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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工作途中跌倒,乙個月內感到不適,可以認定為工傷,但如果需要證明是當時受傷所致,工傷認定所需材料如下: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八條 申請認定工傷,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
2)與用人單位有僱傭關係。
包括事實僱傭關係的證明);
3)醫學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鑑定證明)。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的受傷程度等基本資訊。
申請人提供的工傷認定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充、更正的全部材料。 申請人按照書面通知要求補充、更正材料後,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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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法律規定,屬於工傷的,用人單位應當在事故發生後30日內向勞動部門申請工傷鑑定和工傷保險。 如果單位不關心,受傷人員及其近親屬或勞工組織、工會等可在1年內提出申請,你的情況可以申請,但身份難以辨認,證據不利,無論以後發生什麼事,第一時間去醫院檢查, 第一時間報警,第一時間辨認,否則就很麻煩了,幾乎90%的中國企業,在事故發生後,推卸責任,逃避責任,甚至威脅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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屆時應報告工傷情況,時間過長後應與單位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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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在上班途中摔倒不被視為工傷。 單次涉及自己的事故,如果沒有第三人的責任,就不能認定為工傷。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視為工傷:(一)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發生事故受傷的; (二)在下班前或者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者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時,發生事故受傷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因執行職務而遭受暴力或者其他意外傷害的; (四)患有職業病的; (五)外出工作期間,因工作原因受傷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火車事故中受傷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過程中、工作中因搶救工作無效而死亡或者四十八小時內死亡的; (二)在緊急救援、救災或者其他維護國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的活動中受到損害的; (三)原來在軍隊服役,因戰爭或因公受傷致殘,取得革命軍人殘疾證明,但到達用人單位後受傷的雇員。 職工有前款第(一)、(二)項情形的,依照本條例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依照本條例有關規定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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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在工作中跌倒和受傷不被視為工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患有職業病; 在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或涉及城市軌道交通、客運、班輪、火車的事故,不負主要責任的; 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時間及工作場所發生意外受傷; 其他。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工傷: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時間及工作場所發生事故受傷的;
2)在工作時間前或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收尾工作時發生事故受傷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因執行職務而遭受暴力或者其他意外傷害的;
(四)患有職業病的;
(五)外出工作期間,因工作原因受傷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火車事故中受傷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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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工傷: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時間及工作場所發生事故受傷的;
2)在工作時間前或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收尾工作時發生事故受傷的;
(三)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因履行工作職責而遭受暴力或其他意外傷害的;
(四)患有職業病的;
(五)外出工作期間,因工作原因受傷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火車事故中受傷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運載纖維的瀆職行為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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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工傷: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時間及工作場所發生事故受傷的;
2)在工作時間前或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收尾工作時發生事故受傷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故意掩埋,因執行工作職責而遭受暴力或者其他事故傷害的;
(四)患有職業病的;
(五)外出工作期間,因工作原因受傷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火車事故中受傷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報銷工傷醫療費用需要哪些檔案。
(一)《關於認定工傷的決定書》或《工傷輕傷祝賀考試證明書》或《關於變更舊工傷人員支付待遇辦法的通知書》或其他有效的工傷認定證明的原件及影印件;
2)財稅部門統一印製的醫療專用收據(發票)原件(背面須由受傷職工或其家屬簽字);
3)所有費用必須提供與發票金額相符的醫療費用摘要和詳細清單(加蓋醫院財務印章)。如果醫院只能提供手寫的明細清單,醫院必須註明醫療物品的名稱、單價、數量和金額;
4)門診(急診)病歷、出院總結或出院診斷證明原件及影印件1份;
5)受傷工人身份證正反面影印件。
工作期間跌倒被認為是與工作有關的傷害。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發生事故受傷; 如果你對勞動爭議不太了解,可以找專業的律師幫你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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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在上下班途中發生事故,您通常可以支付工傷賠償,包括在工作中跌倒,這也被視為工傷。 下面,我將詳細回答這個問題。 希望能解決大家的疑惑,然後大家就跟著我去看一看。
1. 工傷是否屬於工傷?
1.在工作中跌倒被認為是工傷。
2、法律規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認定為工傷: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時間及工作場所發生事故受傷的;
2)在工作時間前或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收尾工作時發生事故受傷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因執行職務而遭受暴力或者其他意外傷害的;
(四)患有職業病的;
(五)因工因傷期間,因工傷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火車事故中受傷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2、工傷醫療費用報銷需要哪些材料?
1)《關於認定工傷的決定書》或《工傷輕傷證明書》或《關於變更舊工傷人員支付及治療方法的通知書》或其他有效的工傷認定證明書原件及影印件;
2)財稅部門統一印製的醫療專用收據(發票)原件(背面須由受傷職工或其家屬簽字);
3)所有費用必須提供與發票金額一致的醫療費用摘要和詳細清單(加蓋醫院財務印章)。如果醫院只能提供手寫的明細清單,醫院必須註明醫療物品的名稱、單價、數量和金額;
4)門診(急診)病歷、出院總結或出院診斷證明原件及影印件1份;
5)受傷工人身份證正反面影印件。
工作期間跌倒被認為是與工作有關的傷害。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發生事故受傷; 如果你對勞動爭議的內容了解不多,可以找一位專門推銷青凱的律師來幫你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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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原因發生事故而跌倒、受傷或者執行工作時發生事故受傷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所屬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之日起30日內,向協調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1、工傷認定提交時間是多久,哪些情形應認定為工傷。
用人單位未依照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或者工會組織,可以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一年內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之日起一年內, 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上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是否屬於工傷。
上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受傷職工不承擔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可以認定為工傷。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六項規定,勞動者在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火車事故,不負主要責任的,認定為工傷。
第十七條第一款規定,職工在事故中受傷或者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的,其所屬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之日起30日內, 向協調區域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如遇特殊情況,經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可以適當延長申請期限。
3、工作期間突發性腦溢血是否屬於工傷。
工作期間突發性腦出血是否算工傷,視情況而定,分析如下:
1、在工作中,因自身疾病造成的傷害不屬於工傷;
2、因職業病或職業病危害引起的,應為工傷。
職工在事故中受傷或者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的,其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之日起30日內, 向協調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如遇特殊情況,經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可以適當延長申請期限。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認定為工傷: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時間及工作場所發生事故受傷的;
2)在工作時間前或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收尾工作時發生事故受傷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因執行職務而遭受暴力或者其他意外傷害的;
(四)患有職業病的;
(五)外出工作期間,因工作原因受傷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火車事故中受傷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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