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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嫁妝是在婚前給予的,則屬於女方獨立的婚前財產,離婚時可以收回; 如果是在婚後贈送的,則屬於婚後夫妻的共同財產,只有在離婚的情況下才能作為夫妻財產分割。
嫁妝分割返還的法律規定和司法實踐:
女方親屬隨同嫁妝的行為一般應認定為贈與行為; 結婚登記前贈送的嫁妝,應視為婚前送給婦女的個人禮物; 婚後贈送的嫁妝視為夫妻雙方的共同贈與,嫁妝的性質應當認定為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但有約定的,權利的歸屬依照協議確認。
法律依據:《婚姻法》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是夫妻一方的財產:(一)一方婚前的財產; (二)一方因人身傷害而取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費和其他費用;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的財產僅屬於夫妻一方的; (4)單方專用日用品; (五)屬於一方當事人的其他財產。
《婚姻法》第十七條 夫妻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由夫妻雙方共同所有:(一)工資和獎金;(二)生產經營所得; (三)智財權收益; (四)繼承、贈與取得的財產,本法第十八條第三款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 夫妻雙方享有平等的處置共同財產的權利。
《婚姻法》第十九條規定,夫妻可以規定婚姻關係期間取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分別或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單獨和部分共同所有。 協議應採用書面形式。 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訴訟時效:要求返還彩禮和嫁妝的權利沒有具體的時限,適用普通訴訟時效,即兩年。
根據《民法通則》,侵權行為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該知道之日開始。 因此,此類糾紛的出發點如下:如果雙方尚未建立婚姻關係,付款人應及時行使其權利,並向另一方主張其權利。
對方拒不歸還的,訴訟時效開始計算; 如果雙方登記結婚,付款人應自解除婚姻關係之日起知道他的權利受到侵犯,訴訟時效應開始計算。 當然,根據法律的有關規定,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保護請求的訴訟時效也可以中止、中斷或者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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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妝能否退還不得而知,但如果女方能提供確鑿證據證明丈夫實施了家庭暴力,女方絕對可以要求賠償,無論離婚的一方是誰。
順便說一句,乙個看不起妻子的男人毆打他的妻子,即使這個女人做了什麼太過分和難以忍受的事情,到時候他們就會分開,愛情就會消失,戰鬥也不會......返回
既然男方有別的女人,應該很容易找到婚外情的證據,僅此一點對女方離婚也是有好處的!
至於女方的嫁妝,這還真不好,雖然說婚前財產好,但是如果婚前財產沒有公證,就不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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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這沒關係,一般你不要你的嫁妝,這種東西已經屬於對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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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有可能,如果他拒絕,你可以提起離婚訴訟,如果有證據證明他毆打你,傷害了你,你也可以要求他賠償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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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因為嫁妝是女人的婚前財產!
那你也可以要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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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則上,女方的嫁妝屬於女方婚前的個人財產,屬於女方,因此女方的嫁妝一般可以追回。
根據我國法律,以下財產是配偶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2)一方因人身傷害而獲得的賠償或補償;
(三)遺囑、贈與合同中確定僅屬於一方的財產;
(4)單方專用日用品;
(五)屬於一方當事人的其他財產。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1063條規定,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2)一方因人身傷害而獲得的賠償或補償;
3)在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僅屬於一方的財產;
(4)單方專用日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所有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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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如果離婚婦女能拿回嫁妝,如果婦女的嫁妝是女方父母明確宣告屬於女方的不動產或已轉讓給女方名下的不動產,屬於女方,女方可以拿回。 但是,如果確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則需要先分割嫁妝,並收回屬於女方的部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署書面離婚協議書,親自到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明確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向,並就子女撫養費、財產、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共識。
第一百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應當依雙方協議處分;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婦女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作出判決。 丈夫或者妻子在家庭土地承包和管理中享有的權利和利益,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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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行。 根據我國《民法典》和有關司法解釋的精神和原則,辦理結婚登記前贈送的嫁妝,應當視為女方父母送給女方的禮物,屬於女方婚前個人財產。 因此,婚前給的嫁妝可以在離婚時退還。
1. 嫁妝是婚後夫妻共同財產嗎?
嫁妝不一定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1.如果嫁妝是女方父母在結婚登記前送給女方的,則為女方婚前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不會分割。
2.如果嫁妝是女方父母在結婚登記後贈送的,如無特別約定,視為送給夫妻雙方的禮物,屬於共同財產。
2.女人的嫁妝錢歸誰所有。
婦女的嫁妝一般是婚前財產,嫁妝應認定為女方婚前家庭送給女方的個人禮物,歸女方個人所有。
如果妻子的家人沒有明確表明嫁妝是結婚登記後送給一方的個人禮物,則視為對夫妻雙方的共同禮物,嫁妝應當認定為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但夫妻雙方對嫁妝有特殊約定的, 財產的所有權應根據協議確定。
3.嫁妝是婚前財產還是共同財產?
結婚登記前贈送的嫁妝,應當認定為女方婚前家庭送給女方的婚前禮物,為女方婚前財產,離婚時認定為女方個人財產。 嫁妝在結婚登記後贈送,女方娘家未明確註明是送給女方的個人禮物的,應視為夫妻共同贈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但夫妻雙方對嫁妝有特別約定的, 財產的所有權應根據協議確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家庭部分適用的解釋(一)》第五條。
當事人要求退還按照慣例支付的彩禮的,人民法院認定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援:
(一)當事人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未同居的;
3)給付款人造成困難的婚前付款。
前款第(2)項和第(3)項規定的適用應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如果夫妻雙方不能就離婚事宜達成協議,或者願意離婚但未能就子女撫養費、財產和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協議,一方或雙方可以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離婚訴訟的條件 離婚起訴的前提是雙方必須有結婚證或已構成事實婚姻。 >>>More
如果一方不同意離婚,可以提出離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 男女要求離婚的,有關部門可以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More
嫁妝錢不重要,錢可以辛苦賺來,但姐姐的幸福是用錢買不到的,建議姐姐慎重考慮離婚的問題,他們還有孩子,離婚對孩子影響很大,對你女人也是很大的傷害,他們為什麼要離婚? 如果有問題要解決,只要問題解決了,還是有可能成為一家三口幸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