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金分配問題,租金分攤問題?

發布 社會 2024-05-09
14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E想住在A*B房間——也就是說,E住在1號房間,即每月支付500。

    C、D仍住在3號房間,根據約定,租金調整為2號房間租金400,3號房間租金300

    此時,客廳空置,相當於原來客廳每月150的租金,每個房間每月增加50。

    補充問題:A*B已經住了10天,按照1月份30天的計算,應該支付150天,即300應該退還

    將乙個月分為 1 個週期,前 10 天和後 20 天。

    在前 10 天內。

    A*B 150, C 350 3=, D 250 3=, E 150 3=

    20天後:

    C 交叉 400 3*2=,D 交叉 300 3*2=200,E 交叉 500 3*2=

    總的來說,在當月的 1200 個中,A*B 是 150、C、D 和 E。

    A*B 支付了 450,C 支付了 350,D 支付了 250,E 支付了 150,因此,A*B 應該返還 300,C 應該支付,D 應該支付,E 應該支付。

    勾結匹配。

  2.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c400/d300/e500

    這相當於 E 搬到了 1 號房間,CD 不動了,客廳空了,還是有問題? 我不知道提問者想考驗我們什麼。

  3.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無論主臥和次臥,每個房間的月租金為2800 3。 而A只承擔了1 4個用作辦公室的房間,所以是2800 3 1 4=700 3元。 以此類推,B、C、D需要承擔兩套房子租金的1 3和辦公房租金的1 4(即700 3元),所以三個人的月租是(2800 2 3)1 3+700 3元。

    那麼甲支付三個月的房租應該是700元,乙、丙、丁三個月的房租大約是元。

    這是按照平均分得的數學計算得出的,如果根據實際情況,三個房間,為了分配好,辦公室的房間一般是主臥,固定租金是1000元,另外兩個房間是900元,總共2800元。 租金分攤按用途劃分,辦公房租金為4人250元,另外兩人合租乙個房間各負責450元,單人間住一人900元。 那麼,BCD乙個人每月承擔1150元,持續三個月,三個月為3450元; 另外兩個人每月承擔700元,即每人三個月2100元。

  4.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兒子丁拿到父母老房子的拆遷錢後,應該分給三個女兒嗎? 如果是這樣,如何?

    本來甲、乙、丙、丁三人有權繼承父母的房子,但問題的癥結在於丁某自費蓋了房子,所以新改的房子是丁某的個人財產,甲、乙、丙三人無權分享。

    國家占用土地,拆遷補償應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是房屋補償,另一部分是土地補償,房屋補償屬於丁,但土地補償有權共享,如果沒有特別約定, 它是平均分布的。

    兒子一直迴避談論拆遷款的分配,A、B、C、D四個孩子的父母也沒有留下任何關於房產分配的遺囑。 這個問題應該如何處理?

    如果協商失敗,那麼甲、乙、丙三人別無選擇,只能向法院起訴D,要求法院裁定D拿出土地補償金,分給甲、乙、丙、丁。

    此外,與父母同住或已履行對父母的主要贍養義務的子女有權獲得增加的土地補償。

    希望它有所幫助,祝你好運。

    堅持原來的答案。

  5.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關於住房分配的問題,你要我說,只要你掙錢養家餬口,沒有大人合租的房子就可以買房,沒必要糾纏,大人不會偏袒,會有應該有的東西。

  6.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按照老人的意願進行劃分,並根據他們有權獲得的區域進行補償。

  7.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關於不動產的分配,根據新《婚姻法》2019年離婚財產分割辦法,僅就不動產而言,新《婚姻法》規定,如果夫妻婚姻持續八年或八年以上,則該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無論婚前由誰擁有, 也就是說,婚前的財產,就算是老公全額買下,也經過了外部公證,結婚八年(結婚八年)後,財產的所有權也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即夫妻雙方的一半。婚姻存續時間不足八年的,按一定比例分割。

    綜上所述,如果你的婚姻持續了八年,你可以在離婚時拿到一半的財產,否則你只能得到一定比例的補償。 不管你怎麼分割,你都擁有財產,而且可能只是乙個百分比。

  8.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該財產是共同財產,可以供一人一半。

  9. 匿名使用者2024-01-20

    如果房屋屬於父母,補償財產應由父母處置,兒子無權處置。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19

    它可以在你結婚之前轉移到你自己的名下。 但是不要有女人的名字,一旦你有了她的名字,房子就會有他的份額,她自己的名字,房子就屬於她了,你們兩個名字,房子的一半。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18

    在買房部分要解決的法律問題。 我要分析分析 1房屋簿上寫著,我們家佔70%,姑姑家佔30%,這在物權法上叫股份共有,你家和你姑姑家按登記上的份額合租一套房子。

    2.如果我們家想把房子賣掉,能不能強行賣掉,然後給阿姨錢賣,因為《物權法》第97條明確規定,股份共有的房產的處置,需要得到佔三分之二股份的共有人的同意,而你家佔70%,有權決定出售。

    根據《物權法》第101條的規定,如果你的家人決定出售房屋,你姑姑的家人有優先購買權,可以在同等條件下先買房。 只有你阿姨的家人不買,你才能先賣掉,然後按比例把錢換回給她。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17

    不,因為你阿姨的家人合法擁有房子的30%,你可以買下他們的30%,然後賣掉。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16

    做起來容易,做個婚前財產公證,不做就結婚了就是共同財產,以後就麻煩了。

  14. 匿名使用者2024-01-15

    首先是諮詢,如果談判失敗,如果遵循法律程式,將討論證據。

    一是按照房產證中登記的產權比例進行分配。

    二是按照實際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三,按實際出資比例或登記產權比例扣除還款比例進行分配。

    注:此處提及的出資比例和實際還款比例應有充分證據。

    比如比如,30萬元的首付直接從你父親的銀行卡上支付給銀行監管,然後由銀行轉給賣家,那麼這30萬元就是你父親的,那麼這套房子是你父母婚後買的,(沒有籤協議)這屬於夫妻財產, 和你父母共同擁有,所以這30萬塊錢由你父母平分,你沒有份(雖然房產證上有你的名字)。那麼舉個例子,如果你乙個月還5000元,一共還了50萬元,那麼這50萬是屬於你的,你父母沒有份額,但是如果你的父母能證明他們每個月從他們的賬戶裡轉5000元到你的賬戶,然後用你的賬戶還,那麼你仍然沒有這50萬的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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