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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方面是沒有必要的,也是不必要的,關鍵是要看公司的發展情況來決定是否需要這樣的人才! 法人也可以是總經理,總經理不一定是法人,這只能體現在公司的章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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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您不是公司股東,在經營期間為自己謀取私利,且在公司經營過程中沒有違法違規行為,您就無需承擔法律責任。
此外,辭職是您的個人權利,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您可以根據自己的意願提交辭職申請,並提前30天向用人單位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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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分析約會。 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經理,董事會應當決定任免。 董事會主席由股東大會選舉產生,總經理受董事會委託對公司進行日常管理。
簡而言之,股東產生董事長,董事會產生總經理。 董亮要求董事長執行股東會決議,對股東會負責,總經理執行董事會決議,對董事會負責。
第四十九條 【管理人的設立和職權】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經理人,由董事會決定是否任免。 管理人對董事會負責,並行使以下權力:
1)主持公司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執行董事會決議;
2)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畫和投資計畫;
3)制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建立方案;
4)制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制度;
6)提出公司副經理、財務總監的任免建議;
(七)決定董事會應當任免的管理人員以外的責任管理人員的任免;
(八)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公司章程對管理人員的職權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經理參加董事會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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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的經理是公司的代表,負責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 公司副總經理是總公司的高階管理人員,負責總公司的管理和決策。
因此,****聘請的職業經理人和總公司總經理雖然都是管理人員,但他們的職責和職位不同,不能同時擔任。 此外,根據公司治理原則,公司管理人員應遵循職責分工原則,避免過度集中,以保證公司的穩定和發展。 如果乙個人同時擔任多個職位,容易導致職責不充分,權力過度集中,從而影響公司的管理和決策。
因此,****聘請的職業經理人和總公司副總經理應該是兩個人,以保證公司管理和決策的獨立性和有效性。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的經理是公司的代表,負責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 公司副總經理是總公司的高階管理人員,負責總公司的管理和決策。 因此,****聘請的職業經理人和總公司總經理雖然都是管理人員,但他們的職責和職位不同,不能同時擔任。
此外,根據公司治理原則,公司管理人員應遵循職責分工原則,避免過度集中,以保證公司的穩定和發展。 如果乙個人同時擔任多個職位,容易導致職責不充分,權力過度集中,從而影響公司的管理和決策。 因此,****聘請的職業經理人和總公司副總經理應該是兩個經驗不相同的人,以保證公司管理和決策的獨立性和有效性。
領取年薪的職業經理人可以擔任總公司的高管(副總經理)嗎?
你好親愛的,不,公司應該太集中了。
謝謝! 非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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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漏字,容易造成錯誤,能不能整理一下重新發給我? 謝謝!
好的,親。 有遺漏的字詞容易引起誤會,能不能整理一下重新發給我? 謝謝!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的經理是公司的代表,負責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 公司副總經理是總公司的高階管理人員,負責總公司的管理和決策。 因此,****聘請的職業經理人和總公司總經理雖然都是管理人員,但他們的職責和職位不同,不能同時擔任。
此外,根據公司治理原則,公司高層管理人員應遵循職責分工原則,避免權力過度集中,以保證公司的穩定和發展。 如果乙個人同時擔任多個職位,很容易導致職責不集中,權力過於集中,從而影響公司的管理和決策。 因此,****聘請的職業經理人和總公司副總經理應該是兩個人,以保證公司管理和決策的獨立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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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限責任公司有總經理,但沒有必要設立副總經理。 對於一般有限責任公司,經理不是強制性機構,公司章程可以規定沒有經理,只有總裁、首席執行官等職位,行使公司的管理許可權。 對於國有獨資公司和股份公司,必須設立經理,董事會必須任命或解雇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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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必須為股份設立經理。 公司經理的工作職責:
1、總經理對公司董事會負責,充分組織執行董事會有關決議和規定,充分完成董事會下達的各項指標,並向董事會報告執行情況。
2、負責國家和行業的相關法律、法規、方針和政策的宣傳和執行。
3、根據董事會要求,確定公司經營方針,建立公司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和改進,為管理制度的執行提供充足的資源。
4、主持公司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畫和淮橋投資計畫。
5、負責召集和主持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議,協調、檢查和監督各部門的工作。
6、根據市場變化,不斷調整公司經營方向,使公司持續健康發展。
7、負責倡導公司企業文化和經營理念,塑造企業形象。
8、負責代表公司處理業務及開展公關活動。
9、負責公司資訊管理系統的建立和資訊資源的配置。
10、簽署日常行政和業務檔案,確保公司經營的合法性。
十。 1、負責公司人力資源的開發、管理和完善。
十。 2、負責公司的安全工作。
十。 3、負責確定公司年度財務預算及決算方案、利潤分配方案及虧損挽回方案。
十。 4、負責公司組織架構的調整。
十。 5、負責組織完成董事會交辦的其他臨時性、階段性工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一十四條 董事會決定經理的任免。
本法第五十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管理人的職權適用於有限股份公共租賃管理人。
有限責任公司又稱有限責任公司,是股東在出資額度內對公司負有責任,按股份比例享受收益,公司以其全部資產承擔公司債務的企業法人。 有限責任公司的主要特點是:(1)股東根據其出資額承擔有限責任; (2)公司承擔以資產為限的債務。 >>>More
1、營業執照原件及影印件 2、新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影印件及簽字 3、股東決定書、公司章程 4、變更申請表 5、指定委託書 6、公章 7、股權轉讓協議等。 >>>More
法律分析:1、兩者的註冊資本不同:
1、貿易公司註冊資本:最低註冊資本要求為30000元; 最低註冊資本比例為10%和90%。 >>>More
減資公告一般需要在市級以上報紙上刊登,公司的減資需要通知債權人。 自減資協議簽訂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並在報紙上刊登公告30日,收到通知的債權人有權自公告之日起45日內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提供相應擔保, 並應提交報紙上刊登的關於公司減少註冊資本的公告的相關證明和公司償債或債務擔保的說明。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