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點,快點! 我想辭職,老闆娘不讓我付錢,怎麼要求還!

發布 娛樂 2024-04-10
24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用人單位沒有向勞動者提供約定的勞動保障,或者當時不支付工資和加班費,加班加班,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補發工資,加班費還應支付25%的滯納金, 而勞動合同終止後,用人單位還應給予你經濟補償,你可以通過仲裁解決,如果你對仲裁結果不滿意,可以到法院打官司。

  2.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小偷偷了你的東西,你說警察效率不高,你還能做什麼? 只有乙個辦法,你去抓小偷,揍他一頓? 這不是胡說八道!

    如果連申請都做不到,那還有什麼好說的,拿著炸藥袋衝老闆娘就行了!

    所以要想拿回工資,要麼要和老闆娘溝通,盡可能多地拿回;

    要麼你去仲裁提出仲裁申請,但這樣比較麻煩,所有的證據都是你去找的,你說公司沒有發你的工資,那麼你就要提供證據,勞動合同,工資表什麼的,試著收集一下——但看到你這麼著急, 最好找到炸藥包。

  3.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加班費必須單獨支付。 如果之前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不分青紅皂白地扣減工人工資將承擔法律責任。 我建議你以上。

  4.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法律程式較慢,但這是保護自己利益的最佳方式。

    仲裁委員會對勞動爭議案件的處理應當在收到仲裁申請後60日內結案,案件複雜需要延期的,經批准可以延長30日。

    根據你的說法,如果所有工人一起上訴,你的老闆可能會關閉。

  5.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1、無加班費加班違法;

    2、從辭職中扣除錢款也是違法的;

    3、可以憑勞動合同申請勞動仲裁,未簽合同的,可以憑工資單或工作證申請。

    4、不簽訂合同的,依法可獲得雙倍工資補償。

  6.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您可以申請不支付工資的支付令,但必須有證據。 處理仲裁是正常的。

  7.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打電話給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師,和你一起去問你的工資。

  8. 匿名使用者2024-01-20

    該死的,這不是公開搶劫嗎? 如果她再不給,就得採取一些非同尋常的措施,這種他媽的人欺軟怕硬,而且她不扁平,不能被燒死,當然還是走合法的路比較好,我們是乙個合法的社會。

  9. 匿名使用者2024-01-19

    老闆的宣告是非法的,可以通過啟動勞動仲裁來解決。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18

    總結。 來自他人的威脅不會改變這一程序的合法性。 如果員工因此遇到糾紛,員工可以向勞動部門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以保護自己的權利。

    辭職一般有三種情形: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勞動關係,如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施暴或威脅強迫勞動者,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資等,勞動者可以隨時要求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二是根據勞動者自身選擇,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三是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 <>

    辭職的老闆是不允許的,他還以工資威脅。

    親愛的,你好,根據你的問題,我現在就給你乙個答案:親愛的,辭職老闆是不允許的,你可以以工資威脅申請仲裁。 只要職工依法提前30日書面通知單位,只在服務期的員工提前3天通知單位辭職,那麼期滿辭職手續就可以簡化,要求單位結清工資。

    來自他人的威脅不會改變 Crack Pose 過程的合法性。 如果因此發生爭議,員工可以向勞動部門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以保護自己的權利。 辭職一般有三種情況:

    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勞動關係,用人單位以暴力或威脅手段強迫勞動者工作,或者不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工資的,勞動者可以隨時要求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二是根據勞動者的選擇,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三是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 <>

    提前兩天告訴老闆,但老闆說當時不准辭職,不想就自己走,一分錢都沒有。

    正式員工提前三十天。 當然,如果合同上寫三天,那麼三天就可以了。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17

    如果您離職並且不支付工資,您應該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投訴。 用人單位一旦接到勞動主管部門的通知,如無特殊原因,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行政部門的壓力下及時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使勞動者在最短的時間內,以最低的成本解決拖欠工資的問題。 如果勞動者的索賠情況複雜,如涉及經濟補償、補償等,需要具體確定的,則需要勞動仲裁程式。

    如果勞動投訴無法解決,勞動者只能向當地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以仲裁方式解決雙方之間的爭議。 勞動仲裁是解決勞動爭議的預備程式,必須先經過勞動仲裁,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滿意,除終審裁決外,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九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國家規定,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拖欠醫療費、經濟補償金或者工傷賠償金的,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 由其依法處理。第二十九條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自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並通知申請人; 發現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並說明理由。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就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16

    1、員工如需辭職的,可提前30日(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勞動合同期滿後解除。 注意保留已提交書面通知的證據,辭職通知可以通過郵寄方式提交。

    2、勞動者依法解除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當一次性支付勞動者工資。

    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可以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可以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關於支付工資的暫行規定”。

    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性支付勞動者的工資。

    《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 不得扣減或無理拖延工資。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用人單位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 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差額; 用人單位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額外補償金,補償金額不低於應付金額的50%但不超過100%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規定或者國家規定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

    (二)向勞動者支付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

    (四)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勞動爭議調解與仲裁法

    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時,當事人在達成和解協議後不願協商、協商不力或者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 申請人不願調解、調解不調解、調解協議達成後仍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15

    他讓你為難的原因是什麼? 如果它站不起來,你可以報警。 但最好和你的老闆談判解決它。 如果他真的想留住你,他可以要求他給你加薪。

  14. 匿名使用者2024-01-14

    可以先協商,如果沒有,可以申請仲裁,也可以報警。

  15. 匿名使用者2024-01-13

    去相關部門求助,反正要辭職,也不要怕他,如果做不到,可以上訴到法院。

  16. 匿名使用者2024-01-12

    我工作的時候也是,你要不是更強硬,就把你當成乙個軟柿子,一次這樣,兩次這樣,你得逼我生他的氣,才給結果。

  17. 匿名使用者2024-01-11

    當然,這沒有意義。 雖然你要辭職了。 但根據勞工。 如果你有很多錢,建議你通過法律程式合同,你應該得到相應天數的報酬。

  18. 匿名使用者2024-01-10

    合同呢? 上班前簽好合同!

  19. 匿名使用者2024-01-09

    如果你沒有,就去工會起訴他。

  20. 匿名使用者2024-01-08

    最好先協商解決,協商不了就先報警,再解決不了就打電話當地勞動局處理。

  21. 匿名使用者2024-01-07

    沒道理,你可以跟她講道理,不是我剛才說的,都乙個月了,她又扣錢了,真是不人道。

  22. 匿名使用者2024-01-06

    您可以通過兩種方式結算未付工資:

    1、可以到當地勞動局投訴勞動監察;

    2、可以到當地勞動大學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和25%的經濟補償金。

    勞動法》、《奧克森違反勞動合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

  23. 匿名使用者2024-01-05

    首先要分辨情況,你和用人單位有書面的僱傭合同嗎? 否則,您可以隨時辭職,恕不另行通知,也無需雇主同意;

    其次,如果有書面勞動合同,應該看是否在試用期內。 如果你處於試用期,你需要提前3天通知雇主,不需要雇主的同意。

    此外,用人單位是否依法為你繳納了社會保險,如果沒有,你可以隨時以此為由解除勞動合同,無需通知,無需用人單位同意;

    最後,用人單位的扣留工資行為是違法的,用人單位的任何規章制度都不能違法,否則就是無效的。

    要想維護自己的權利,首先要有證據證明與用人單位存在僱傭關係,沒有證據,一旦申請仲裁、提起訴訟,對勞動者都是不利的。 有勞動關係存在的證據,如果用人單位堅持我行我素,只能向當地勞動監察局投訴或通過法律途徑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24. 匿名使用者2024-01-04

    去當地的勞務局,如果好的話,只要你能證明你在這家店工作---你就會立即解決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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