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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發生權屬糾紛後,當事人應主動協商,達成相互理解、相互通融的協議; 協商不成的,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程式申請調解。 權屬糾紛當事人所在鄉(鎮)人民**和縣級人民**及其有關主管部門要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態擴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條 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糾紛,應當通過當事人協商解決; 如果談判失敗,將由人民處理。
單位間糾紛由縣級以上人民處理; 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的糾紛,由鄉級或者縣級以上人民處理。
當事人對有關人員的處分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處分決定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在土地權屬和使用權糾紛解決前,任何一方不得改變土地使用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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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和國家有關政策,保護森林所有者、使用者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維護山林所有權爭議區域的穩定統一,促進林業發展, 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2、第二種發生在本省的森林權屬糾紛調解(簡稱調解,下同)均適用本辦法。 本省與鄰近省份之間山林權屬糾紛的調解,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三、第三條 山林權屬糾紛調解應當堅持分步負責、分級調解、以泉探協商為重點、以調解為重點的原則。 在調停山林權屬糾紛過程中,各方必須實事求是,顧全大局。 我們相互理解,依法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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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說明的是,不管你家耕種經營了多少年,只要沒有林權證、土地劃界手冊等確鑿的證據,證明這片山林是你家承包的,你家就不能擁有這片山林的使用權。 2.對策:
1)詢問他家的林權證書,看看你家的森林是否確實在他家的林權證書範圍內:如果他家的林權證書不包括你家的森林,就不理他了。(2)如果其家庭的森林權利證書確實表明您家庭正在耕種的山林在其森林權利證書的範圍內:
找到你所在村莊的村委會,到當地鎮**土地管理部門、縣級土地局或林業局、檔案館等,尋找與你的山林有關的權屬證據。 (3)如果發現的證據足以證明這片山林在歷史上應該屬於你村,而對方的林權證書登記錯誤:尺裂可以持有相關證據,到林凌琴的發證機關要求更正對方的林權證書,辦理你家的林權證書, 如果發證機關沒有變更,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舉報發證機關。
2.你的裝置,或者聊天軟體,或者驅動噪音的程式不穩定,開啟騰訊電腦管家---軟體管理-軟體解除安裝-解除安裝軟體後,可以有效刪除殘留檔案和殘留登錄檔。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