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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減稅的重要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關於加強技術創新、發展高技術、實現產業化的決定的通知》規定:“對經國家版權局登記,在銷售時轉讓著作權和所有權的計算機軟體,徵收營業稅; 不徵收增值稅。作為法律重點保護的依據,《關於印發鼓勵軟體產業和積體電路產業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第三十二條規定:
著作權行政部門要規範和加強軟體著作權登記制度,鼓勵軟體著作權登記的純滲透,按照國家法律對已登記的軟體給予重點保護。 “例如,當軟體著作權受到侵犯時,司法機關可以直接將軟體著作權登記證書作為有力證據,而不必經過審查; 此外,它也是國家版權管理部門懲治侵犯軟體著作權行為的執法依據。
《關於高技術成果股份出資若干問題的規定》規定,“計算機軟體可以作為高新技術投資進行投資,價格比例可以超過《公司法》規定的20%限制到35%”。 甚至有些地方**規定:
軟體技術100%可以作為股東進行投資“,但兩者都要求必須先獲得軟體著作權登記。 《科技部關於印發《科技成果登記辦法》的通知第八條規定:“科技成果登記登記表和下列材料,作為申請科技成果的依據:
1)技術成果申報:相關評價證書(評價證書或鑑定報告、科技計畫專案驗收報告、行業准入證書、新產品證書等)及發展報告;或智財權證明(專利證書、植物品種權證書、軟體註冊證書等)和使用者證書”。 這裡的軟體登記證是指軟體著作權登記證和軟體產品登記證,其他部委也有類似規定。
企業破產後的有形收益在法律上被視為“無形資產”,企業的無形資產不會隨著企業的破產而消失,企業破產後無形資產(著作權)的生命力和價值仍然存在,無形資產(著作權)可以轉讓拍賣換取有形資金。 根據《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登記辦法》的規定,軟體著作權登記時間為自受理之日起30個工作日
2009年7月1日,實行新版軟體著作權登記證書,證書整體由黃色改為藍色,證書邊框加了花邊,更加高貴大氣; 唯一遺憾的是證書沒有封面,所有拿到證書的軟體公司註冊使用者只能自己找到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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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作為軟體被保護的依據。
著作權從作品完成之日起確立,因此著作權設立的基礎應該是作品的創作思路、原稿等一系列能夠表達創作過程的原創素材。 這些資訊可以表明該作品是由作者獨立創作的,因此可以有針對性地保護軟體。
2.保留作者著作權證據的成本較低。
一般情況下,原稿可能無法完整儲存,其保留的證據是單方面證據,第三方難以認定證據的有效性,因此在沒有相反證據的情況下,著作權登記可以證明著作權的歸屬。 除了上述登記外,還有多種方式可以保留證據,例如公證和由公證人或第三方證人機構儲存。
3、軟體著作權可以變更、轉讓、繼承。
自願著作權登記不僅僅是著作權的設立,還包括權利變更、權利轉讓、權利繼承等法律事實,這些法律事實在登記後對第三方具有效力。
4、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登記的特殊性。
軟體著作權登記是權利人享受各項優惠政策的前提。 註冊人可根據《鼓勵軟體產業和積體電路產業發展若干政策》享受稅收、智財權、投融資、產業技術、出口、人才招攬等多項優惠政策。 此外,在獲得《軟體著作權登記證書》後,可以進行軟體產品登記和軟體企業認定(雙重軟體認定),從而享受國家的稅收優惠政策。
軟體著作權登記也是軟體產品在中國合法經營或銷售的前提條件。 《關於高技術成果參股貢獻若干問題的規定》規定,計算機軟體可以作為高新技術出資,但一般要求權利人提供《軟體著作權登記證書》作為評估依據。
5、軟體著作權登記及維權。
在自願註冊作品受到保護時,如果對方不能提供相反的證據,可以確定已註冊作品的著作權,但由於著作權的特殊性,只要獨立完成,就可以享有著作權。 著作權的存在可能不是唯一的,因此著作權登記證不能排除他人獨立創作同一作品。 因此,作品的註冊人仍需提供證據證明被控侵權人知悉或理解權利人的作品,以證明存在模仿和抄襲。
6、準備申報高新技術企業及雙軟認定。
根據《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外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和辦法》,申報高新技術企業的必要條件之一是擁有自主智財權,而軟體著作權是應用最廣泛的智財權範疇。 同時,軟體認證的雙軟認證產品要求也必須註冊為軟拷貝,企業申報高企和雙軟標識後,即可享受國家減稅、政策性資金扶持等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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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是正面的:例如,軟體著作權登記的目的是記錄和保護權益。
法律依據:《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 第一條 為了保護計算機軟體著作權人的權益,調整計算機軟體開發、傳播、使用中發生的利益關係,鼓勵計算機軟體的開發和應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制定本條例, 促進軟梁馬鈴薯零部件產業發展和國民經濟資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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軟體著作權登記需要一定的註冊費,註冊程式繁瑣。 但是,雖然軟體著作權登記不再是強制性要求,但著作權登記仍然具有很強的現實意義。
1.作為軟體被保護的依據。
《關於鼓勵軟體產業和積體電路產業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第三十二條規定,著作權行政部門應當規範和加強軟體著作權登記制度,鼓勵軟體著作權登記,並依照國家法律對已登記的軟體給予重點保護。
2.作為稅收優惠的基礎。
根據《關於鼓勵軟體產業和積體電路產業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相關檔案,國家將重點抓好註冊軟體的保護,享受多項稅收、智財權、 融資、進出口、人才吸引。
3.作為技術貢獻進行投資。
《關於高新技術成果參股若干問題的規定》規定,計算機軟體可以作為高新技術出資進行投資,價格比例可以超過《公司法》規定的20%限制,達到35%。 目前,有些地方甚至規定軟體價格可以100%由技術出資。 但是,一般要求軟體著作權應進行登記。
4.作為申請科技成果的依據。
《科技部關於印發《科技成果登記辦法》的通知第八條規定,科技成果登記應當連同《科技成果登記表》及下列材料一併提交:
1)技術成果申報:相關評價證書(評價證書或鑑定報告、科技計畫專案驗收報告、行業准入證書、新產品證書等)及發展報告;或智財權證明(專利證書、植物品種權證書、軟體註冊證書等)和使用者證書”。 這裡的註冊可以理解為著作權的註冊,其他部委也有類似的規定,申請軟體技術成果應當提交軟體註冊證書。
此外,軟體著作權登記具有更實際的意義,即享有軟體著作權認證的作用。 軟體由一系列**組成,稱為源**,可以不受限制地複製。 軟體著作權保護來源**,一般認為誰擁有來源**,誰就是版權所有者。
由於來源的可複製性,無法區分原件和複製品,就好像來源不是嚴格保密的一樣,也很難區分版權所有者。 如果盡快進行著作權登記,取得《軟體著作權登記證》,這是權利的初步證明,在發生軟體著作權糾紛時,《軟體著作權登記證》是對軟體權利的有力訴求,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司法保護的最好證據, 而對方舉證證明《軟體著作權登記證》不是真正的軟體著作權人,有相當大的困難。在軟體著作權的情況下,《軟體著作權登記證》作為權利證明,也有利於交易的順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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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登記的目的是記錄權益以供保護。 根據《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的有關規定,軟體註冊後,軟體著作權人享有出版權、開發者身份認定權、使用權、軟體使用許可權和獲得報酬的權利。 就權利的性質而言,它是一種公民權利,具有公民權利的共同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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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軟體著作權登記的目的是記錄或保護滾動的權益。
法律依據:《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登記辦法》第二條 為促進我國軟體產業發展,提公升我國資訊產業的創新能力和競爭力,國家勞動權行政主管部門鼓勵軟體登記,對已登記軟體給予重點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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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軟體著作權登記的目的是記錄或保護權益。
法律依據:《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登記辦法》第二條 為促進我國軟體產業發展,提公升我國資訊產業的創新競爭力,國家著作權行政主管部門鼓勵軟體登記,對在早期橋梁中註冊的軟體給予重點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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軟體著作權登記的目的:軟體著作權登記是發生軟體著作權糾紛時證明軟體權利的最有力證據。 這不僅在訴訟或發生一般糾紛時也是乙個很好的證據。
但是,如果沒有註冊,版權所有者將很難獲得全面保護。 《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登記辦法》第二條鼓勵軟體登記,對已登記的軟體給予優先保護,以促進我國軟體產業的發展,增強我國資訊產業的創新和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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軟體著作權登記的目的是保護軟體著作權人的著作權,防止他人著作權受到侵犯; 是推動我國軟體產業和示範產業的發展; 提公升我國資訊產業的創新能力和競爭力。
《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登記辦法》第二條 為促進我國軟體產業的發展,增強我國資訊產業的創新競爭力,國家著作權行政部門鼓勵軟體登記,對已登記軟體給予重點保護。 軟體著作權合同登記的申請人應當是軟體著作權獨佔許可合同或者轉讓合同的當事人。 第三條 《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登記辦法》 本辦法適用於軟體著作權登記、軟體著作權專屬許可合同和轉讓合同。
《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登記辦法》第四條:軟體著作權登記的申請人應當是軟體著作權人的著作權人以及繼承、轉讓或者繼承軟體著作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登記辦法》第五條 申請人或者其中一位申請人是外國人或者無國籍人的,適用本辦法。
是要求“中國版權保護中心”要求延遲查詢,並在付款時獲取查詢結果; 二是登入“中國版權保護中心”**查詢。 如果你註冊了版權,你也可以去八。 棄權智財權。
如果軟體所有者希望他的軟體受到法律保護,那麼他必須申請軟體著作權登記。 註冊成功後,如果有人侵犯了軟體版權,那麼你可以利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那麼申請軟體著作權登記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呢? >>>More
我們剛開始進行著作權登記的時候一定很困惑,不知道怎麼填寫這個表格,怎麼做那個表格,但是我們必須進行著作權登記,因為我們的著作權是可以受法律保護的,這篇文章就給大家介紹一下著作權登記中有哪些相關問題,希望大家能喜歡。 (1)著作權登記的分類取決於登記是否取決於自願性,著作權登記大廳可分為強制登記和隱蔽登記和自願登記。 如果法律要求當事人進行登記以獲得其權利,則登記是強制性的。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