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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判斷應相當於現在的副市長級別。
在知府之下,他負責糧食運輸、家庭土地、水利、訴訟等事務。
總判職不僅是州、縣官員的副職,還起到了漢朝監督帝史(督縣)和督職(督縣)的雙重監督作用。 有了這個位置,**與州縣的關係,即心之臂,臂之臂,指揮權是自由的。 這樣一來,不僅可以更徹底地解決封建城鎮和軍人五朝獨裁、縣成為獨立王國的問題,而且有利於對腐敗的監督。
一般法官的地位。
Tong Ju 是“Tong Judge State Affairs”或“Governor Tong Ju”的省稱。 宋朝初期,為了加強對地方官員的監督和控制,防止總督的權力過於沉重,專橫做大,宋太祖設立了“大審判”一職。 總判由皇帝直接任命,協助縣政府,可以看作是總督的副職,但有權直接向皇帝報告。
知州下達的命令,必須經過總判簽字才能生效,而總判的名稱也是由於上下官文都是由知州聯署的。 起初,朝廷遴選北京官員擔任總裁判,後來改為調任特使、制度特使和晉公升部的監督。 除監獄國家外,所有涉及兵民、錢穀、戶籍、入伍、監獄訴訟的事項都可以裁決,但必須通過與州長簽署檔案來執行。
總法官是集行政和監督於一體的**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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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的一般判斷相當於現代的副市長。 桐州是中國古代的官稱之一,多指州都府的州長,負責糧食運輸、家地、水利和訴訟,並負責監督州政府的州長。 又稱同判,避而去唐高祖李元之名(簡),改名同判。
官制始於宋代,明代為各州副職,設在知府和同治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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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判斷。 指正式名稱。 在州首府州長之下,他負責糧食運輸、家庭土地、水利、訴訟等事務,並負責監督州政府的州長。 類似於今天的常務副市長。
紀委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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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個城市的公安局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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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判由州首府州長負責糧食運輸、家庭土地、水利、訴訟等工作,並負責監督州政府州長。 是乙個區域的二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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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的將軍判斷,在現在的縣級行政**中相當梁瀟瀟。
在宋代,總判是官職,相當於現在的縣級行政**,通常是縣長**,負責管理縣的行政和經濟事務。 同居是宋代地方行政的重要組成部分,其職責包括管理土地、稅收、民政、教育、司法等事務。 一般判斷的層次較低,一般在九品的中間或九品中,但在地方一級的權力和影響力較大。
宋朝的一般審判職責:
1.管理土地。
總法官負責縣內土地的管理,包括土地的分配、流通、徵用和管理。
2.稅務管理。
總法官負責管理該縣的稅收,包括徵收、管理和分配。
3.民政管理。
總法官負責管理縣內的民政事務,包括戶籍管理、婚姻登記、人口普查等。
4.教育推廣管理。
總法官負責縣內教育事務的管理,包括學校的建設、教師的選拔和培訓等。
5.司法管理。
總法官負責管理本縣的司法事務,包括審判、調解、監獄管理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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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監獄州外,比倫可以裁決所有涉及兵民、錢穀、戶籍、入伍、監獄訴訟的事項,但必須與州長簽署檔案來執行。 總法官是兼具行政和監督職能的**官員。
本來是要督促州,算是第二,職能和市委書記差不多,但不是老闆的手。
知縣為縣級,知州為地級
有神仙(名)(名) 釋 有神仙居山,山會因名而成名山。 圖源:唐青談調侃劉玉璽的《穴碑》:“山不高,有仙人。 用作謂語,定語; 用於書面語言。
如果把古代的冠軍放到現在,可以說比我們現在所知道的所有學歷都要高,比如高考、碩士、博士甚至博士後原因也很簡單,從科舉考試開始到科舉考試結束,一共只產生了599名冠軍,可想而知,這個冠軍的含金量非常高。 <> >>>More
根據南韓服裝的尺碼,100碼的衣服相當於我國170 92A的尺碼,適合身高1.68至1.72公尺,腰圍75至79厘公尺,胸圍90至93厘公尺,肩寬。 >>>More
李白在古代是一位偉大的詩人和作家,所以現在,他也是一位偉大的作家,一位偉大的作家,一位偉大的詩人,他可以稱得上大師。 相當於研究生學位,語言素養比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