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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何青奎不夠好,但過去已經成了一種潮流,他其實想著老婆孩子照顧家庭,而且他從未和老婆離婚,所以他和高秀敏一起生活了十幾年。 高某去世一年後,我覺得何某的妻子不願意,只是接受了自己的命運,嫁給了這樣的人,想要照顧好這個家庭,所以她接受了一切荒謬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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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她應該心甘情願,因為她真的很愛她的丈夫,為她的丈夫做出了很多犧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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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秀敏也得到了報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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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肯定不會願意,但我沒有乙個好的選擇,所以我只能過得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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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不甘心的,原來伴侶就這樣和渣男復合了,也是為了孩子,子孫們有了完整的家庭,孩子也因為父親的歸來,對媽媽未來的生活感到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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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願意問任何乙個正常的女人,畢竟,生命只有幾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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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錢沒名字,老婆又知道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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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我了解,我不支援他們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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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秀敏是妥妥的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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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賀青奎用餘生來償還這些年欠妻子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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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不會願意的,畢竟對方已經離開他這麼多年了,如果不是出於實際原因,肯定不可能繼續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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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青葵不道德! 他不是犯了重婚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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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和高某相愛的最大原因,其實是因為改變了他的現實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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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當然不會願意,但畢竟我和對方還是有一定的關係的,能夠重逢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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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肯定不會願意,但似乎不是乙個好的選擇,原來的伴侶還是比較情緒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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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這是心甘情願的。 因為夫妻雙方都要學會理解對方,既然知道漏水,就會讓對方實現自己的夢想。 所以我認為它是願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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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願意。 這個老婆的心裡一定很苦,就算又和老公在一起了,心裡還是有疙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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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她不願意,因為她之前忍受了丈夫那麼久,現在她要破鏡子復合,她不願意。
離婚可以隨時發生,這取決於你們倆的想法。 如果你只在乎自己的感受,那就離開吧。 但畢竟結婚十幾年了,為什麼還要牽扯到一些人,有些事呢? >>>More
1、因工傷在工作場所遭受的工傷屬於工傷;
2、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公司需在事故發生後乙個月內報告,如公司不申請,工傷員工或其近親屬應當在一年內提出認定申請。 需提交的材料:工傷認定申請表(勞動局紅石山**一般有**)、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證明、醫療診斷證明等; >>>More
學校不會長期儲存個人檔案,通常遵循學歷。 教育部印發《關於高校學歷證書標準化有關事項的通知》,學生如遺失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畢業證書等,學校經核實後可頒發學歷證書,證書與原學歷證書同等效力。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