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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秦志輝(網名秦火火)因涉嫌網路誹謗、尋釁滋事罪在北京市朝陽區法院依法受審。 本案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首次適用《關於辦理利用資訊網路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必將對網路言論領域產生深遠影響。 從網路傳播理論和網路法律規制的角度來看,本案至少為網路表達權的行使帶來了三大啟示。
啟示1:虛擬人格不是網路謠言的擋箭牌。 秦火火是秦志輝在網路上的網名,本質上是一種虛擬人格,是網路社群廣角土豆表達與現實社會最根本的區別。
從民法的角度來看,虛擬人和現實人確實存在一定的區別,前者是後者在網路中的人格利益的延伸,後者是前者在現實中的權利義務的直接承擔者。
啟示2:網路虛擬不是非法網路行為的擋箭牌。 本案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適用後首例公開審理的案件,不少人對法律如何適用於網際網絡仍有疑問,他們認為,如果法律不禁止,就意味著自由,只要法律沒有明確規定網路行為, 不能依法追究肇事者的責任。
這種看法是錯誤的。
希望這會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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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散布謠言,不散布謠言,努力在現實中做自己,不要在網路上尋找存在感,不要做CIA(美帝國主義**部門)的走狗,不被敵對勢力挑釁和利用,堅決抵制利用社會矛盾煽動社會動盪,堅決抵制敵對勢力的思想滲透, 努力學習專業政治(建議去天涯國際觀摩),對政治事件和社會事件有自己的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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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社會也是乙個法治社會,只要行為越界,就會受到法律的懲罰。
補充:秦火火,原名秦志輝,男,32歲,湖南省衡南縣湘華村人,高中畢業,曾任北京二馬互動營銷策劃****職工。 他是利用網際網絡故意製造、散布謠言、散布謠言、惡意侵害他人名譽、非法攫取經濟利益的網路推廣公司成員。
2013年8月,他因涉嫌尋釁滋事和非法經營被北京刑事拘留。 2013年8月19日,“秦火火”在瀋陽被北京**抓獲,此時的他已經是北京某公司瀋陽分公司社群部副主任,負責網路推廣、宣傳等工作。
你的問題很大,我只能給出我個人的理解:其實每個行業都有火的地方。 你所處的位置,決定了你對行業“火”的看待標準是不同的。 >>>More
火象星座白羊座。
活力。 白羊座象徵著萬物經過漫長的冬眠後的生命力,所以白羊座的人天生就充滿活力和鬥志。 白羊座的人天生就很熟悉,剛認識乙個人就能沒完沒了地說話。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