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要求我調崗,工資比原來的少,所以原則上要聽從公司的安排。 但是你要具體和領導溝通一下,你調職的原因是什麼,而且工資還不多,你可以和領導反映一下,你的家庭生活不是很好,盡量不要要求領導調你。
-
如果你能接受調整後的職位的薪水,而且工作不難做,那就欣然接受,但是如果你不太喜歡調整後的職位,而且薪水不可接受,那麼你就去找領導說你不想調整,如果你必須調整, 然後你可以找另乙份工作,直接辭職。
-
你可以從長遠的角度來看,如果這只是乙個暫時的調整。 你又是乙個有能力的人。 我遲早會把它轉給你。
當然,每個人的財務狀況都不一樣。 如果你現在的財務運氣不好,那就不好了。 這仍然是一種對運氣的冷靜接受和順從。
好運會晚點來,到了發財的時候,也會發。
-
有勞動法嗎 1.在轉會之前,看看你在合同中約定了什麼職位 2.如果頭寸與合同不同,則不能接受。調崗必須與你達成一致,否則你不具備這個崗位的資格才能調崗 3、調整後的崗位內容和薪資不能與原來的崗位相差太大。
-
一般來說,你需要服從公司的安排,但這其實可以和領導討論,以證明你在公司的價值。
-
公司要你換崗,工資比原來少,如果你不願意,可以找個理由推卸,但你不能只接受。
-
看看有沒有發展空間,有沒有發展空間,低下功夫也沒關係,和我們做個長遠規劃比較。
-
一般建議盡量不要與人事分手,一定要保持情緒穩定,否則容易被對方抓住,進而可能以找人惹事為由,通過法律手段爭取權益。 如果調職,需要有針對性和優先性,不應該有侮辱和懲罰,原則上工資應該和以前一樣。
一般來說,換崗都是從好到壞的,所以你可以主張公司提供你不勝任原來職位的證據,然後你需要給予有針對性的培訓和指導。
如果公司不終止工資,工資未足額支付,公司將在當前用工狀態下申請仲裁,以工資差額的名義解決現狀。 如果可能的話,堅持在原來的崗位上工作,不斷要求復職,並保留所有談判的證據。 直到公司解散。
關於減薪,就要分開看,如果公司能證明調動是合法合理的,而且公司也有明確的崗位工資制度,那麼工資隨崗位調整,那也是可以的。 如果公司不能證明轉讓的合法性,那麼公司的減薪就是減薪。 那麼我們一定要收集相關證據,盡快申請勞動仲裁,維護我們的合法權益。
如果用人單位不合理,強迫你辭職,只要你有證據證明你非法調動,強迫你辭職,那麼用人單位將被視為非法解除勞動合同,你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向你支付兩倍於法定賠償標準的經濟補償。
崗位調動是基於企業的生產經營需要,還是基於員工的個人能力、工作態度等因素,即崗位調動是否必要。 在考核管理制度健全可行的情況下,企業有證據證明員工不能勝任本職的,有權對員工進行培訓或調整。
以上就是這些,希望對您的問題有所幫助!
-
你應該對你的老闆做出反應,問問自己為什麼被調職,如果你覺得這份工作不適合你,你可以委婉地向你的老闆提出你想離開,如果你上次還是什麼都不做,那麼你可以離開。
-
你要提高你的耐心,你也應該讓自己更有能力工作,你應該繼續向一些優秀的人請教經驗。 你也應該繼續讓你的工作更加緊張,努力適應新的崗位,這樣你才能拿到越來越多的工資。
-
做好現在的工作,對工作要非常認真,調整心態,以後穩定下來時要和上級溝通。
-
法律分析]:該職位的工資不能隨意調整。工資的變更相當於勞動合同的變更,勞動合同的變更需要由公司和員工約定。
如果員工不同意,公司將強行降低工資標準,這是違反《勞動合同法》的。 公司對員工的調動需要徵得員工的同意,而轉讓是合同內容的變更,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達成一致的,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 勞動合同的變更應當採用團書書面形式。
修改後的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共同持有。 這也意味著,在勞動合同中沒有特殊規定的情況下,職位的調整是合同變更的重要環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有下列規定: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工作人員的姓名、住址、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工作時間、休息和休假; (六)勞動報酬; 致鎮(7)社會保險; (8)勞動保護、工作條件和職業危害保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列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除前款規定的必要條款外,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密、補充保險、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
法律分析:1、調崗是梁玉友變更勞動合同的主要內容,用人單位必須先與勞動者達成協議,用人單位未經勞動者同意擅自調整崗位原則上無效;
2、因生產經營需要調動用人單位,且調動合理,無侮辱或懲罰性質,工資不減薪,勞動合同約定的崗位存在相關性的,轉讓有效; 作為勞動者,你應該遵守它。 當然,職位調整的合理性需要用人單位提供證據; 相反,如果用人單位以強迫勞動者離職為由調整勞動者的地位,勞動者可以拒絕。 雇主以雇員不遵守安排為由終止僱傭合同,屬於非法解除僱傭合同。 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賠償,工作一年支付2個月的工資,即2N;
3、如果勞動者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用人單位也有權調整崗位。 當然,如果雇主聲稱雇員不能勝任這份工作,也需要提供證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和經濟補償,也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一)無故扣留或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絕向勞動者支付延長工作的工資和報酬;
(三)向勞動者支付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四)勞動合同解除後未按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
被公司調職後,工資降了很多,怎麼辦?
1.勞動者可以先與人力資源部門溝通,了解轉崗減薪的具體原因,並應檢視這段時間是否與當時簽訂的合同相符,以及是否有違規行為,如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工作工資等,企業應提前通知員工流程, 這樣他們也能做好當前工作的交接工作,在新的崗位上工作。最後確定用人單位是否有違法行為。
2.如果用人單位試圖通過調崗和降低工資來達到讓員工自願離職的目的,員工應該更加謹慎。 因崗位和勞動報酬發生變化,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即使協商不成,也不能單方面辭職。
3.用人單位未經與勞動者協商,單方面作出轉職、減薪決定的,勞動者可以實名向用人單位所在地勞動監察部門提出申訴。 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檢查條例》,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要求勞動監察部門對用人單位的違法行為進行調查處理。
4.勞動者也可以直接向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住所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請。
沒有補償。 由於派遣工是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因此公司只在工作地點工作,與公司沒有僱傭關係。 >>>More
長城汽車公司的調整並不累,開始2班,3個月後輪到長白班。 我同學簽了半年的工作合同,因為覺得工資不高,就因為不累就離開了。 >>>More
只要不是私事摔倒,就是工傷。 工傷評估是從您離開家開始上班的那一刻,到您下班後回家進門的那一刻。 但前提是你不能轉身去做私人的事情。 例如,如果你去上班送孩子,被車撞了,那麼你自己就會承認。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