資,是勞動者在固定勞動關係中領取的勞動報酬,是用人單位或法定用人單位依照法律、行業規定,或根據與勞動者約定,以金錢形式支付給勞動者的報酬。 它是勞務報酬的主要形式之一。 工資可以有不同的形式計算,如小時工資、月薪、年薪等。 >>>More
1.《監獄法》第七十二條規定:“監獄對按照有關規定參加勞動的罪犯,執行國家關於勞動保護的規定,應當給予報酬。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