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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農村可能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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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城市戶口買不起農村的房子。 但是,城市戶口的孩子可以繼承父母名下的農村房屋和宅基地使用權。
法律依據:《對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三次會議第3226號建議的答覆》 6.關於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登記。農民宅基地使用權可以由城鎮戶籍子女依法繼承,完成不動產登記。
根據《繼承法》的規定,被繼承人的房屋作為其遺產繼承,按照不動產與土地一體化的原則,繼承人繼承房屋的所有權和宅基地的使用權,農村宅基地不能單獨繼承。 《不動產登記操作規範(試行)》明確規定,非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含城鎮居民)因繼承房屋占用宅基地的,可以按照有關規定辦理所有權登記; 並在不動產登記簿和證書所附欄註明“權利人是農民集體經濟組織原成員住所的合法繼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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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城市戶口不能在農村買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條 乙個村民家庭只能擁有一塊宅基地,宅基地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農閘河村村民在建房時應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盡量利用村內原有的宅基地和空地。
農村村民居住地應當由鄉鎮人民群眾查驗,並經縣級人民批准; 其中,涉及占用農用地的,按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賣房、出租房屋後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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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市或農村地區購買房屋是無效的。 農村房屋買賣雙方必須是同一村的村民,買方必須符合宅基地使用標準,房屋必須合法建造並符合當地標準,買賣必須經集體經濟組織批准。
[法律依據]。《土地管理法》第11條。
農民集體擁有的土地依法屬於村農集體,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 農民集體已由本村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制的,由本村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團體經營管理; 已歸鄉鎮農民集體所有制的,由鄉鎮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營管理。
第62條.
農村村民每戶只能擁有一塊宅基地,宅基地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在人均土地面積小,無法保證一戶人家有宅基地的地區,縣級人民可以在充分尊重農村村民意願的基礎上,採取措施,確保農村村民有地方居住,符合各省規定的標準。 自治區、直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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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 根據《土地法》的以下規定,城市戶口不得購買宅基地。 宅基地使用權不得單獨轉讓。
土地法是指國家規範土地所有權、占有、經營、使用、保護和管理中發生的各種社會經濟關係的法律規範。 其目的是維護統治階級的土地經濟利益,幫助穩定統治階級的社會經濟秩序和政治統治。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條 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使用權不得轉讓、轉讓、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 但符合土地總體使用規劃並依法取得建設用地的企業,因破產、兼併或其他情形依法轉讓土地使用權的企業除外。
村內非村民,如有城戶口的村民,不得在村內集體土地上購房。 這是因為集體土地的所有權歸行政村所有,使用權屬於村里的村民(可以依法繼承集體土地上的祖屋)。 即使集體土地上的房屋是“購買”的,產權也無法登記。 >>>More
國家對自給自足家庭的經濟保障有利於維護相關人員的利益,從而促進社會公平,促進社會和諧發展,因此國家對自給自足家庭的相關政策有明確的限制,另一方面,自給自足家庭的權力也比較嚴格。 法律地圖將為您解答。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