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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需辭職,只需提前30天(試用期提前3天)向用人單位提交書面辭職通知書 切記:用人單位須簽署您的《勞動者交付及交接(檔案資料)收據》,無需用人單位同意。 如繼續工作30天,可在次日向用人單位申請辭職,用人單位應辦理辭職手續(勞動法第31條、勞動合同法第37條),一次性支付工資(《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9條), 並向您出具辭職證明(《勞動合同法》第50條),否則用人單位將違反法律。
如果您已依法履行了辭職手續,而用人單位違法且未辦理辭職相關手續,且您認為用人單位侵犯了您在勞動保障方面的合法權益,您有權向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監察大隊舉報或投訴(《勞動和社會保障監督條例》第九條), 並要求勞動和社會保障監察大隊依法處理,或依法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勞動爭議仲裁免費)。如果您對仲裁不滿意,您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勞動合同法》第七十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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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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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的,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要求繳納社會保險。 申請勞動仲裁,要求雙倍工資和經濟賠償未簽訂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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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只能向當地社保管理或監察部門投訴,但至少乙份工廠證明可以證明勞動關係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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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很容易解決,請問律師估計你也知道不切實際(經濟狀況),直接去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投訴和反應。 一再投訴,讓他們立案調查,對於工廠來說,處罰就是罰款,最壞的就是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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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這種專門幫忙的律師,效率很快,去**找,最好不要去找當地警察,估計都是串通一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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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廠不批准辭職,辭職信可自行寫,一式兩份,以快遞方式寄給公司人事部乙份(注:填寫快遞單時,應在上面備註欄註明為辭職信),並保留乙份副本和快遞回執。 在30天內或3天後,只要您履行告知義務,您就可以結算工資(取決於您是否在試用期)。
如果屆時工資沒有結清,可以攜帶辭職信影印件和收據作為證據到當地勞務管理站投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37條規定,試用期內辭職須提前3天通知公司,試用期後須提前30天通知公司。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條規定,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職業選擇權、勞動報酬領取權、休息休假權、勞動安全衛生保障權、職業技能培訓接受權、享受社會保險福利的權利; 勞動爭議提交解決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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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辭職)的情形有三種。
第一,依照第三十七條的規定,不經用人單位同意,應當提前30日通知用人單位。 但是,雇主不承擔經濟補償責任;
二是依照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提前30日,也不需要經批准,用人單位還須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每工作一年支付乙個月的工資。
第三,勞動者無依無根據地非法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不僅不支付遣散費,而且按照第九十條的規定承擔給用人單位造成的損失賠償責任。
2.因此,有正當理由辭職是很重要的,只要理由是正當的,任何用人單位都不能拒絕,當然,如果沒有合法理由,不但不能去,你走了,單位也會找你麻煩,更何況你不會得到補償, 但你也會被要求支付違約金,而且你不會走辭職手續,這會給你以後的就業帶來麻煩。
3、辭職原因建議參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的規定,如未簽訂勞動合同、未按照國家規定安排工作時間、未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等, 不支付加班工資加班費,不按時為員工建立國家法定社會保險。
4. 你現在要做的是:
首先,想辦法盡快拿回你之前提交的辭職報告,我不知道你在辭職報告裡寫了什麼,但你辭職的原因很重要,如果寫不好,就算是仲裁也會對你不利,更何況會失去既得利益。
二、寫新的《終止勞動關係通知書》,主要內容有:(首先說明上述任一或兩個辭職理由),建議按照《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解除勞動關係,要求用人單位按照《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足額支付拖欠的工資; 按照《勞動合同法》第46條、第47條的規定支付遣散費和拖欠工資,並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的規定及時辦理離職手續。
三是《通知書》必須由單位簽字,不簽字就以**信函或快遞方式送達,以保證通知書送達的證據不留。 你已經準備好了。
5、用人單位未按上述要求履行職責,未繳納相關費用的,直接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不收費,不請律師),通過勞動仲裁出具的裁決向單位要求賠償,不支付賠償的, 您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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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拒不辭職違法,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的,用人單位有權請求勞動監察大隊依法處理,或者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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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事情的解決,需要法律和人的感情、社會感情、個人利益。 如果你不得不辭掉工作,那麼你的個人興趣就會減少,就離開這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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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收集證據,包括中間人。 第二,提前乙個月提交書面辭職信,第三,如有爭議,申請勞動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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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合同就有合同,沒有合同就沒有證據了,勞動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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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負責任地告訴你,這家工廠嚴重違法,不放工資就扣工資了,對吧? 《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乙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 建議先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如果沒有結果,可以提起訴訟。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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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可以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可以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工作條件的,(2)未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繳納勞動者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如果是正常程式下的辭職,如果與用人單位協商不成,可以走司法程式,先向勞動局投訴,如果解決不了,直接申請勞動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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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種情況下,你可以這樣做,如果你擔心,你可以指定乙個律師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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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試過去辦公室和我的老闆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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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勞動法的相關規定,如果要辭職,只需提前乙個月向用人單位提交辭職申請即可。 既然這個單位這麼黑,你可以把他舉報給勞動部門,不要讓他傷害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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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的規定,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對用人單位支付工資的情況進行監督。 用人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工資和經濟補償,也可以責令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
(一)無故扣留或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2)拒絕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
3)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的費率向工人支付工資。
經濟補償和補償標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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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樣的黑廠的情況下,還是離開比較好,可以找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投訴,但是如果找不到當地的電視台報道,估計問題可以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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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如下:跟老闆談談,讓他結清你的工資,如果你堅決不給你工資,你就威脅他,如果你不給我工資,我就死,同時打電話給**通知110,**說某地某廠的老闆吞了我的工資, 這樣我就活不下去了,希望你能幫幫我,解決我的工資問題,如果你解決不了,那我只好選擇跳樓,跳進某個地方的河裡。這樣問題就會得到解決,記住要強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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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的問題是你在黑地工作? 你在養老金工廠付錢給你嗎? 你有僱傭合同嗎?
如果這些都不具備,就足以說明你的公司違反了勞動法的規定,你有100%的投訴公司,工廠不同意你辭職的目的的原因也可能是,你有一定的技術,一旦你離開, 公司再培訓人才來不及,影響生產,所以在這種情況下,公司不會輕易放過你,而且工廠本身就是黑廠,主要是為了剝削員工的剩餘勞動力,讓你為他們服務,你要是敢去,我就扣你乙個月的工資吧?如果你想辭職,按照勞動法的規定,你必須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請,提出你辭職的確切原因,如果公司花錢培訓你的技術,公司不會輕易放你走,如果沒有,你可以找領導解釋你必須回家的原因, 你可以找到幾百個,如果你已經申請了,公司不同意你的辭職是有道理的,你真的想去,你會和公司協商養老金、失業和醫療保險待遇,不可以,你可以和其他員工一起向勞工部檢查處投訴!最後在這裡告訴你,在**工作並不容易,你要靠自己的努力才能實現自己的夢想,不要輕易做出選擇,畢竟你在哪家公司有很長的工作經驗,而且你也屬於老員工,對吧!
我覺得領導不是土匪,也不會沒有人情味,坐下來面對現實,人生的路很長,希望你們前方的路一帆風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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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答應過你,基本工資是每月1500,如果有,你會和其他同事一起起訴她。 這是因為在中國法律中,口頭承諾與書面合同一樣具有法律效力。 你可以先警告她,如果沒有,就和你的同事一起去找她,記住人越多越好,你一定會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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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承認這一點。
你把胳膊扭到大腿上開玩笑嗎!
如需辭職,只需提前30天(試用期提前3天)向用人單位提交書面辭職通知書 切記:用人單位須簽署您的《勞動者交付及交接(檔案資料)收據》,無需用人單位同意。 如繼續工作30天,可在次日向用人單位申請辭職,用人單位應辦理辭職手續(勞動法第31條、勞動合同法第37條),一次性支付工資(《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9條), 並向您出具辭職證明(《勞動合同法》第50條),否則用人單位將違反法律。 >>>More
法律分析]提前乙個月辭職,未經批准,老闆也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老闆無權強迫員工留用。法律規定,勞動者提前30日向用人單位提交辭職信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此外,用人單位應當在合同終止後15日內辦理勞動者檔案移送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不得無故扣留勞動者檔案。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