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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 必須集體協商,並得到三分之二村民代表的同意!!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2002年8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2003年3月1日起施行) 規定:
第2節 訂約原則和程式。
第十八條 土地承包應當遵循下列原則:(一)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按照規定統一組織承包時,依法平等行使土地承包權,也可以自願放棄土地承包權; (二)民主協商,公平合理; (三)承包計畫應當依照本法第十二條的規定,取得村民大會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村民代表的同意; (4)訂約程式合法。 第十九條 土地承包應當按照下列程式進行:
(一)村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大會選舉承包工作組;(二)承包工作組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並公布承包計畫; (三)依法召開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村民會議,討論批准承包方案; (四)公開組織實施承包計畫; (5)簽訂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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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我所知,你問中的“村委會成員”是指村幹部? 如果是這樣,那麼是的,因為村委會成員(村幹部)首先是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與其他村民具有同等地位,可以享有與其他成員相同的權利。 可以成為土地出讓方(原承包人)或受讓人。
但是,要遵循“平等協商、依法協商、自願協商、有償協商”的原則。
不知道你說的地讓方(原承包人)的身份是什麼? 您是與村委會成員(村幹部)屬於同一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嗎? 與村委會成員(村幹部)不是同一集體經濟組織的,應當按照《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第九條的規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受讓人可以是承包農戶或者按照規定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其他組織和個人。相關法律和有關規定。
在同等條件下,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優先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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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村委會無權擅自轉讓農村農戶承包土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八條 土地經營權流轉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一)依法自願、有償,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強迫或者阻撓土地經營權的流轉;
(二)土地所有制性質和土地農業用途不得改變,不得破壞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和農業生態環境;
3)流通期不得超過合同期的剩餘期限;
(四)受讓人必須具備從事農業經營的能力或者資質;
(五)在同等條件下,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優先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社會主義土地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
全民所有制,即國有土地的所有權由***代表國家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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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 必須集體協商,並得到三分之二村民代表的同意!!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
第十八條 土地承包應當遵循下列原則:(一)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按照規定統一組織承包時,依法平等行使土地承包權,也可以自願放棄毀壞承包土地的權利; (二)民主協商,公平合理; (三)承包計畫應當依照本法第十二條的規定,取得村民大會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村民代表的同意; (4)訂約程式合法。 第十九條 土地承包應當按照下列程式進行:
(一)村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大會選舉承包工作組;(二)承包工作組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並公布承包計畫; (三)依法召開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村民會議,討論批准承包方案; (4)公共組織實際上是承包計畫; (5)簽訂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八條。
土地承包應當遵循下列原則:(一)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按照規定統一組織承包時,依法平等行使土地承包權,也可以自願放棄土地承包權; (二)民主協商,公平合理; 根據本法第十二條的規定,承包計畫剩餘的鏈條,依法須經村民大會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 (4)訂約程式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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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一、村委會土地合同是否合法 村委會土地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主要是關於合同的簽訂是否經過民主協商的爭議,即集體經濟組織在發放土地時是否必須獲得三分之二以上村民會議成員的同意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土地管理法》、《村民組織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未經此程式,合同無效。《民法典》第464條規定,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為建立、變更或者終止民事法律關係而達成的協議。
《民法典》第465條規定,依法訂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農民將土地轉讓給村委會後,村委會是否可以單獨轉讓。
您好親愛的,很榮幸收到您的提問讓您久等,您好,農民把地轉讓給村委會後,村委會當然可以單獨轉讓,因為這裡本來是村集體土地是空的,可以用來流動和盲目爭取 謝謝你的信任, 以上是我的回覆,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祝大家生活愉快,工作順利,方便時豎起大拇指,謝謝。
農民可以把承包土地轉讓給村委會嗎? 如何簽訂合同?
專業人士是可能的,一般來說,在村里有相應的專業人士合同格式。
雙方均可簽字蓋章。
你我不滿意,合同必須由雙方簽字蓋章。
你和對方寫乙份協議,你的名字,然後是土地的位置,面積的大小,使用年限,然後是大概的錢數額,你就可以簽了。
關鍵是要籤什麼樣的合同? 是土地經營權轉讓合同嗎? 還是雙方同意的合同? 總應該有乙個明確的方向!
承包和經營土地的權利。
那麼請問,農戶承包的土地原來是村委會集體組織承包的,這個承包合同符合嗎?
一般來說,親戚沒有問題,因為農戶的土地一般屬於村集體,村集體有權轉讓受益的親戚。
親愛的,一般來說,有法律依據不是可以的嗎? 那個?
一、村委會土地合同是否合法 村委會土地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主要是關於合同的簽訂是否經過民主協商的爭議,即集體經濟組織在發放土地時是否必須獲得三分之二以上村民會議成員的同意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土地管理法》、《村民組織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未經此程式,合同無效。《民法典》第464條規定,孝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為建立、變更或者終止民事法律關係而達成的協議。 《民法典》第465條規定,依法訂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民法典》第464條規定,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為建立、變更或者終止民事法律關係而達成的協議。
村委會代表村集體。
《民法典》第464條規定,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為建立、變更和終止民事主體之間的法律關係而達成的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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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村民連續兩年以上閒置土地,村委會可以收回。 我國是乙個人口多、耕地少的國家,非常重視耕地資源保護,法律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閒置、棄用耕地。
《牧清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原人民批准後,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權:(一)用於建設鄉鎮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的,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不按照土地使用規定; (三)因撤銷、搬遷等原因停止使用土地的。 農民集體擁有的土地,按照前款第(一)項的規定收回的,應當給予土地使用權人適當的補償。
集體企業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收回,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外,按照雙方簽訂的書面合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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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你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二條的規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可以依法轉讓土地經營權。 但在實踐中,村委會是代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行使權利的機構,經農民同意,村委會可以與有資質的承包人簽訂土地出讓協議。 需要注意的是,土地流轉必須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如果需要土地流轉,應按照相關程式審批完成。
同時,土地出讓還應當遵守《關於加強土地流轉管理的通知》等相關規定,確保土地出讓不影響耕地保護和農民合法權益。
村委會可以徵得農民同意轉讓土地嗎?
你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二條的規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可以依法轉讓土地經營權。 但在實踐中,村委會是代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行使權利的機構,經農民同意,村委會可以與有資質的承包人簽訂土地出讓協議。 需要注意的是,土地出讓必須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如需要出讓土地,應按照剩餘方的有關程式審批處理。
同時,土地出讓還應符合《關於加強土地流轉管理的通知》等有關規定,以保證土地出讓不影響耕地保護,破壞農民合法權益。
在土地流轉過程中,要明確流轉週期、馬鈴薯秸稈轉移、流轉利用等階段,建立健全流轉土地監管體系,加強流轉土地監管,確保土地資源合理利用。 <>
親愛的,你還有什麼不明白的嗎? 你可以詳細告訴我你的調查,我可以為你回答。 缺乏上帝
至於村委會出示的加蓋公章的證書算不算,能不能推翻的問題,關鍵就看具體是什麼了! 村民委員會是村民自我管理、教育、自我服務的基層群眾自治組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下列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項,在辦理享受損失工費補償的村莊人事和補貼標準之前,應當由村民會議討論決定; 村集體經濟收益的用途; 村的公益事業和籌資建設承包計畫等九項具體事項。 >>>More
發展交通通道,提高經濟發展速度,村支部兩委在會上討論研究,決定在我村修一條道路供村民日常使用,但由於村委會資金困難,仍存在xx元的資金缺口, 特別要求我們共同努力籌集資金修路。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