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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項特殊型別的工作,畢竟與電力直接相關的工作是特殊型別的工作,相關細節如下:
1.說明特殊型別的工作:
特殊工種是指特殊崗位工作的總稱,是指容易發生事故,對操作人員、他人及周邊設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工作型別。 原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部將從事地下、高海拔、高溫、特重體力勞動和有毒有害工作的工作型別指定為特殊工作型別,並明確特殊型別工作範圍由各行業主管部門或勞動部門確定。 特殊型別的工作與特殊操作不同,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二、列出特殊工作型別,重點地方已標註:
1.電工。 包括發電、輸電、變電站、配電工人、電氣裝置安裝、操作、維護(維護)、試驗工、井下礦井電氣裝配工;
2.金屬焊接和切割操作。 包括焊工、切割工;
3.起重機械操作。 包括起重機司機、電纜操作員、訊號導體、安裝和維護工人;
4.在企業內駕駛機動車輛。 包括在企業、碼頭、貨場等生產區域和建築工地行駛的各類機動車司機;
5.上公升和架設操作。 包括2公尺以上高層建築(構築物)的架設、拆除、維修工人和表面清潔工人;
6.鍋爐執行(包括水質檢測)。 包括壓力鍋爐操作人員、鍋爐水質實驗室工作人員;
7.壓力容器操作。 包括壓力容器罐裝工人、檢驗工人、運輸護送工人、大型空壓機操作人員;
8.製冷操作。 包括製冷裝置安裝人員、操作人員和維修人員;
9.爆破作業。 包括地面工程爆破和地下爆破;
10.礦井通風作業。 包括主風機操作工、排氣工、通風安全監測工、風塵測量工;
11.礦井排水作業。 礦山主排水幫浦、尾礦壩操作工;
12.礦山安全檢查作業。 包括電氣裝置安全檢查員、氣體檢查員、防爆檢查員;
13.礦山提公升和運輸作業。 包括主葫蘆操作員、(上下坡)絞車操作員、固定皮帶輸送機操作員、訊號工人、罐(鉤)工人;
14.採礦(剝離)作業。 包括採煤機司機、掘進機司機、鑿岩機司機、鑿岩機司機;
15.礦山救援行動;
16.危險品操作。 危險化學品、民用物品、放射性物質的經營者、運輸押運人員和保管人;
17.國家局批准的其他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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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電力直接相關的工作是一種特殊型別的工作,需要有工作證才能工作,同時可以享受提前退休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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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路架設工人和線路維護工人(線路架設工人和線路維護工人均指電工)是特殊型別的工作。
依據:水利電力系統36類提前退休崗位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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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是電工,就屬於特殊型別的工作,需要有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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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單位說,這不是特殊型別的工作,也沒有得到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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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工是一種特殊型別的行業。 但是,電工並不是可以提前退休的特殊工作型別,因為電工這個職位不會危害健康,除非是電線巡檢電工,滿足提前退休的條件。 特殊工作型別範圍如下:
1.電工。 包括發電、輸電、變電站、配電工人、安裝、操作、維護(保養)、電氣裝置試驗工、礦井井下電裝配工;
2.金屬焊接和切割操作。 包括焊工、切割工;
3.起重機械操作。 包括起重機司機、電纜操作員、訊號導體、安裝和維護工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第101條.
生產經營主體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並處十萬元以下罰款; 逾期不改正的,責令停產整頓,並處十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對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二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1)生產、經營、運輸、貯存、使用危險品或廢棄危險品的處置,未建立專門的安全管理制度,未採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二)未登記、備案重大危險源,未定期檢測、評估、監測,未制定應急預案,未告知孝順人員應急措施的;
(三)執行應急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規定的爆破、吊裝、點火、臨時用電等危險作業,未安排專人進行現場安全管理的;
(四)未建立安全風險分級管控體系或者未按照安全風險分類採取相應管控措施的;
(五)未建立隱患事故排查管理制度或者未按規定報告重大事故排查處理情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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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特殊型別的工作一般是指他們所從事的特殊型別的工作特種作戰人員工作類別的總稱。 是指容易發生人員事故,對操作人員、他人和周圍設施的安全有重大危險的工作型別。
對於從事過多項特殊工作的員工,必須根據一種工作的累計年限確定提前退休。
需要特殊型別的工作。 任何型別工作的工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申請特殊型別工作的退休。 以及不同型別特殊工作的工作年限。
它不能累積計算。
需要特殊操作證書。
以便能夠擔任該職位。 在操作中,電工分為內線電工、外線電工、高壓電工等,外線和高壓電工屬於特殊型別的工作。
筆記:
1、電氣安全專用工具的絕緣性能、機械強度、材料結構和尺寸應符合規定,妥善保管,嚴禁其他用途,並應定期檢查和校準。 工作前應檢查所使用的工具是否安全可靠,並穿戴必要的防護用品,防止工作過程中發生意外。
2.在施工現場。
施工必須由兩個以上的人進行。 電氣操作人員應集中思想,在電氣測試儀確定沒有電之前,應將電路視為“帶電”,並且不應用手觸控,並且不應絕對信任絕緣子。
它應該被認為是電動操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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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工是一種特殊型別的工作,但電工並不是可以提前退休的特殊工作型別,因為電工崗位對健康無害,除非是電線巡檢電工,滿足提前退休的條件。 負責安裝電路、檢查電路、修理電爐的普通電工,與工人享有相同的退休條件。 退休要求是男性至少60歲,女性至少50歲,連續工作10年以上的人必須繳納養老保險15年以上。
特殊工作型別範圍:
1.電工。 包括發電、輸電、變電站、配電工人、電氣裝置安裝、操作、維護(維護)、試驗工、井下礦井電氣裝配工;
2.金屬焊接和切割操作。 包括焊工、切割工;
3.起重機械操作。 包括起重機司機、失塵繩工、訊號導線員、安裝維修工;
4.在企業內駕駛機動車輛。 包括在企業、碼頭、貨場等生產區域和建築工地行駛的各類機動車司機;
5.上公升和架設操作。 包括2公尺以上高層建築(構築物)的架設、拆除、維修工人和表面清潔工人;
6.鍋爐執行(包括水質檢測)。 包括壓力鍋爐操作人員、鍋爐水質實驗室工作人員;
7.壓力容器操作。 包括壓力容器罐裝工人、檢驗工人、運輸護送工人、大型空壓機操作人員;
8.製冷操作。 包括製冷裝置安裝人員、操作人員和維修人員;
9.爆破作業。 包括地面工程爆破和地下爆破;
10.礦井通風作業。 包括主風機操作工、排氣工、通風安全監測工、風塵測量工;
11.礦井排水作業。 礦山主排水幫浦、尾礦壩操作工;
12.礦山安全檢查作業。 包括電氣裝置安全檢查員、氣體檢查員、防爆檢查員;
13.礦山提公升和運輸作業。 包括主葫蘆操作工、(上下坡)絞車操作工、固定皮帶輸送機隱藏式兄弟褲操作工、訊號工、罐(鉤)工;
14.採礦(剝離)作業。 包括採煤機司機、掘進機司機、鑿岩機司機、鑿岩機司機;
15.礦山救援行動;
16.危險品操作。 危險化學品、民用物品、放射性物質的經營者、運輸押運人員和保管人;
17.國家局批准的其他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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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種是指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的工種的總稱,是指容易發生人員事故,對自己、他人和周圍設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工種。 原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部將從事地下、高海拔、高溫、特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健康工作的工作型別指定為特殊工作型別,並明確特殊型別工作範圍由各行業主管部門或勞動部門確定。 如:
鍛造工、電工、鍋爐工、司機、起重機等。 法律依據:《特種作戰人員安全技術培訓和考核管理條例》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特種作業,是指容易發生事故,可能對操作人員和他人的安全、身體健康以及裝置設施安全造成重大危害的作業。
特別行動的範圍應在特別行動目錄中規定。 本規定所稱特種作戰人員,是指直接從事特種作戰的職工。
法定退休年齡是指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的《安置老弱病傷殘幹部暫行辦法》和《職工退休和退休暫行辦法》(國發1978年第104號)批准的退休年齡。 即:企業事業單位、黨政機關、全民所有制的群眾團體中的職工
1)男性60周歲以上,女性50周歲以上,連續工作滿10年;(二)年滿55周歲的男性和45周歲以上的婦女,連續工作滿10年以上,從事井下、高海拔、高溫、特別繁重的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 (3)年滿50周歲的男性和連續工作10年以上的女性,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的,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應准予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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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工屬於一種特殊型別的工作; 縣級以上全民所有制企業、集體企業職工,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申請提前退休:所從事的特殊工作型別必須屬於勞動部和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規定的特殊工作型別範圍; 從事高海拔、特別繁重的體力勞動共10年; 從事地下及高溫初開工工作共9年; 從事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可以退職從事特殊型別的工作;
允許提前退休,提前退休的條件如下:
1、從事高海拔、特別重體力勞動共計10年;
2、從事井下及高溫工作共九年;
3、廢棄芹菜等有害身體健康八年。
擴充套件材料。 特殊型別的工作,不同於特殊操作。 1991年,原勞動部頒布的《特種作戰人員安全技術培訓和考核管理條例》第2條對特種作戰進行了定義。
1999年,國家經貿委頒布了《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和考核管理辦法》,對上述定義作了部分修改,明確了特種作業是指容易發生人員事故,對操作人員、他人及周圍設施(如電工、特種作業人員 金屬焊接和切割等)。從事此類操作的人員稱為特種作戰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