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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母公司和子公司雖然事實上是控股關係,但在法律上確實是兩個獨立的民事實體,不能借用一方的資質或履約證書進行投標,即使投標了,也不能認定。 母公司可以委託子公司的專人進行招標操作,但必須是名義上的母公司,簽訂合同等所有事項都必須以母公司的名義進行。
商家與母公司競價,子公司以借資質、業績自營。
子公司不得使用母公司的經營資質,分支機構不得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活動。
關於環境汙染治理設施運營資格證書的有關問題,環保部近日經過調研作出說明,說明如下:
根據《環境汙染治理設施資質許可管理辦法》第四條規定,從事環境汙染治理設施經營的單位必須申請並取得《環境汙染治理設施經營資格證書》(以下簡稱《資質證書》),並按照《環境汙染治理設施經營資格證書》的規定從事環境汙染治理設施的經營。資格證書的規定。根據第八條的規定,申請資格證書的單位應當具有獨立企業的法人資格或者企業管理機構的法人資格。 根據第二十七條、第三十一條的規定,未按照資質證書的規定從事環境汙染治理設施的運營,情節嚴重的,應當吊銷資質證書,3年內不得重新申請資格證書。
根據《公司法》第14條的規定,公司可以設立分支機構。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根據上述規定,環境保護部關於頒發環境汙染治理設施經營資格證書的意見如下:
1、子公司具有獨立法人資質,能以自己的名義從事環境汙染治理設施的運營,並獨立申請資格證書。 子公司不能使用其母公司獲得的憑據。
子公司對從事環境汙染治理設施運營的後果應當獨立承擔法律責任。
2、分公司不具備獨立法人身份,不具備申請資格證書的條件,不得以自己的名義從事環境汙染治理設施的經營活動。
分公司可以受持有資格證書的單位委託,按照資格證書的規定,以持有資格證書的單位的名義從事環境汙染治理設施的運營。
持有資質證書的單位負責監督分公司所委託的環境汙染治理設施的經營活動,並對分公司經營環境汙染治理設施的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3、持有資質證書的單位或者以持有資質證書的單位名義從事環境汙染治理設施經營的分支機構,未按照資質證書的規定從事環境汙染治理設施的經營,情節嚴重的,由環保部門依法吊銷資質證書; 3年內不得重新申請資格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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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公司建設資質子公司不能使用。 如果以總公司的名義進行投標,則所有相關檔案必須以總公司的名義進行,專案經理和其他相關管理人員的個人資格也必須在總公司登記。 這也是為什麼只有中國建築、中鐵、省建等超大型建築公司設立子公司,而一般中小型建築企業只開設分公司的原因。
攤位大,什麼都得去總部去 流程太不靈活了,反正實力強,子公司單獨申報,設立子公司成本太高,開分公司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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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參與投標時,分公司不能使用總公司的資質或業績證書,總公司授權分公司參與投標時,分公司可以使用總公司的資質。 根據《招標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二條規定,以他人名義參與招投標是違法的,但在實踐中,分公司在參與採購時,可以作為總公司第一人參與專案,因此在這種情況下,分公司可以利用總公司的資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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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否。 根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子公司屬於法人組織,具有獨立的財產和管理權,因此子公司不能使用總公司的資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條 公司為企業法人,具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的財產權。 公司對其所有財產的債務負責。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出資的幅度對公司負有責任; ****股份的股東應以其認購的股份滑溜的程度對公司負責。
第十四條 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 設立分公司,需要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註冊並取得營業執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身份,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公司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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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參與投標時,分公司不能使用總公司的資質或業績證書,總公司授權分公司參與投標時,分公司可以使用總公司的資質。 根據《招標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二條的規定,以他人名義參與投標是違法的,但在實踐中,分公司在參與採購時,可以作為總公司第一人參與專案,因此在這種情況下,分公司可以利用總公司的資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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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資質,是指企業能夠從事某項工作或業務的資格證書,是企業開展經營活動的前提條件,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企業的綜合實力。 不同的公司需要有不同的資質證書,如建築公司的施工資質、設計公司的設計資質、物業公司的物業資質等。 辦理資質證書的單位應當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即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那麼就出現了乙個問題,母公司和子公司都是公司,子公司往往由母公司控制,相當於母公司的乙個分公司。 在實踐中,子公司能否利用母公司的資質?
1、子公司不得使用母公司資質。
子公司能否利用母公司的資質開展業務? 答案是否定的。 雖然母公司和子公司實際上是一種控股關係,但在法律上是兩個獨立的民事實體。
以建築資質為例,子公司不能借用母公司的資質或業績證書進行投標,即使投標也無法認可。
資質是企業技術水平、規模水平、發展潛力、信譽水平等方面的綜合體現。 《招標投標法》明確禁止公司之間相互借用資質,不區分母子公司。
母公司與子公司雖然關係密切,但由於均為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的公司法人,因此不能相互借用資質證書。
2、子公司可申請資質證書。
母公司是由若干子公司組成的企業集團,母公司和子公司均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 因此,子公司可以根據自身能力辦理相應的資質證書。 如果出於成本原因,公司可以內部協商,由母公司參與投標,然後將專案分包給子公司,但需要提醒的是,這種行為是違法的,風險太大。
因此,如果真的想以子公司的名義承接專案,那就以子公司的名義單獨申請資質證書。 子公司具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完全具備辦理資質的資格。
綜上所述,子公司不能利用母公司的資質開展經營活動,這是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簡單來說,子公司和母公司都是獨立的公司,雖然有密切的聯絡,但資質證書不能共享,子公司的經營範圍可以與母公司不一致,所以可以單獨處理其他資質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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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使用,子公司還需要批准相關資質才能開展相關業務。 北京市資質審批何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