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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擅自開辦醫療機構行醫或者未經批准以非醫師身份行醫的,由縣級以上人民衛生行政部門取締,沒收違法所得和藥品、裝置; 並處十萬元以下罰款;吊銷醫生執業證明; 給患者造成損害的,患者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未取得醫師執業證的,未取得行醫執照的,情節嚴重的,依照刑法的規定,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罰金; 嚴重損害患者身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致使患者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未取得醫囑的人擅自實施避孕逆轉手術、假避孕手術、終止妊娠手術或者取出宮內節育器,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罰金; 嚴重損害患者身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致使患者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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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證行醫涉嫌非法行醫。
根據刑法第336條的規定,非法行醫罪是指未取得醫師執業資格的人擅自從事醫療活動,情節嚴重的行為。 司法實踐中對這一犯罪的理解和認定存在諸多爭議。 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嚴重損害患者身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致使患者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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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開辦醫療機構行醫或者行醫的,由縣級以上人民衛生行政部門取締,沒收違法所得和藥品裝置,處十萬元以下罰款; 吊銷醫生執業證明; 給患者造成損害的,患者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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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證經營藥品的罰款除以貨物價值的15倍但不超過30倍。 無證經營藥品的罰款除以貨物價值的15倍但不超過30倍。 未取得藥品生產許可證、藥品經營許可證、醫療機構製劑許可證而生產、銷售藥品的,責令查封、沒收非法生產、銷售藥品,並處違法生產、銷售藥品價值15倍以上30倍以下罰款; 貨物價值不足10萬元的,按10萬元計算。
對無證銷售毒品的處罰是,行政主管部門沒收非法得來的價格和藥品,責令行為人停止銷售,並處以罰款。 無證銷售毒品的行為構成犯罪的,應當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未取得《藥品生產許可證》、《藥品經營許可證》或者《醫療機構製劑許可證》而生產、銷售藥品的,依法取締,沒收非法生產銷售藥品和違法所得,並處違法生產銷售藥品(含已售、未售藥品)價值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 同下同)成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五條 未經取得藥品生產許可證、藥品經營許可證或者藥品製劑洩漏許可證而生產、銷售藥品的,責令查封、沒收非法生產銷售藥品和違法所得; 對非法生產、銷售的藥品(包括已售出、未售出的藥品,下同)價值處以不少於15倍以上30倍的罰款;貨物價值不足10萬元的,按10萬元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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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無證經營藥品的罰款除以貨物價值的15倍但不超過30倍。 未取得藥品生產許可證、藥品經營許可證、醫療機構製劑許可證而生產、銷售藥品的,責令查封,沒收非法生產、銷售藥品所得,並處非法生產、銷售藥品價值15倍以上30倍以下的罰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五條 未經取得藥品生產許可證、藥品經營許可證或者醫療機構製劑許可證而生產、銷售藥品的,責令查封、沒收非法生產、銷售藥品和違法所得; 對非法生產、銷售的藥品(包括已售出、未售出的藥品,下同)價值處以不少於15倍以上30倍的罰款;貨物價值不足10萬元的,按10萬元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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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無證經營毒品的處罰如下:
1.罰款金額為藥品價值的15至30倍除以無證藥品的價值;
2.未取得藥品生產許可證、藥品經營許可證或者醫療機構製劑許可證而生產、銷售藥品的,責令關閉,沒收非法生產、銷售藥品所得,並處違法生產、銷售藥品價值15倍以上30倍以下的罰款; 貨物價值在10萬元以下的,按10萬元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
第115條.
未取得藥品生產許可證、藥品經營許可證或者醫療機構製劑許可證而生產、銷售藥品的,責令關閉,沒收非法生產銷售藥品和違法所得,並處非法生產銷售藥品(含已售、未售藥品)價值15倍以上30倍以下罰款; 下同);貨物價值不足10萬元的,按10萬元計算。 第114條.
違反本法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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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證經營毒品的處罰:無證經營毒品可能涉及多種犯罪性質的競爭處罰,因此,非法經營罪、生產銷售假藥罪和生產、銷售假冒偽劣產品罪將同時受到處罰。 生產者、銷售者摻假、摻假產品,假冒假冒偽劣、偽劣偽劣產品,銷售金額在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銷售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的罰金。
無證經營毒品是毒品行政執法中常見的違法行為之一,不僅嚴重阻礙了藥品零售業的健康發展,而且對人民群眾的藥品安全構成威脅。
未獲得藥品許可證會受到哪些處罰?
未取得《藥品生產許可證》、《藥品經營許可證》或者《醫療機構製劑許可證》而生產藥品或者經營藥品的,依法取締,沒收非法生產銷售藥品和違法所得,並處違法生產銷售藥品(含已售、未售藥品)價值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下同);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違法所得,對無證經營毒品的,處貨物價值15倍以上30倍以下的罰款。 縣級以上地方人員應當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藥品監督管理工作,統一領導、組織、協調本行政區域內藥品監督管理工作和藥品安全應急處置工作,建立健全藥品監督管理工作機制和資訊共享機制。
將無證經營藥品的罰款除以貨物價值的 15 到 30 倍。 未取得藥品生產許可證、藥品經營許可證、醫療機構製劑許可證而生產、銷售藥品的,責令查封,沒收非法生產、銷售藥品所得,並處非法生產、銷售藥品價值15倍以上30倍以下的罰款。 貨物價值不足10萬元的,按10萬元計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五條 未經取得藥品生產許可證、藥品經營許可證或者醫療機構製劑許可證而生產、銷售藥品的,責令查封、沒收非法生產、銷售藥品和違法所得; 對非法生產、銷售的藥品(包括已售出、未售出的藥品,下同)價值處以不少於15倍以上30倍的罰款;貨物價值不足10萬元的,按10萬元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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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無證經營藥品的罰款除以貨物價值的15至30倍。 取得藥品生產許可證、藥品經營許可證或者醫療機構製劑許可證生產、銷售藥品的,責令關閉,沒收非法生產、銷售藥品所得,並處非法生產、銷售藥品價值15倍以上30倍以下的罰款; 貨物價值不足10萬元的,按10萬元計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五條 未經取得藥品生產許可證、藥品經營許可證或者醫療機構製劑許可證而生產、銷售藥品的,責令查封、沒收非法生產、銷售藥品和違法所得; 對非法生產、銷售的藥品(包括已售出、未售出的藥品,下同)價值處以不少於15倍以上30倍的罰款;金雀花銷售價值低於10萬元的,按10萬元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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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擅自開辦醫療機構行醫或者未經批准以非醫師身份行醫的,由縣級以上人民衛生行政部門取締,沒收違法所得和藥品、裝置; 並處十萬元以下罰款;吊銷醫生執業證明; 給患者造成損害的,患者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未取得醫師執業證的,未取得行醫執照的,情節嚴重的,依照刑法的規定,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罰金; 嚴重損害患者身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金銀罰金。 未經取得醫師執照的,擅自實施避孕逆轉手術、假避孕手術、終止妊娠手術或者取出宮內節育器,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嚴重損害患者身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致使患者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