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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需要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書、授權委託書或法律援助函。
《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九條規定:
辯護律師可以與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面和溝通。 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批准,其他辯護人也可以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辯護律師憑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書、授權委託書、法律援助公函要求會見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應當及時安排會見,最遲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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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七條 辯護律師可以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批准,其他辯護人也可以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辯護律師憑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書、授權委託書、法律援助公函要求會見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應當及時安排會見,最遲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
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或者特別嚴重的賄賂犯罪案件,辯護律師在偵查期間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的,應當經偵查機關許可。 發生上述情形的,偵查機關、海關應當事先通知看守所。
辯護律師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時,可以了解案件情況,提供法律意見; 自案件移送審判偵查起訴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實有關證據。 辯護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時,不受監視。
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規定適用於辯護律師與在押、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會見、通訊。
第四十九條 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或者恐怖活動案件,辦案部門在將犯罪嫌疑人送交羈押、羈押時,應當書面通知看守所; 犯罪嫌疑人被羈押的,應當在送送執行時書面通知執行機關。
偵查期間,辯護律師要求會見前款規定案件中被羈押或者被羈押、居住的犯罪嫌疑人,應當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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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參與刑事訴訟處理規範》規定:
第二十六條 律師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應當辦理下列手續:
(一)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會見犯罪嫌疑人的專門證明;
2)律師的律師執照;
3)委託人簽署的委託書。
第二十七條 律師會見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應當徵求其對委託律師的意見。 如果您同意要求您簽署律師的授權書。
1.律師執照和律師執照影印件;
2.委託書;
3.律師事務所出具了《在押犯罪嫌疑人律師會見函》;
4.律師事務所出具《律師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介紹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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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況下,律師到看守所會見時,需要提交犯罪嫌疑人家屬的委託書或法律援助公函,以及當事人親屬關係證明,如戶口簿、結婚證、公證件等。 還需要提交律師事務所會見嫌疑人和被告人的特別介紹信,以及律師執業證明影印件。 涉及國家秘密的重大案件,需要經偵查機關審查批准。
乙個律師可以去,或者乙個律師可以帶乙個或兩個律師。
《刑事訴訟法》規定,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被偵查機關訊問後或者自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請律師為其提供法律諮詢、申訴和控告。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委託律師可以申請取保候審。 涉及國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請律師,應當經偵查機關批准。 >>>More
犯罪嫌疑人又稱犯罪嫌疑人、嫌疑人、嫌疑人,是指在檢察機關正式向法院起訴前,因涉嫌犯罪被刑事起訴的人的稱號。 與罪犯不同,根據無罪推定原則,犯罪嫌疑人是無辜的,除非在審判中被證明有罪。 >>>More
美國加利福尼亞州聖佩雷羅港的一艘貨船**造成27人死亡,9000萬美元失蹤。 事故發生後,聯邦調查局特工傑克·貝爾(吉安卡洛·埃斯波西托飾)在醫院等待一名昏迷的倖存者——一名匈牙利裔美國罪犯; 海關關長大衛·庫科(查茲·帕明格里飾)審問另一位獲得特赦的倖存者羅傑·金特(凱文·史派西飾)。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