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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通情達理的父母才心胸開闊就好了。 這要看你的關係是什麼(你和你前婆婆、你岳父的關係),你要甜言蜜語,雖然你和你前妻離婚了,但畢竟還是你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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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麼不該做的? 只要你想做,你就會遇到障礙! 只要你有心,就沒有什麼能阻擋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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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你看她的真正目的是什麼? 你要是要和解,我這樣支援你的想法,如果是為了安慰我,我想你還是暫時迴避,時間是良藥,她的心情自然會好,你不要添亂,既然像你說的,那一定是你把她傷得很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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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取決於是什麼導致你走到這一步。 你去看她是因為你傷害了她嗎? 後悔了嗎? 還是?
如果是無法彌補的過錯,我認為打擾她並不更好。 如果還有希望,我會勇敢地再去追求。 畢竟她一夜之間就要結婚一百天了,如果她真的能原諒,她就會心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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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已經離婚了,你要看什麼,你要是後悔了,當初還留下了什麼? 如果你想再婚,不要害怕,真誠是打動他們的最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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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還想再婚嗎? 想再婚可以去,不想再婚就不要打擾別人,心情不好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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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你們都離婚了,我覺得你們在離婚之前應該考慮一下後果。 你為什麼想見他們,你還想做朋友嗎?
我認為這很難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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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感情很難說,畢竟是兩個人之間的事,離婚後繼續同居也是一種選擇。 但是,也有一些問題需要注意。 離婚協議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均受該協議的約束。
在法律沒有規定特殊情形的情況下,人民法院會輕易撤銷離婚協議,如果要撤銷離婚協議,需要在離婚協議後一年內提出請求。 當然,如果雙方協議離婚後對財產分割或撫養權問題有爭議,可以在律師的協助下向法院提起財產糾紛或撫養權糾紛的訴訟。 如果您想改變孩子的監護權,有兩種形式:
1. 協議的變更。 離婚雙方可以私下同意改變監護權。 2.訴訟變更。
如果對監護權變更存在爭議,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監護權變更訴訟。 希望獲得子女撫養權的父母一般需要向法院提交相關證據,以證明他或她有能力撫養子女,尤其是收入水平。
[相關法律]。
《民法典》婚姻家庭部分解釋第五十五條 (一)離婚後,父母一方要求改變子女撫養關係,或者子女要求增加子女撫養費的,應當另行提起訴訟。
第五十六條 父母一方要求改變子女撫養關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與子女同住的父母因嚴重疾病或殘疾,不能繼續撫養子女的;
(二)與子女同住一方未履行撫養子女義務或虐待子女,或與子女同住對子女身心健康造成真正不利影響的;
3)年滿8周歲,願意與有能力撫養他的另一方父母同住的孩子;
4)有其他正當理由進行更改。
第五十七條 父母雙方同意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第七十條 夫妻雙方同意離婚後對財產分割問題有悔改,請求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模仿。
人民法院經審理,在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未發現存在欺詐、脅迫行為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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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他仍然和前佟枝妻住在一起,仍然住在一起,這是非兄弟和同居法,不受法律保護,如果兩個人還有感情,為了孩子,應該去仙倫丹婚姻登記處登記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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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既然你們離婚了,就不要再住在一起了,所以看起來你們對彼此沒有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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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促銷談到了選擇離婚。 那你就乾乾淨淨地離開吧,你不該住在一陸哥家。 既然是為了孩子,那就不要離婚了。 既然他們已經離婚了,為了孩子還能住在一起,那麼離婚本來就沒有意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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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不會繼續住在一起。
因為你們現在已經離婚了,年紀大了,你們已經不是合法的夫妻了,所以繼續住在一起是不合理的。
如果你們之間還有感情,那就選擇再婚,這樣你們就可以活在塵埃裡,在兄弟的陣營中戰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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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離婚後和前妻住在一起,你們不應該在一起,哪怕是為了你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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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認為離婚後我會和前妻孫橡樹在一起,畢竟離婚後我會分道揚鑣,不要因為什麼孩子之類的事情而看,但不可能和他住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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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他還是和前妻住在一起,在租支帆的情況下,他說其實是想復合的,離婚後,他應該衝動,現在又想復合,所以又住在一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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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離婚後還和前妻住在一起,還應該在一起嗎? 說武祿是為了孩子著想,既然離婚了,就不應該在一起,不受法律保護,為了孩子被包庇,那你戰戰兢兢離婚的時候做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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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你還是和前妻住在一起,這意味著你們之間還是有感情的,如果沒有感情,我相信你們不會住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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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前妻原則上住在前夫家是不合法的,因為兩人已經沒有任何關係。 離婚後,一般情況下,前夫二人會沒事,不會互相打擾,除非雙方都有孩子,而且涉及到孩子的問題,因為孩子的問題,可以一起處理,很多人都老了,死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書,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明確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向,並就子女撫養費、財產、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共識。
第一百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提出離婚請求的,有關組織可以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果關係確實破裂,調解失敗,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調解不成的,應當准予離婚:
1)重婚或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反覆教養的不良習慣,沒有改掉;
4)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關係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離婚,雙方分居滿一年,一方當事人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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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是合法的,兩個沒有血緣關係的人可以同居,不違法,如果對方已經結婚,就可能涉嫌非法同居,這種情況涉嫌違法。
是合法的,兩個沒有血緣關係的人可以同居,不違法,如果對方已經結婚,就可能涉嫌非法同居,這種情況涉嫌違法。
你好。 還有一種情況是,房屋的所有權屬於乙個人,因此未經許可居住在疑似私人住宅中也是違法的。
你好。 如果他強行回到前夫家,他報警,他會怎麼做?
如果您不擁有房屋並被懷疑擅自闖入,您將被驅逐、罰款,嚴重時將被拘留和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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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離婚後,女方可以住在前夫的房子裡。 住在那裡需要得到丈夫的同意。
但是,既然雙方的婚姻關係已經解除,並且已經簽發了離婚證,那麼此時雙方之間就沒有婚姻關係,只有同居關係。 在同居關係中,一男一女不受法律保護。 如果女方在未經丈夫同意的情況下繼續生活,那麼丈夫此時可以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提起訴訟,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案件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二)被告人明確; (三)有具體訴訟主張、事實和理由的;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範圍和受理訴訟人民法院管轄的。
第一百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起訴權。 必須接受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 符合提起訴訟條件的,應當在七日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 不符合提起訴訟條件的,應當在七日以內作出書面裁定,不予受理; 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出上訴。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條 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有永久居住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中國公民自願與中國大陸外國人離婚,或者大陸居民與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或者中國大陸華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大陸居民有永久戶籍的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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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婚後住在前夫家並不違法。 《民法典》規定,離婚後,夫妻雙方離婚後不離開家,仍同居的,因雙方沒有婚姻關係,不違法。 但是,如果其中一方有婚姻關係和同居關係,則屬於非法同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42條禁止包辦婚姻、買賣婚姻等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 禁止以結婚為藉口索取金錢或財產。
禁止重婚。 禁止配偶與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
禁止家庭成員之間的虐待和遺棄。
第一百四十三條 家庭應當樹立積極向上的家風,弘揚家德,重視家庭文明建設。 丈夫和妻子應該忠貞、尊重和關心對方; 家庭成員應當尊重老人、愛護年輕人、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諧、文明的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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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你好,我能理解你的感受。 這意味著你的丈夫有問題,他和前妻離婚了,他仍然和前妻保持聯絡,甚至和他住在一起。
我認為你可以和你的丈夫離婚,你有充分的理由。 這樣的男人不值得你繼續下去。
我丈夫離婚了,但他仍然和他的前妻住在一起。
你好,我能理解你的感受。 這意味著你的丈夫有問題,他和前妻離婚了,他仍然和前妻保持聯絡,甚至和他住在一起。 我認為你可以和你的丈夫離婚,你有充分的理由。
這樣的男人不值得你繼續下去。
你好,我跟老公有結婚證,他還要去找他前妻,他前妻不讓他走,我能不能告他們,違法嗎。
沒有。 但我們必須有足夠的證據來起訴他。
既然你打算這樣做,你可以收集證據並檢視他的手機。
如果可能的話,不要住在一起。 生活是由瑣碎的事情組成的,不同的生活方式,對問題的看法不同,都會影響感情,夫妻之間還是有吵架的,如果僵硬再分開,那就不容易了。 分開後,他們經常帶一些東西回家看望父母,這比一起支付生活費更快樂。 >>>More
絕對不行! 因為,如果父母身體狀況好,和孩子住在一起,就會寵壞孩子,父母不可能一輩子陪著孩子。 如果父母的條件很差,從眼前看,對他們來說是一種拖累,從長遠來看,這對他們來說更是乙個陷阱。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