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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情況不是誣告,我是法學院的學生,我可以給你一些建議。
這種情況的性質取決於保管箱裡的錢屬於誰,如果屬於保安,則屬於民事糾紛,如果屬於公司,則應視為損害個人名譽和利益。
在這種情況下,你可以選擇報警,現在法律關注的是舉報人的證據制度,如果他不能確認錢的存在,而且錢是當晚被偷的,就不可能對你構成任何威脅,這時候你可以起訴他損害個人名譽, 等等,估計最多也要被公安局扣留幾天,不過也能讓他記久,有沒有事再問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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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有人騷擾你,自然最好不予理睬,但如果無濟於事,難免要採取法律措施。
2、可能損害了你的名譽權,影響了你的工作生活和單位秩序,你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對方或公安機關必須有證據證明你犯了盜竊罪,才能認定你有過錯或有罪,否則,對方的主張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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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你不能證明你拿了錢,你就無罪。 誣告是乙份報告,目的是讓您受到法律的起訴。 如果他再次騷擾你,他可以以侵犯你的名譽權為由對他提起民事訴訟,如果情況更嚴重,他可以起訴他誹謗並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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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去法院上訴,要求他陷害你並賠償你的精神損失。 但你要注意收集他陷害你的證據,法律規定陷害罪必須具有誣告造成的影響範圍和對你造成的傷害程度,而且你必須有足夠的證據。 建議查閱有關民事糾紛的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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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警,讓警察檢查指紋,收集證據,洗刷冤屈。
這會讓公司裡的每個人都知道你是無辜的。
如果他以後再敢纏著你,你想怎麼反擊就怎麼反擊,輸了也不怕,你要像個男人一樣,不要縮手縮尾(不要在公司裡動手,不然會砸掉你的工作,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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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起訴他,損害他的名譽,讓他臭名昭著,這是唯一的辦法,否則你會避開他,默許他給你的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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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還能做什麼,你和他公開爭吵,請律師為自己辯護,既然你還有時間上網,你為什麼不請律師,你讓他檢查指紋,拿出證據。 用事實說話,如果他沒有證據,那就是。 他有罪。
我建議你看一下法律知識,問問專家,關鍵是,那個指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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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報警,等警方查明是否丟失,再拿到證據證明是誹謗,提起訴訟。 誹謗。 什麼樣的精神補償什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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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告訴他,你要是有本事,就去報警,我不想招惹任何人,你又想騷擾我,惹我生氣,找人砍你! 看看誰怕誰! (這種人最怕嚇唬人)。
要是你去吃飯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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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監控錄影嗎?
也就是說,目前沒有證據。
然後,你也可以問他有什麼依據,只是因為他認為是。
最終,可以提起民事訴訟。 誣告,我記得,似乎應該是,精神損害,可能是數以萬計的。 讓他自己想想。
不要躲,你越是躲閃,你就越覺得自己是個惡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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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太嚴重,請報警,如果是輕微的,請想辦法證明自己的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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儲存證據並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
你也可以去民事法庭,起訴他,要求恢復他的名譽,道歉,重要的是證據,騷擾你的證據。
至於那兩千塊錢的問題,讓他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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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誣告你,你就會控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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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理他,如果他再這樣做,你就會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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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做壞事,不要怕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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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再這樣做,你會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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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被你的女朋友拿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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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體不怕歪歪扭扭的影子,也不需要向任何人解釋。 我從來沒有人照顧過,誰敢問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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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請律師為自己辯護。
反訴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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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您可以向警方報案或直接起訴。 法律規定,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致使他人受到刑事起訴,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公然侮辱他人或者以暴力或者其他手段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規定的罪行,除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外,僅當被告知處理。
被害人通過資訊網路向人民法院投訴第一款規定的行為,確有證據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予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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