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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直接解釋,因為這樣侵犯了員工的權益,我們可以直接拒絕,因為只有我們同意的加班才不侵犯我們的權益。 而且一般來說,只有在發生自然災害的情況下,加班才不需要徵求工人的意見,加班費是相應地支付給工人的,如果要求我們加班不加班,那麼我們可以通過法律程式。
所以如果遇到這樣的事情,我們最好的辦法就是禮貌地拒絕,如果實在拒絕不了,就要說清楚,因為我們的權益不能被侵犯,天下有免費的午餐嗎? 所以如果我不給我,我就不會加班,原因就這麼簡單,我想作為領導還是知道你不能強迫別人加班。
所以我們要保護自己的權益,不能白說別人,畢竟這也是對員工的擠壓,尤其是如果真的是強制要求加班的話,一定要走法律程式,因為要知道,他不僅受到這種做法的傷害, 但也有很多人,所以你可以反抗和同事加班,並要求加班費,如果談判失敗,那麼法院就會見到你。
這樣一來,領導就不會這麼做了,畢竟如果他真的上法庭,那麼受苦的人一定是他自己,所以如果他還想讓公司運得好,那他就給你加班費,不然來的人會替他加班嗎? 這也是乙個值得思考的問題,畢竟得失是要的,我們只需要讓自己的權益不丟失,其他的就不用太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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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直接拒絕不加班加班的行為,畢竟作為工人,沒有理由為別人做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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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看有沒有加班,工作有沒有緊急,如果沒必要加班,可以跟領導說你今天有事要辦,得先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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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拒絕領導,你可以加班,你只是說我每天總是加班,而且我不加班,我沒有動力,領導應該考慮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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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種情況下,你必須直接問老闆,你已經付出了努力,你應該得到應得的報酬,直接去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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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直接說不,因為這已經違反了勞動法,如果你不想讓事情變得僵硬,最好的辦法就是說你感覺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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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告訴老闆,有勞動法,你不能讓我們一直加班不加班。 我們工作的時候,我們努力工作,休息的時候,我們要好好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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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拒絕這個是件好事。 畢竟,無償加班也是不合適的。 如果老闆不接受,就跳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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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情況下,就直接和老闆談談,不加班費就可以拒絕加班,畢竟不能白白為別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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斷然拒絕! 根據《勞動法》的規定,允許加班,並給予一定數量的加班費或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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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和老闆談談,如果你加班給公司帶來好處,老闆應該能看到,如果他看不到,那麼老闆就不值得你為他付出。 當然,也有一些加班是沒有價值的,可以果斷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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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個藉口拒絕,就說今天是我爸爸媽媽的生日; 或親戚或朋友住院,需要探望; 或者在婆婆家有乙個非常重要的聚會要參加; 反正一定要去,讓領導沒有理由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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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認為是一兩個這樣的老闆。 或者會經常遇到。 但是我們可以自己找藉口,比如因為某些事情不能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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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我可以直接和領導談談,如果我不付加班費,我就不加班了,或者我會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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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加班但不加班,那是違規的,你要直接告訴他,你說老闆應該給我加班費,否則就不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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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為呢? <>
1.老闆不加班加班,委婉地說一些建議和想法,不要讓領導認為你對他敷衍了事。 當你在公司遇到一些不合理的加班任務時,其實應該學會和領導核對或者和領導商量,因為員工在這種情況下不是很有說服力,大家總想完成自己的工作,這就足夠了。
領導者也希望被尊重,所以在開展工作的過程中,每個人都應該真正學會積極主動地向領導者提出建議,前提是他們被禮貌地告知。 尊重是與他人溝通的首要先決條件,尤其是與上級溝通。
2.不管手下答應還是拒絕,都要考慮對方的面子,有利於後續問題的解決。 每個人的能力和身體狀況都不同。
當你的領導給你分配一項任務時,你最好弄清楚任務的工作量,同時清楚完成任務所需的時間,給自己留有迴旋餘地。 這與願意承擔額外的工作不是一回事。 提前說出來,這樣你以後就不會惹上麻煩。
任何時候都不要盲目接受領導下達的任務。 當你手頭有很多任務時,你就很匆忙,加班自然成為常態。
3.在職場上為驕傲而死的人是最累的。 他們明明能力有限,但又怕領導評價不好,所以就直面任務。
為了所謂的面子,我累了。 我真的“變臉”了,失去了襯裡。 否則,如果一開始就直奔主題,直接拒絕,或者埋頭答應解決問題,但後果極有可能得罪領導,極大地影響以後的交流和交流。
這樣,彼此可以在短時間內有良好的溝通開端,營造良好的溝通氛圍。 隨著勞動力越來越年輕和前衛,人們不再盲目地接受加班文化。
對於領導任意安排的加班,拒絕者將被拒絕; 如果加班是不可避免的,那麼至少需要加班費和工作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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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動與老闆溝通,平時到了就下班,如果有加班可以留到明天,並主動向他提出加班費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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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時候,我們必須果斷拒絕,因為員工指出加班費不付,這是嚴重違法的,已經違反了勞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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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用法律來保護自己的權益,嚴格拒絕老闆加班不加班的行為,也可以選擇用一些開玩笑的話來迴避爛小子的話題,和老闆溝通,你就沒有義務免費加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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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朋友,沒關係。
公司要求員工加班,應滿足兩個條件:一是因生產經營需要延長工作時間; 其次,公司在延長工作時間之前,應與工會和員工協商。 公司要求員工加班,員工有權拒絕。
但是,並非在所有情況下,員工都可以拒絕公司的加班請求。 用人單位不得因下列情形拒絕延長工作時間:
一是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脅到職工生命、身體健康、財產安全,亟待處理的;
二是生產裝置、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的故障影響生產和公共利益,必須及時修復;
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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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拒絕,但在某些情況下不能。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應當符合三個條件:
1)生產經營需要;
2)在程式上,加班前需要與工會和職工協商:一是用人單位與工會協商;二是與安排加班的員工協商。 公司未經協商強迫員工加班的,員工有權拒絕;
3)加班時間必須符合法律規定,每天加班時間不得超過一小時,特殊情況下可以延長,但最多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如果員工拒絕加班,公司是否有權解雇他? 如果用人單位需要加班並同時滿足上述三個條件,如果三個條件不滿足,員工有權拒絕加班,如果公司以此為藉口解雇員工,那麼員工可以尋求法律援助,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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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要求員工為公司加班,卻被當場拒絕,員工:工資不允許我加班。
有些人為了績效而加班,而有些人為了任務而加班。 對於這兩類人來說,其實加班的情況也是不一樣的,根據業績,加班可以加薪,而那些因為任務而加班的人,一般都是強制性的加班,基本沒有加班津貼,難怪有很多人不願意加班。
小王是乙個經常加班的員工,因為剛來公司,工資不高,所以加班很辛苦。 但最近其他員工要求他不要太辛苦,經理要求員工加班,員工們也乙個個辭職,這讓小王感到一頭霧水。一位關係不錯的員工解釋了原因,小王馬上表示不會加班。
對於這個崗位的管理者來說,只要業績高,薪水自然會很高。 而像小王這樣的普通員工,也要完成經理交辦的任務,不管這個任務做多久,需要多少努力,小王拿到的工資都是一樣的。 所以,就算小王為了提前完成經理的這個任務而加班,也是一種免費加班,最好在工作時間內完成。
經理被員工拒絕加班後,使出“加班是為了公司”的殺手鐧,但小王完全不理會,對經理說:“我的工資告訴我,不准加班! 經理很生氣,但也很無奈。
對他們來說,最實際的是努力與回報成正比,他們需要的是加班費,而不是一句空話。 如果經理想讓員工陪他加班,就要有一定的表達方式,沒有人希望自己的辛苦得不到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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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覺得你和男朋友的關係壓力太大,那麼你應該先追溯源頭,看看這種壓力是不是來自**,正所謂水有源樹有根,兩個人相處不舒服一定是有原因的,只要把原因找出來,排除出來, 你們的關係是可以改善的,所以這裡我們要注意一種對症,分辨的治療,從來就沒有一種藥可以治好所有疾病,感情也是如此,只知道你的問題在於**很容易解決。
比如兩個人之間的壓力來自於彼此之間的差距,而你覺得自己和對方之間的差距非常大,所以在他面前會很有壓力,所以你只能調整心態,或者繼續學習和提公升自己,做乙個勤奮的人, 拉近你們之間的差距,讓你們的壓力逐漸減小。
如果你的男朋友是乙個特別粘人的人,他對你控制欲太強,總是控制你,一直和你相處,讓你感到壓力,那麼你可以和他進行深層次的溝通,告訴他你們要相互信任,有自己的空間,這樣這個距離才能產生美感,讓對方舒服。 那種把對方綁在褲腰上的關係,實在是讓人無法接受,當他意識到你們之間應該有一定的距離時,你的壓力就會減輕。
還有一種催婚的壓力,比如你不想結婚,對方總是希望你快點嫁給他,在這種狀態下你可能會有一定的壓力,所以你應該給對方乙個最後期限,告訴他你在此之前沒有結婚的打算, 如果他能接受,那就繼續這段關係。
綜上所述,壓力必須有乙個來源,找到壓力的來源並解決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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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況下,公司要求員工加班,應滿足兩個條件:一是因生產經營需要延長工作時間; 其次,公司在延長工作時間之前,應與工會和員工協商。 公司要求員工加班,員工有權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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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公司要求員工加班,應滿足兩個條件:一是因生產經營需要延長工作時間; 其次,公司在延長工作時間之前,應與工會和員工協商。 公司要求員工加班,員工有權拒絕。
但是,並非在所有情況下,員工都可以拒絕公司的加班請求。 用人單位不得因下列情形拒絕延長工作時間:
一是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脅到職工生命、身體健康、財產安全,亟待處理的;
二是生產裝置、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的故障影響生產和公共利益,必須及時修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