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合夥股東要求撤資,應該怎麼做?

發布 財經 2024-05-25
5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法律問題:我和我的同事合夥開了一家公司,經營期為七年,總投資100萬。 我出資60%,他出資40%,經營兩年後,他要求退股怎麼辦?

    王總:根據合夥協議,如果對方違反合夥協議,你會得到賠償,並盡可能通過談判達成和解。 趙先生:

    可以有股權轉讓,你可以買它,或者其他人可以買他的股權。 公司可以進行股票回購。 至於股權轉讓,可以以評估價格作為談判確定的依據。

    如需更專業的解答,請至首頁**免費諮詢律師,致電免費法律諮詢**。 相關知識——申請撤股的法定情形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撤股必須符合《公司法》規定的股東申請撤股的三種法定情形。 《公司法》第七十五條確認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的股份退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大會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按照合理規定要求公司收購其股權:(一)公司連續五年未向股東分配利潤,且公司連續五年盈利,符合本法規定的利潤分配條件; (二)公司合併、分立、轉讓其主要資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股東會通過決議修改公司章程,使公司存續。 股東與公司不能自股東大會決議之日起60日內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在股東大會決議之日起90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由此可見,股東要行使其撤股權,必須滿足上述三種法定情形之一。 上述三種情況在公司存續期間都很難發生。 除上述三種法定退出情形外,在現行法律框架下,股東撤回股份並無相關法律依據。

  2.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只有股份可以轉讓,不能撤回。 可以轉讓給其他合夥人,如果其他合夥人不同意轉讓,可以轉讓給合夥人以外的人。

    如果是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轉讓以達到撤股的目的。 如果是合夥企業,可以依法對內轉讓或退出合夥企業。

    如果是****,則無法提取股份,只能將股權轉讓給他人。 可以通過股東之間的協議轉讓或轉讓給第三方,但在相同條件下,股東享有優先權,只能轉讓其持有的股份。 股份可以轉讓。

    可以與其他合夥人協商轉讓股份,或退出合夥企業。

  3.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法律分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夥人可以退出合夥企業,如果是股份公司,可以讓其他股東回購股份,不願意的可以賣給外人。

    (一)出現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出事由的;

    2)經所有合作夥伴一致同意;

    (三)合夥人繼續參與合夥企業的原因;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

    第四十五條 合夥協議約定了合夥企業期限的,在合夥企業存續期間,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退出合夥企業:

    (一)出現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出事由的;

    2)經所有合作夥伴一致同意;

    (三)合夥人繼續參與合夥企業的原因;

    4)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第四十六條 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期限的,合夥人可以退出合夥企業,但不得對合夥企業事務的執行產生不利影響,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夥人。

    第四十七條 合夥人違反本法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的規定退出合夥企業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合夥企業造成的損害、干擾和損失。

  4.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法律分析:合夥人退出合夥企業,書面協議中有約定的,按書面協議處理; 書面協議中沒有規定的,原則上予以准許。 但是,如果合夥企業的退出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則應當考慮退出的原因和理由以及雙方當事人的過錯,確定賠償責任。

    合夥人退出合夥企業時,其他合夥人應當按照退出合夥企業時的財產狀況與退出合夥人結算和解,並返還退出合夥人的財產份額。 退出合夥人對合夥企業造成的損失負有責任的,應當相應扣除賠償金額。 在合夥企業存續期間,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合夥人可以退出合夥企業。

    如果其他合夥人不同意退出合夥企業,則合夥人不能退出合夥企業。 如果對方公司擅自撤資,那麼首先要看的是雙方的合夥協議中是否有明確的約定。 如果有協議,那麼應該參考違約條款來解決。

    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期限的,合夥人可以在不影響合夥企業事務執行不利的情況下退貨,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 違反上述規定,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的,給予賠償。

    法律依據:《企業經營範圍登記管理規定》第五條 申請許可經營專案,申請人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決定的規定向審批機關提出申請,經批准後,憑批准檔案和證書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審批機關對許可經營專案有經營期限的,登記機關應當登記經營期,企業應當在審批機關核准的經營期限內從事經營活動。

    申請一般經營專案,申請人應參照《國民經濟產業分類》及有關規定自主選擇一種或多種經營型別,並依法直接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5.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法律分析:根據《合夥企業法》的規定,合夥人是否應歸還本金,應當按照合夥協議的規定辦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第51條 合夥人退出合夥企業時,其他合夥人應當按照退出合夥企業時的財產狀況與退出合夥人結算,並返還退出合夥人的財產份額。 退出合夥企業並分立的人對合夥企業造成的損失負有責任的,應當相應扣除賠償金額。

    退出時合夥企業業務未結算的,應當在交易結算後進行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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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個回答2024-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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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個回答2024-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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