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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他說人是猿,進化是與上帝的創造相悖的。
此外,當人類開創科學並相信科學時,神和其他神只能是精神信仰,而不能像中世紀那樣凌駕於王權之上。
如果你現在看,你就會知道,如果梵天敢發動戰爭,其他國家就敢消滅他。
這在中世紀是不可想象的,當時如果他們敢於反抗,估計該國的人民會成群結隊地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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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爾文的演化論、自然選擇、適者生存,片面強調物種之間的生與死的競爭,同時忽略了生物進化的漫長過程,和諧共處也是另乙個主題,資本主義的擴張和兩次世界大戰的殺戮,追溯溯源,達爾文貢獻了很多。 這也是近年來受到批評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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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有兩類。
1.真正的創造論者,他們相信這些東西,當然也反對它們。
2.統治者,與國外的中國不同,古代中國用一系列的思想教育來統治人民,而外國則用宗教創造人與上帝一起使人做事(意思是他們只能聽上帝的話),使統治者以上帝的名義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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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新的知識分子使人們難以被宗教所束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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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種起源。 宗教認為上帝創造了人,這是矛盾的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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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相似之處。
1)兩者都認為物種是可變的,在自然界中,在環境的影響下,從一種生物變異並轉變為另一種生物。
2)兩者都主張生物的進化史是漸進的。
2.差異。
1)產地不同。
拉馬克的理論:認為最原始的生物起源於自然現象,而各種系統或群體的生物並非起源於共同的祖先,是生物進化多元主義的典型觀點。
達爾文說,所有生物物種都起源於乙個共同的祖先,而共同的起源是生物進化的一元論觀點。
2)對適應起源的看法不同。
拉馬克的理論:進步、浪費或後天遺傳是一步適應,即突變是定向的,“突變適應”。
達爾文說:適應是兩步適應,第一步是突變的產生,第二步是通過選擇的生存鬥爭,即突變是無限期的,“突變≠適應”。
3)機構背景不同。
拉馬克學說:建立在與災難主義的鬥爭中。
達爾文說:建立在反對神創論的鬥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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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重大修正是魏斯曼在20世紀初修正的達爾文理論,被稱為“新達爾文主義”,強調“自然選擇”原則是達爾文主義的核心。
第二個重大修訂是對“自然選擇”學說本身和遺傳學發展引起的相關概念(例如,適應概念、物種概念)的修訂。 這個修訂是由遺傳學家、生物系統學家、古生物學家等建立的現代演化論,綜合了各種生物學學科和各種進化因素的成果,故被稱為“現代綜合理論”。
目前,達爾文的理論正面臨第三次重大修正:古生物學家提出了大進化規律、進化速度、進化趨勢、物種的形成和滅絕等,大大增加了我們對生物進化過程的認識。 分子生物學的進展揭示了生物大分子的進化規律和基因內部的複雜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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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同意這一點。 1. 社會達爾文主義是對還是錯?
2.社會達爾文主義是錯誤的根本原因。
3.社會發展對社會達爾文主義的影響。
因此,社會達爾文主義是錯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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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達爾文主義是具有一定合理性的社會發展規律,作為社會發展規律,很難應用於對與錯,只適用於適宜與不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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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它不適合所有的情況,所以有點太籠統了,而且不是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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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達爾文主義是錯誤的,但錯誤不在於它所闡述的原則,而在於它試圖將乙個簡單的模型應用於複雜社會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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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智力的發展,復原力的增加,社會達爾文主義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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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與自然界的疏離和文明的發展,就是強調集體安全,強調集體生產的組織,強調組織內的弱者,使人類文明得以興旺發達。
社會達爾文主義所倡導的競爭和淘汰本質上是反文明的。
當年輕人意識到他們所做的一切都只為了資本而工作,這些資本可以用來完成他們掌握的所有資源的積累,並且在對就業、抵押和醫療的恐懼中度過一生,他們可以選擇不生孩子——不讓下一代重蹈覆轍。
西方發達國家拋棄了社會達爾文主義,轉而支援高稅收和高福利的內部和諧社會結構,這並非沒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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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達爾文的演化論思想被提出時,還沒有遺傳學的知識。 演化論是在 1850 年左右引入的。 遺傳學是由孟德爾和其他人在 1870 年代提出的。
演化論和遺傳學之間最嚴重的衝突是,演化論認為生物體可以緩慢進化(而不是漸進的遺傳變異)來適應環境。 但遺傳學理論認為,生物體從一開始就被基因遺傳。
那是什麼意思? 例如,你是六指,但如果你有乙個孩子,你的孩子不可能碰巧也是六指。 因為六指屬於遺傳變異。 突變的基因不會遺傳給後代。
所以你慢慢思考。 根據遺傳學,所有生物都是天生的性特徵,它們總是存在於你細胞的DNA中,但有些基因是顯性的,有些基因是隱性的。 例如,你可能有乙個單眼皮,你的兒子可能有乙個雙眼皮,這是乙個顯性和隱性基因,有50%的概率。
但你是黃色的,不會進化出藍色的瞳孔,你的祖先可能有乙個基因突變,給了他們藍色的瞳孔,但這不是遺傳的。
因此,演化論和遺傳學是相互衝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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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賤到可以偷走他們的生命,他們明白人們在為他們而戰,無論你是想做一天的老鷹還是一億年的蟑螂,有的只吃肉,有的吃垃圾,有的吃糞便。 達爾文主義是關於乙個物種的,不是針對單個個體的,相反,越能忍受屈辱和負擔,就越有可能生存,也就是說,越卑微(無論是精神上的還是物質的)就越能生存。 這與達爾文的追求頂峰的思想一致嗎?
生存權和生活質量是兩回事,當社會上絕大多數人的生存權得到保障時,生存權在自然界中的殘酷競爭並不適合人類社會,它只是生活質量的問題,也是競爭性的, 但不同於生存權的競爭。生存權的競爭很簡單,食物、空間、形式也是單一的,要麼強,要麼吃得少,要麼什麼都吃。 爭奪生活質量的方式有很多種,不只是單板橋,另一種方式更聰明,總而言之,金錢、物質條件都是必要的,但不是全部,不能代表人的生存,有些人還活著,其實他已經死了,大自然給我們的遠比我們想象的要爭取的要多, 懂得如何去發現、去接受、去感受上帝的恩賜,總比只懂得盲目接受、不做主見、擠乙個人快樂更快樂。
同理,動物也是適合的,善於利用周圍環境的人會比那些看起來強壯無拘無束的人有更強的生命力,而大多數滅絕的動物一旦非常成功,就會越來越依賴某種環境或自己的某種特徵, 並被環境淘汰。與所遇之物平和,如水,這是生存之道,但對人卻不是很合適,人可以隨便,也可以死板,關鍵要看你的氣質,但你不能平凡,沒有人平凡,人是獨立的,這就是人與動物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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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簡單:根據達爾文主義,文明會向老虎、豹子和豺狼投降嗎? 但事實呢? 被消滅的是老虎、豹子和豺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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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爾文與表哥的婚姻不利於自然選擇,但他為什麼要這樣做呢? 因為他用這個理論趕走了他的對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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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爾文主義者”認為競爭是唯一正確的行為,所以他們總是在生活中倡導競爭意識,從工作和學習,到吃飯和購物,他們總是喜歡競爭。 這種人很煩人,但競爭主義是無法反駁的。 如果你人道地反駁它的競爭,傷害別人,它會說是別人的無能; 你從上帝的角度反駁它,它說上帝不存在,你不能說服它上帝存在,所以你不能反駁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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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今世界,除了唯心主義可以反對唯心主義之外,沒有什麼可以反對唯心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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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反駁它,必須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