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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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後駕車、飆車等行為將被定為危險駕駛罪。 針對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的實施,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了《關於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補充規定(五)》(以下簡稱“《規定》”),提及上述內容。 《規定》補充和修正了10項犯罪,其中酒後駕車、飆車被定為“危險駕駛”。
對於酒後駕車,《刑法修正案(八)》規定,駕駛機動車在道路上追逐、賽跑,情節惡劣,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上路的,處拘役和罰款。 有前款行為並構成其他犯罪的,按照審判、量刑從重的規定執行。 同時,修訂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還規定,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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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不僅對你的孩子有影響,也影響到你! 如果是警察
相關回答9個回答2024-04-24沒有權利,但養這麼大的孩子,花了那麼多精力和時間,難道是沒有道理的嗎? 你不能干預嗎? 如果男方才華橫溢,貌美貌,好夫妻天生,父母怎麼會有什麼異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