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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有兩個孩子。 前夫對你不好,女人完全可以把孩子扔給前夫; 盡量讓現任丈夫尋求心理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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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乙個孩子被授予誰? 如果它被授予你,你只能生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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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如果你是第二次結婚,你老公,如果第一次婚姻在你們兩個人面前生了孩子,當然可以,可以生兩個孩子,這沒問題,這個收入和你自己的孩子也沒關係,反正現在國家也允許生二胎, 二胎,二胎就行了,只要有孩子就完全沒問題,有自己的孩子,話說得好,還不如愛他們,畢竟是感情的結晶,所以生孩子和訓練是完全可以的, 沒關係,主要要考慮的是財務壓力如何?看看你們家庭的經濟狀況,如果情況允許的話,你們兩個人一定要注意,你們兩個人是未來人生的回憶,讓你們兩個人在一起一定更快樂,更快樂,這樣你們才能讓以後走在一起更好,然後反芻好好,享受生活,快點, 以後不要等到太老了的小生化,這樣就可以生孩子了,一點問題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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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你老公的兩個孩子是和你老公住在一起,還是由老公的前妻撫養長大,如果你和你住在一起,打算再要乙個孩子的時候,記得處理好孩子之間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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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算是三胎,因為我老公已經有兩個孩子了,所以自己生的孩子排在這兩個孩子後面,應該算是三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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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中首先要澄清的是,計畫生育部門是按家庭計算出生的孩子數量,而不是按個人計算。 以前的《人口與計畫生育法》規定,“國家鼓勵一對夫婦生育乙個孩子”,而不是“國家規定一對夫婦各生育乙個孩子”; 二孩政策出台後,新《人口與計畫生育法》“提倡夫妻生兩個孩子”,而不是“夫妻生兩個孩子”,即你和你再婚的丈夫生孩子時,你的丈夫在再婚前已經生了兩個孩子,再婚後,你的生育政策是按照特別批准批准的, 而之所以能得到這種特別的認可,恰恰是因為你是第一次結婚。是嗎?
所以你丈夫和你有三個孩子。 如果你認為你可以生第二個孩子,因為你是第一次結婚,那麼你的丈夫會和你生第四個孩子,對吧? 這在以前的“法律”或新的“法律”中都是不允許的。
當然,我說的也沒關係,你可以諮詢一下當地能夠信任和理解計畫生育政策的朋友,測試我說的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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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是老三,因為他之前生過乙個孩子,對方也生過兩個孩子。 那麼他自己生的孩子就是第三個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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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生的孩子不算第三個孩子,因為他的前兩個孩子和你沒有關係,所以你生的孩子不是第三個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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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是吧。 對你有點不公平,但應該算是兩個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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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覺得是屬於第乙個孩子的,因為是你和老公先生的孩子,所以這個孩子屬於第乙個孩子,第二次婚姻的孩子屬於第二個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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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於老二,因為這個孩子是從你老公的第乙個孩子算起的,這對你來說有點虧,但屬於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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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屬於第二個孩子。 因為你養育了這兩個孩子,他們是你婚姻中的第二個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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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應該屬於老二,因為這個孩子跟著丈夫,所以也屬於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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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如果其中一對再婚夫婦在再婚前有乙個孩子,而另一方在第一次婚姻中沒有孩子,則再婚後所生的孩子將是第二個孩子。 如果你在再婚前生過孩子,不管是誰撫養孩子,你都會算乙個孩子,如果你再婚了,再婚就會生第二個孩子。
再婚夫婦的生育數計算方法,夫妻生育數之和,只要是出生的,不管由哪一方撫養。
我老公是第二次結婚,我是第一次結婚,他有兩個孩子,我生的孩子是第三個孩子嗎?
你好,計數。 第三個孩子是指整個家庭中的乙個。
他的乙個孩子是他前妻的監護權。
這樣一來,我生下的孩子也算是第三個孩子了。
你好,計數。
如果其中一對再婚夫婦在再婚前有乙個孩子,而另一方在第一次婚姻中沒有孩子,則再婚後所生的孩子將是第二個孩子。 如果你在再婚前生過孩子,不管是誰撫養孩子,你都會算乙個孩子,如果你再婚了,再婚就會生第二個孩子。 再婚夫婦的生育數計算方法,夫妻生育數之和,只要是出生的,不管由哪一方撫養。
只要你生了孩子,它就算數。
三孩政策意味著一對夫婦可以生育三個孩子。
如果我沒有另乙個孩子,不去我丈夫的戶口,就跟著我去我的戶口,這樣就算多少孩子了。
您好,別人的帳戶沒問題。
您的帳戶不可用。
因為你有結婚證。
那我們的離婚呢?
可以嗎。
離婚是可以的。 他的乙個孩子搬走了。
您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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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合法的生育。 但在生孩子之前,男人必須是第乙個生孩子的人。
二胎社會撫養費交好,然後拿著相關證明檔案到當地計生部門辦理出生證,通過後才能生下孩子。
根據《計畫生育法》
第十五條 夫妻雙方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再生育:
1.二人中有一人有殘疾,或者經設設區、自治州、省的市計畫生育行政部門確定的病殘兒童醫學鑑定機構認定。
一線多胞胎都是殘疾人,無法成長為正常勞動力,醫學上認為能夠再生乙個孩子。
2. 再婚夫婦再婚前所生子女總數為2個。
3、再婚夫婦再婚前無子女,另一方有子女,再婚後生子女。 前款所稱子女,是指尚存的親生子女。 收養子女和因前一次婚姻而形成的受撫養繼子女不算作子女。
延伸資料:《計畫生育法》第十七條:符合本條例第十五條規定條件的夫婦,希望再生育的,應當在懷孕前向夫妻一方工作所在鄉(鎮)或者戶口或者街道辦事處的人民**提出申請; 並提交以下材料:
1、結婚證、戶口簿、雙方身份證;
2、雙方單位或村(居)委員會出具的出生、收養身份證明;
三、本條例第十五條第一款規定情形中,應當提供患殘兒童醫學鑑定檔案;
(四)其他符合本條例規定的生育要求的證明。 鄉(鎮)人民**或者街道辦事處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將審查意見連同申請人的證明材料一併報縣級人民**人口和計畫生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查。 人口與計畫生育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報告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內,對符合條件的人免費發放出生證明; 對於不符合要求者,請以書面形式說明原因。
第十八條 市民提交的患殘兒童醫學鑑定申請經縣級人民人口和計畫生育行政部門審查後,應當報送設區的市級人民人口和計畫生育行政部門組織醫學專家進行醫學鑑定。 對鑑定結論有異議的,可以向省人口和計生行政部門申請重新鑑定。
重新評估是最終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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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丈夫第二次結婚,你第一次結婚,你丈夫有兩個孩子,你有乙個孩子,不是第二個孩子,而是第三個孩子。
但現在計畫生育已經放開了,沒人在乎你再有兩個,而且是完全允許的,所以你不用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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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這是第乙個孩子,而且可以生乙個孩子,我真的在幫你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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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是第二次結婚,我是第一次結婚,他有兩個孩子,我生的孩子是不是生了第二個孩子? 雖然你丈夫有兩個孩子,但你們兩個人所生的孩子是你的第乙個孩子,而不是第二個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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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丈夫是第二次結婚,她有兩個孩子,你不餓生第三個孩子,因為三個孩子被認為是第三個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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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丈夫是二婚,孩子就要撫養,如果已經有了孩子,戶口已經結算好了,肯定不是第乙個孩子,是第二個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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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孩子,那麼就應該算是三胎了,畢竟他已經有兩個孩子了,所以一定要加到戶口本上,也就是三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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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算二胎,是指兩個人結婚期間生的第二個孩子。
兩個孩子都是你丈夫和他的前妻在上一段婚姻中生的,他們與你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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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的丈夫已經有兩個孩子,在他的名下,如果你有另乙個孩子,那肯定會被認為是第二個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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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第三個孩子已經放出來了,不用擔心,你第一次結婚,你老公第二次結婚,你也可以和他生兩個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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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孩政策正式實施之前(三孩政策的實施預計在《人口與計畫生育法》修訂後正式實施),你的婚姻出生符合目前的生育政策。
根據現行的“二孩”生育政策,如果一方在婚前生育了兩個孩子,而另一方在第一次婚姻中沒有生育,在這種情況下,他或她可以依法申請再生育乙個孩子。
但是,如果生了孩子,就不能叫“二胎”,而是叫“三胎”(按合法登記的再婚家庭的出生總數計算)。
當然,如果你覺得我錯了,可以直接諮詢當地縣級計畫生育廳(現在應該叫衛生局),核實我上面說的有沒有錯。
希望我的能幫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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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第二個孩子,所以不用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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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繼母很難,為什麼要嫁給乙個有兩個孩子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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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你好,法律分析:我老公是二婚,我是第一次婚姻,他有兩個孩子,我可以有幾個孩子:
可以有兩個孩子。 新的計畫生育政策於1月1日生效。 這種情況可以生兩個孩子。
1.新的計畫生育政策實施後,每個婦女都有生育兩個孩子的權利。 2.
二孩政策是以女性為基礎的,這意味著女性可以生育兩個孩子。 3.乙個女人只能生兩個孩子,而且她不能每次結婚都生兩個孩子。
我丈夫第二次結婚,我第一次結婚,他有兩個孩子,我可以有幾個孩子。
你好,法律分析:我老公是第二次結婚,我是第一次結婚,他有兩個孩子,我可以生幾個孩子:我可以生兩個孩子。
新的計畫生育政策於1月1日生效。 這種情況可以生兩個孩子。 1.
新的計畫生育政策實施後,每個婦女都有生育兩個孩子的權利。 2.二孩政策是以女人為本的,女人的運氣意味著女人可以生兩個孩子。
3.乙個女人只能生兩個孩子,而且她不能每次結婚都生兩個孩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第17條 公民有生育權,也有依法實行計畫生育的義務,夫妻雙方在實行計畫生育方面負有共同責任。 第十八條 國家提倡適齡結婚生育和優生。
一對夫婦可以生三個孩子。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 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制定。
少數民族也要實行計畫生育,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制定。 夫妻戶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不一致的,按照當事人受益的原則,適用關於子女的重複規定。
湖南省。 相同。 親愛的
可以有兩個孩子。
好吧,我擔心有當地政策。
不用擔心,親愛的。
而且我在單位裡,我怕被超產。
不,別擔心。
好吧,我還可以生第二個孩子,對吧?
根據法律,我可以生二胎,而且我沒有違反生育政策。
你可以生第二個孩子。
沒有違反生育政策。
孩子的戶口怎麼能上到她現在丈夫的姐姐家? 不合法,你們關係複雜,你的戶口還在你前夫身邊,把孩子的戶口放在爸爸身邊是正常合法的,你為什麼要搬走? 你自己還沒動過,更何況你老公和家人不接你的孩子,覺得丟臉,把孩子的戶口還給他的親生父親!
離婚已經兩年了,我還沒有找回我的前妻,結婚了想想就後悔了,不是嗎? 我離婚過一次,我沒有吸取長時間的教訓,對吧? 你還打算離開一次嗎? >>>More
首先你要明白,他結婚的主要目的,就是給孩子找乙個,照顧好他們,他對自己的感情沒有要求,乙個原因是他經歷了一段失敗的婚姻後,不再相信愛情,另乙個原因是他不敢期待愛情。 如果你有心理準備去回答窮人,能平等對待他的孩子,同時又非常喜歡他,你就可以結婚了,如果你沒有心理準備,就單純的像他一樣,你要好好想想,畢竟他有兩個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