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交通強禪銀制度的實施必須基於以下原則:(1)只有法律準確,程式合法; (二)堅持適當原則,採取非脅迫手段達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得實施行政強制; (三)堅持盲查義務培訓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強調執法實效; (四)依法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利,不得拒絕當事人行使合法權利的請求。 交通運輸行政機關應當建立健全執法監督制度,加強對交通運輸行政強制行為的監督檢查。
-
《道路客運業務申請表》; 2.公司章程的文字; 3.投資人、負責人的身份證明及其影印件、負責人的身份證明及其影印件、授權委託書; 4.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文字; 5.已錄用或者擬錄用的駕駛人員的駕駛證、執業資格證書及其影印件,以及公安機關出具的3年內無重大交通事故及以上的證明。 (二)申請道路客運線路運營的同時,還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1.《道路客運線路運營申請表》; 2.可行性報告,包括客運線路客流調查申請、運營計畫、效益分析及對其他相關運營商可能產生的影響等; 3.
進站方案。 已與始發點、到達點客運站、經停站簽訂意向書的,應當提供進站意向書; 4.關於運輸服務質量的承諾書。
二、道路運輸許可證簡介:道路運輸許可證的全稱是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是單位、團體和個人有權從事道路運輸經營活動的證明,無論是從事物流和貨運站的企業都必須取得預許可,物流公司根據當地政策情況根據不同的經營範圍辦理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公司持有此證書即可擁有車輛的操作,是取得車輛操作許可證的必要條件。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是當地道匯北智道路運輸管理局頒發的證書,有效期為4年,到期需要換證。
-
<> 道路運輸條例。
第一條 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的客運經營者需要增加客運線路的,應當按照本條例第十條的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第二條 縣級以上道路運輸主管部門在審查客運申請時,應當考慮客運市場供求、普遍服務、群眾便利等因素。
如果同一條線路有超過3個申請人,則可以以招標的形式做出許可決定。
第三條 縣級以上道路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定期公布客運市場供求情況。
第四條 客運線路的運營期限為4至8年。 經營期滿需要換發客運業務經營許可證的,應當重新提出申請。
第五條 客運經營人需要終止客運業務的,應當在終止前三十日內通知原發證機關。
第六條 旅客運輸經營者應當為旅客提供良好的乘車環境,保持車輛清潔衛生,並採取必要措施防止在運輸過程中發生侵犯旅客人身、財產安全的違法行為, 第七條 旅客應當持有效車票乘車,遵守乘車秩序, 注意文明卫生,不得攜帶國家規定的危險品等違禁物品乘火車, 第八條 客運經營者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後,應當向社會提供連續運輸服務。第九條 從事包機旅客運輸的,應當按照約定的始發地、目的地和路線進行運輸。
從事旅遊客運的,應當按照旅遊區內的旅遊路線運輸。
第十條 客運經營者不得強迫旅客乘坐公共汽車、拋棄旅客、勒索旅客,不得擅自變更運輸車輛。
第十一條 旅客運輸經營人在運輸過程中造成旅客人身或者行李損壞、滅失,當事人約定賠償數額的,按照其約定處理,沒有約定的,參照國家關於港際海上客運和鐵路旅客運輸賠償責任的規定辦理。
第十二條 申請經營貨運業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適合其業務並已通過測試的車輛,(二)有符合本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條件的駕駛員。
3)有健全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
<> 道路運輸條例。
第一條 為維護道路運輸市場秩序,保障道路運輸安全,保護道路運輸各方合法權益,促進道路運輸行業健康發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從事道路運輸經營和道路運輸相關業務的,應當遵守本條例的規定。
第三條 從事道路運輸業務和道路運輸相關業務的,應當依法經營,誠實守信,公平競爭。
第四條 道路運輸管理,應當公平、公正、公開、方便人民。
第五條 國家鼓勵發展農村公路和交通,採取必要措施提高鄉鎮、行政村班車通行率,滿足廣大農民的生活和生產需要。
第六條 國家鼓勵道路運輸企業實行規模化、集約化經營。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封鎖、壟斷道路運輸市場。
第七條 全國道路運輸管理由交通主管部門負責。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交通部門負責組織領導本行政區域內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負責具體實施道路運輸管理。
第八條 申請從事客運業務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有適合其業務的車輛,並經過測試合格。
(二)符合本條例第九條規定條件的駕駛員:
3)有健全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申請從事班輪客運經營的,還應當有明確的路線和車站規劃。
第九條 從事客運業務的駕駛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取得相應的機動車駕駛執照。
2)不超過60歲。
3)3年內無重大交通事故記錄,4)客運法律法規、機動車維修、旅客急救等基礎知識已通過市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劃區。
第十條 從事旅客運輸業務,應當按照下列規定提出申請,並提交符合本條例第八條規定條件的有關材料。
一、在縣級行政區域內從事客運業務的,向縣級道路運輸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b)從事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內跨2個行政區域的縣級以上客運業務的,向其共同上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
3)從事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客運業務的,向省、自治區、直轄市首批申請道路運輸管理機構。
法律分析:本規定適用於違反交通部、交通部等部委(委)聯合頒布的道路運輸管理規章制度的處罰。 為規範道路運輸行政處罰,維護道路運輸市場秩序,保護道路運輸經營者、客船、貨主等各方的合法權益而制定。 >>>More
如果道路運輸證書過期,則該證書無效。 機動車綜合性能檢測報告、駕駛證、駕駛證、資格證書應立即提交當地交通管理機構辦理補充審查手續。 >>>More
道路運輸駕駛員最重要的安全責任,由於運輸駕駛員的職業特點,長期在各種道路上運輸貨物,是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參與者,必須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和職業運輸規範,時刻提醒自己,不能違反規章制度,注意車輛狀況, 杜絕隱患風險,在緊急情況下第一時間報警並妥善處理。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