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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需要,需要詢問當地。
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材料如下:
1、手寫申請表(用黑色水性筆書寫,簽名並按指紋);
2、申請人+共同申請人(申請人以外的家庭成員或共同租戶)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正反面);
3、申請人+共同申請人戶口簿原件及影印件;
4. 結婚證:
1)單身、離異或喪偶的,需出具民政局婚姻登記機關的單身證明;
2)離婚人的離婚協議書、房屋財產分割證明(法院判決書);
3)已婚人士的結婚證原件及影印件;
5、收入證明(須出具所有會員,需出示原件):
1)有工作單位的人員、工作收入證明(申請社群發放)+近12個月工資存摺明細銀行對賬單(要求:加蓋單位公章和財務印章);
3)失業人員,其書面說明,上門組長+居民代表證+居住小區+街道驗證蓋章;
4)在校學生,出具學生證+在校證明(註明:入學時間、全日制自學、大專本科、學習年限);
(五)勞動適齡居民必須有繳納社保和醫療保險的證明;
6. 房地產證明:
(一)戶籍所在地的房產證明;
2)家庭或個人租房、住房記錄證明(由居住地社群公安局辦理);
3) 借用親戚或朋友房間的家庭或個人,借用房屋的財產證明(原件和影印件); b.所有者的帳戶和個人頁面(原件和影印件); c.居住地居委會出具居住證明(註明親友關係及時間)。
7、具備下列條件者需具備以下證件:
1)戶籍位址與房產證不同時,必須出具同一位址證明;
2)如果市戶籍已搬入滿玉堂一年,需提供搬出地的相關房產證明和業主戶籍首頁+個人頁面、原件及影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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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均衡器的條件:
1、在本市有城市常住區;
2.未租住公屋的中低收入家庭;
3、家庭資產不超過20萬元;
4.告訴沒有住房的孫子孫女家庭;
(五)不租住、居住市區直系親屬住房的;
6、住房保障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法律依據:申請公共租賃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當地無住房或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準;
(二)收入、財產低於規定標準的;
3)申請人為農民工,並在當地穩定就業滿規定年限。具體條件由市、市、縣人民保障保障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經本級人民批准後實施並向社會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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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可以家庭、單身、多人申請,而公租房可以一起申請,是不可能的,除非是夫妻。 (一)家庭申請,應當確定一名符合申請條件的家庭成員為申請人,其配偶和同居者,有贍養、撫養、贍養或贍養關係的同居人為共同申請人。 (2) 如果只有一人申請,他或她就是申請人。
未婚人士、離異喪偶無子女人士、獨自赴重慶打工或從外地獨自來重慶的勞動者,均可作為單身人士申請。 (3)多人合租房屋的,每人合租人必須符合申請條件,人數不得超過3人,一人為申請人,另一人為共同申請人。
《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七條 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當地沒有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準的; (二)收入、財產低於規定標準的;3)申請人為農民工,並在當地穩定就業滿規定年限。具體條件由中央直轄市和市縣級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經市、市、縣人民住房保障部門批准後向社會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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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已婚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必須有共同申請人。
法律依據:申請公共租賃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當地無住房或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準;
2、盲葬收入、財產低於規定標準;
3、申請人為在當地穩定就業滿規定年限的農民工。
它以平行軌道執行,合併後統稱為公共租賃住房。 申請受理渠道、審查准入程式和租金定價機制將進一步完善。 >>>More
一般為60天,參照《行政復議法》
第九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某一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悉該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 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60天。 >>>More
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具備以下條件:當地無住房或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準; 收入和財產低於規定的標準; 申請人為農民工的,在當地穩定就業滿規定年限的。 具體條件由市、市、縣人民保障保障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經本級人民批准後實施並向社會公布。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