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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位:在進攻隊員將球傳給本方隊員的那一刻,如果進攻隊員所在位置與防守球門之間的平行線區域內防守隊員少於兩名,則構成越位越位。 (這是為了防止進攻方長時間將球員放在防守隊員的球門附近而不參與防守,從而減少雙方的對抗,使比賽看起來不好看,使進球更容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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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球更靠近對方球門線,則進攻球員處於越位位置。 但以下情況除外:
a.球員在自己的半場。 b.
至少有兩名對方球員比該球員更接近對方的球門線。 2.當一名球員踢球或觸球,而同一隊的一名球員處於越位位置時,裁判員認為該球員有下列行為之一,應判定該球員越位:
a.干擾比賽或干擾對手; b.試圖從越位位置獲得優勢。
3.如果出現以下情況,球員不應被判越位:
球員只是處於越位位置; b.球員直接接到球門球、角球或界外球。 4.
如果一名球員被判越位,裁判員應判給越位位置的對方球員乙個間接任意球。 如果球員在對方球門區越位,則任意球可以在越位時球門區的任何位置進行。 有些人可能不理解,通俗地說,就是進攻球員向前傳球的那一刻,接球者在對方半場,比對手倒數第二的防守隊員更接近對方的球門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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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攻隊員傳球的那一刻,接球的進攻隊員比對方球隊的第二後衛更接近底線,越位在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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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犯規,你要換球 你明白嗎,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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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位是進攻球員傳球的那一刻,在進攻半場(我們防守半場的另一半)有我們的進攻球員,並且有參與進攻的意識,看看他們點形成的平行於底線的線是否比倒數第二名防守隊員更接近底線(平行於倒數第二名防守隊員底線的線是越位線, 越位線到底線甚至底線外是越位區,越位線在中線)或者如果越位區內的越位傳球者只能將球傳給比自己不更接近底線的球員,否則將被視為越位犯規!越位,顧名思義,就是越過球的位置。 <>
在足球術語中,如果球更接近對手的球門線,則球員處於越位位置。 換句話說,當一名球員踢球或頭球時,同一球隊的接球手在對方半場的球前,並且他和對方球門線之間的對方球員少於兩名(有或沒有一名對方球員),即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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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處於越位位置的球員:球員比球和對方球員的最後一秒更接近對方的球門線。 需要注意的是,處於越位位置的球員本身並不構成犯規。
2.球員未處於越位位置的 3 種情況:他在自己的半場; 最後,他與對方球隊持平,排名第二; 他與最後兩名對手球員持平。
3.越位犯規:處於越位位置的球員接到隊友的傳球(只要傳球觸碰到)被視為越位犯規。
如果越位球員沒有接到球,沒有參與進攻,則不能構成犯規,這是由裁判員定義的,但裁判員認為越位球員在傳球的那一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將被判犯規:干擾比賽; 干擾對方球員; 利用越位位置。
4.如果球員直接從球門球、界外球或角球中接球,即使球是在越位位置接球,也不會越位犯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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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位 越位規則於 1874 年在足球規則中正式確定。 但是,當時的越位規則與現在的越位規則大不相同。 當時規定:
如果進攻球員攻擊前場,而他前面的防守球員只有兩名球員(包括守門員),那麼進攻球員被認為是越位。 19世紀70年代初,足球開始在西方等國家蓬勃發展,當時普遍強調進攻,不太重視防守。 這從當時一些國家常見的比賽陣型(1217、1226)可以清楚地看出,前面的前鋒多達六七個。
攻擊者攻擊前線,如洪水衝堤,勢不可擋。 防守者一拿到球,往往很容易偷襲球。 這樣一來,由於進攻者多,防守者少,攻防力量極度不平衡,嚴重影響了球技和戰術的發展和提高。
此外,由於攻守雙方缺乏勢均力敵的對抗,比賽沒有那麼激烈刺激。 出於這個原因,有些人在戰術陣型中使用他們的大腦,而另一些人則試圖在規則方面對進攻方進行適當的限制。 越位規則正是在這種背景下產生的。
今天生效的越位規則成立於 1925 年,在足球技術和戰術的發展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從某種意義上說,沒有越位規則,也沒有今天的足球。
越位,顧名思義,就是越過球的位置。 在足球術語中,如果一名球員比球更接近對手的端線,則他處於越位位置。
換言之,當一名球員踢球或頂球時,同一球隊的接球手在對方半場的球前,而他和對方端線之間只有一名球員,即越位。
如果同一支球隊的球員將球傳回或平行傳球(即球與接球者平行並等於對方的端線),則接球者不被視為越位,因為他不在球的前面,而只是平行於球。
越位的關鍵不在於球員接球時,而在於同一球隊的球員傳球時,也就是同一球隊的球員踢球或頭球的那一刻。 傳球時,接球者不處於越位位置,但當被踢出的球在空中或接球時跑到越位位置時,不得判越位位置。 反之,如果同一球隊的球員傳球後,一名球員處於越位位置,然後跑回非越位位置接球,則判罰越位位置。
當對方球員在踢球時,當同一球隊的球員停球或運球時,無論球隊的哪個球員,無論他身在何處,都沒有越位位置。 因為越位判罰是指同一隊球員傳球的那一刻,這是越位判罰的主要目的和關鍵。
如果防守隊員故意退出場外,導致進攻隊員越位,裁判員不僅不判罰進攻隊員越位,而且在球死球時給予防守隊員警告。
根據最新的國際足聯規則,與對方球隊的最後一名防守者(守門員除外)平行站立的球員不被視為越位。
這就是足球中的越位問題,一般的球迷都知道足球中著名的越位,但具體含義實在是太多了。 越位是指當一名球員踢球或頂球時,同一球隊的接球手站在對方半場的球前,並且他與對方球門線之間的對方球員少於兩名(只有一名對方球員或沒有對方球員)。 這句話比較通俗,但是違法的,我們可以從中得到很多資訊,1、越位必須發生在對方半場,如果本方半場沒有越位,也就是進攻隊員在本方半場接球,即使在那一刻,對方門將面前也沒有其他防守隊員, 但這不是越位,因為進攻球員還在自己的半場,第二點是即將接球的球員必須在球的前面才能算越位,至於第三點接球者前面的防守球員少於兩名, 最好理解,我們大多數人都明白這一點。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