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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因涉及身份關係而不受《合同法》的約束,只能按照《民法通則》中的民事法律行為理論進行解釋。 所謂民事法律行為,是指公民或者法人為確立、變更或者終止民事權利和義務而採取的合法行為。 民事法律行為的成立必須滿足三個條件: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真實;
3)不違反法律或公共利益。
離婚協議是夫妻雙方為終止婚姻關係而就財產分割、子女撫養費等相關問題達成的共識,符合法律規定,不違反社會公德。 因此,應當認為,當夫妻雙方達成共同意向表達時,即雙方簽字時,離婚協議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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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協議後,如果想去民政局辦理手續,必須用離婚證代替結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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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取決於具體情況:
那。 1、離婚財產分割協議是雙方意思的真實表達,內容合法且不違反公序良俗的,協議具有法律效力;
那。 2、不符合上述情形的,本協議不具有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1076條規定,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書,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明確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向,並就子女撫養費、財產、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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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簽訂協議的雙方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不得為無民事行為能力的人; 2、雙方意圖真實; 3、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反公序良俗。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本申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八條的規定,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而達成的財產分割協議,對男女雙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爭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私下協議離婚是有效的,但要解除婚姻關係,需要在民政局登記,離婚協議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1、簽訂協議的雙方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不得為無民事行為能力的人; 2、雙方意圖真實; 3、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反公序良俗。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離婚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八條的規定,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而達成的財產分割協議,對男女雙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爭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二)吊襪帶第八條 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雙方當事人因離婚而達成的財產分割協議,對男女雙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而提起訴訟的,由漠尾山人民法院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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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 1、一般情況下,只要當事人自願協商達成共識,私下簽署的協議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就具有法律效力。 2、夫妻雙方自願辦理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書,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3、夫妻協議離婚時,雙方的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向,以及經協商商定的子女撫養費、財產、債務處理等事項。
符合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達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反公序良俗。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5條規定,一男一女可以約定婚姻關係期間取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分別或共同所有,或部分單獨或部分共同所有。
協議應採用書面形式。 夫妻之間關於婚姻存續期間所得財產和婚前財產的悔改協議,對雙方都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雙方約定夫妻存續期間所取得的財產歸對方所有,夫妻對外欠債的對方知曉的,應當清償夫妻的個人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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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離婚協議私下簽訂是有效的,但需要到結婚登記機關取得離婚證才具有法律效力,否則就沒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76條 夫妻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書,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明確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願,並就子女撫養費、財產、債務處置等事項協商達成意見。
夫妻雙方達成協議並簽署離婚協議後,離婚協議不能立即生效,夫妻雙方需要一起到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手續,離婚協議才能立即生效,原則上不能撤銷。 如果雙方簽訂了離婚協議,但未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則離婚協議從一開始就不生效。 這也給想離婚但又不懂法律知識的朋友留下了一點隱患。 >>>More
離婚協議無論是手寫的還是列印的都可以,但現在,大多數離婚協議都是列印的。 具體而言,中國民政局對離婚協議書的書面要求的規定是: 1、內容規範: >>>More
經過多年的經驗,我個人認為,離婚協議的撤銷並不一定與是否再婚有關,如果要撤銷離婚協議,可以通過兩種方式解決:一是當事人可以在離婚協議上簽訂新的補充協議,撤銷或變更原協議; 2、依照法律規定撤銷離婚協議。 《婚姻法》司法解釋二規定: >>>More
夫妻雙方在糾紛後簽訂的離婚協議可以成立,但協議或合同的成立和效力是兩回事,只要符合形式要求,協議就可以成立,但可能不合法有效。 首先,夫妻雙方簽訂的離婚協議書必須經過婚姻登記處登記後方可生效。 如果雙方僅簽訂了協議,沒有離婚,則該協議成立,但不會生效。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