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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信用證沒有統一的格式,但其基本內容是一致的,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開證行名稱。
2)信用證型別。
3)信用證號碼和簽發日期。
4)申請人。
5) 受益人。
6)金額。7) 有效期。
8)貨物描述。
9)運輸。10) 所需檔案。
11) 保證。
12) 簽署或承諾。
13) 宣告適用《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UCP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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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證(L C)是指開通飢餓銀行應申請人(買受人)的要求,按照其指示向受益人出具的書面擔保檔案,其中含有一定金額的款項,並在一定期限內連同符合要求的單據支付該金額。 信用證是世界上最重要和最常用的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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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信用證後。 首先是審查發卡行的信譽。 如果可以,看看是否有軟條款。
如果沒有,您可以直接安排生產。 然後是訂艙、運輸、提單政策。 根據信用證的要求製作一系列單據。
提單出來後,收集所有檔案並交給通知銀行。 然後就等著收匯了。 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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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來幫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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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開立正式信用證之前,讓對方先把信用證的匯票發給你查一下,看看中間有沒有對你不利的條款,或者有些條款做不到,然後讓他們修改,修改再寄過來再查, 等到修改到可以完全接受裡面的條款,然後讓他們開啟正式信用證,拿到原件後還是要仔細檢查的,不要說草稿OK好了,有些客人已經確認了草稿,有些條款在正式信用證開通時沒有改, 如果到時候做不到,也還是一樣,就收不到錢了。因此,還是需要重新審核官方信用證,確認沒有問題後再安排生產,如果原信用證還有條款需要修改,那就繼續要求對方修改,但此時修改是收費的,取決於協議上由哪一方承擔本次修改的費用。 檢視LC上所需的最新出貨時間,並嘗試提前完成生產。
製作完成後,您可以出貨,如果信用證要求做驗貨,出貨後拿到提單,然後將所有單據連同信用證原件交給您委託的銀行收款,那麼您只需要與銀行一起填寫委託托收和匯票+所有需要的檔案, 這樣你的工作暫時不存在,在所有檔案沒有差異的情況下,只有乙個等待對方的銀行付款,如果檔案產生差異,那就看你們倆如何處理了, 要麼客人接受差異,要麼可以支付, 如果沒有,看看有沒有什麼補救措施,唉,說這麼多,可能會嚇到你,但如果你正常做,就沒有那麼複雜了,做LC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凡事要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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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發票。
提單裝箱單。 載入通知。
受益人的供應證明。
受益人檔案的交付證明。
受益人證明(選擇客戶要求的運輸公司)。
保證或保證證明。
海運發票顯示海運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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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來說,信用證是國際**中的一種結算方式或工具。 即買賣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方式——申請人(買方)根據合同的結算協議和合同的相關條款,向銀行申請開立信用證。
就信用證的性質而言,信用證獨立於合同,並作為單獨的單據出售——信用證的主要當事人是開證行和受益人。 換言之,信用證是開證行對受益人的有條件付款承諾,即只要受益人按照信用證的規定行事,提交符合信用證要求的單據,開證行就會保證向受益人付款。
需要指出的是,信用證是銀行的信用證,即信用證一旦開立,就構成開證行獨立向受益人作出的付款承諾,與申請人和合同無關。 即使申請人因管理不善而破產,只要受益人的單據符合信用證的要求,那麼開證行就必須履行對受益人的承諾——付款。
這是信用證被廣泛採用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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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法律上常說的,一會兒會更詳細,但很難解釋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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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您提出的問題,可以看出您並不完全了解信用證的全部條款。 建議在當地找一位有經驗的老手來協助你審查信用證和製作檔案,或者你可以從銀行找人。
第乙個問題是重量單和裝箱單應該分開製作,沒有具體份數,可以製作兩份或三份。
第二個問題是你沒有把整個句子都表現出來,意思也不完整。 根據現有的句子,它應該意味著所有談判檔案的副本。
第三個問題是,這個條款是對談判銀行的指示,而不是你被要求執行的任務,你可以忽略這個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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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出口商,我們是開立信用證的外方,不負責單據的準備,但關於信用證,或多或少可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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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帶你的? 看不懂,敢拿?
信用證結算是國際結算的主要方式,一些國外客戶為了欺騙外貿公司,往往開立信用證來獲得信任,而一些外貿公司往往不了解對方的信譽,通過信用證“信任”。"忽視採取預防措施。 信用證的內容受信用證條款的約束,該條款的實現完全取決於開證人,受益人無論如何努力都不會受到任何不可避免的不兌現。 這就是立福三利用信用證的“軟條款”進行詐騙的“陷阱”。 >>>More
信用證出口匯票。
擔保項下議付)是指企業(信用證受益人)將信用證項下單據提交銀行議付時,銀行(議付行)會根據企業的申請,以與企業作為質押提交的單據相符的全套單據對單據進行審查, 審核無誤後,參照票面金額向企業預付貨款,然後將票據寄給開證行索要匯票,並向企業收取票據的利息和銀行手續費,並保留追索權。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