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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的村子裡還有戶口,你就享有與其他村民一樣的權利。
如果覺得村委會的某些決議侵犯了自己的利益,可以要求村委會改正,也可以向上級部門舉報或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
第二十七條 村民會議可以起草、修改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規協議,報鄉、族鄉、鎮人民備案。
村民自治章程、村規、大會、村民代表大會決定,不得與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相牴觸,不得侵犯村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合法財產權。
村民自治章程、村規、大會、村民代表大會決定違反前款規定的,由鄉、族鄉、鎮人民責令改正。
第三十六條 村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委員作出的決定侵犯村民合法權益的,受害村民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責任人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村民委員會不依照法律、法規規定履行法定義務的,由鄉、族、鄉鎮人民責令改正。
鄉、族鄉、鎮人民依法干涉村民自治範圍之內的,由上一級人民責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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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去捍衛你的權利,你可以把它全部拿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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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六條 婦女在農村土地承包中享有與男子平等的權利。 婦女的合法權益在締約中應當受到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剝奪或者侵犯婦女的權利。 第三十條 在承包期內,婦女結婚後未取得新居住地承包土地的,承包方不得收回原承包土地; 婦女離婚、喪偶,仍居住在原居住地,或者未在原居住地居住,但在新的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土地的,發包方不得收回原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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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因為該帳戶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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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將其分開並直接諮詢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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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看離婚協議中是否有關於房子的約定,如果有協議,就按照協議執行。
然後了解拆遷補償協議,無論補償是否與你有關,即所謂的人頭或賬戶安置費,你都有權獲得與你有關的部分的相應權益。
最後,要看房屋所有權證是否在你丈夫的名下,以及拆遷協議是在離婚前簽署還是執行的。 如果是離婚前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拆遷也是離婚前,您有權獲得拆遷費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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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中國公民的戶口被淘汰時,是不可能使用戶口簿申請身份證的,只能到有關部門說明情況,通過相關手續重新辦理身份證和戶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籍條例》的規定。
第八條 公民死亡的,戶主、親屬、受扶養人或者鄰居應當在埋葬前乙個月內向戶籍機關報死亡登記,在城市地區或者在農村地區乙個月內登出戶口。
公民因事故死亡或者死因不明的,戶主或者發現的人應當立即向當地公安派出所或者鄉鎮人民委員會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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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況下,賬戶一旦註冊,不會輕易登出。 該帳戶已登出,恢復該帳戶的解決方案如下:
1)帶上戶口簿,請家長帶上身份證,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核對戶籍檔案,看看登出戶籍的原因是什麼。
2)操作不當或者漏報登記的:請公安機關按紙質檔案補齊即可。
(三)有登出戶籍證明材料且登出戶籍手續不違法的,查明登出證明由誰、哪個單位提供,查明出具證明材料的人或單位的理論,並要求其更正證明材料, 並到公安機關協助恢復登記,賠償損失。
4)公安機關工作人員無證明材料違法登出戶籍,要求公安機關恢復戶籍並賠償損失的,協商不成的,上一級公安機關或者同級公安**可以提出行政建議或者直接向法院提出行政控告,理由是濫用職權、行政不作為。
死亡登記和登出戶籍注意事項:查閱醫院出具的《死亡醫學證明書》或《死亡證明書》或《屍體火化證明書》、死者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 公民正常死亡的,應當出示《死亡醫學證明》、《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登出戶口;
非正常死亡的,應當根據公民直系親屬的宣告,登出公安部門出具的死亡證明、死者的《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社群公安要及時抓緊形勢,督促社群常住居民登出已故親屬戶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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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前在人口資訊系統中登記過戶籍資訊,但因各種原因被派出所登出戶籍的人。
社群民警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戶口簿、身份證、網上登出軌跡資訊、派出所書寫的登出戶籍說明書(因派出所工作誤登出戶籍的),填寫《戶籍登出批准表》, 有關證明(檔案),應當彙編成檔,由派出所分管領導簽字,報分局(縣、市)局審批。
同時,派出所辦公服務機構審批業務模組中的“登出戶籍人員恢復”,由派出所線上申報,並經分(縣、市)局批准。
2.無戶籍人員申報戶口。
1、因搬出或登出人戶口恢復,網際網絡上無登出軌跡,但可查詢相關原件依據;
社群民警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戶口簿、身份證、出入境證原件、出入境證存根及相關證明(檔案)、社群公安調查報告,填寫《恢復戶籍核准表》,整理檔案, 派出所申報,分(縣、市)局審核,市公安局批准。
同時,派出所戶籍辦服務機關審批業務模組中“未登記人員申報”中的“恢復戶口”模組,由派出所線上申報,由分(縣、市)局審核,由市公安局審批。
2、因遺漏、遺漏或其他特殊原因而無戶籍,無登出軌跡資訊進行網上查詢,無法提供戶籍資訊原件的;
公安部門對這種情況非常謹慎,要詳細調查核實,嚴把關。 社群民警要對當事人的詢問情況做好筆錄,對其活動軌跡進行詳細調查,探訪親屬和知情人,並做好社群公安的詢問記錄,進行網上查詢和比對,填寫《無戶口人員戶籍批准表》整理檔案, 在派出所申報,由分(縣、市)局審核,由市公安局批准。
同時,業務模組“無戶籍人員申報”和“失蹤人員”經派出所戶籍辦業務主管部門審批,分(縣、市)局審核市公安局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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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原籍地登出的原因一般是死亡、失蹤、死亡,一般應為搬遷。 如果你沒有身份證,你可以帶上你的結婚證來檢查,結婚證上有你的有效身份證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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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在公民、現役軍人或居住在國外(地區)死亡的情況下,戶口才會被取消。 如果戶口簿遺失補發,戶口仍記錄在公安網系統中,無法登出。 在你的情況下,你可以找到當地派出所負責戶籍的人,請他幫你了解情況,應該可以重新申請戶籍。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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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照你說的,戶口沒有取消,取消也只能在死後取消。
只是戶口不在你四姨那邊,沒關係,你四姨去戶口所在派出所開戶口證,你就可以去領結婚證,向派出所說明戶口書丟了,你也可以補發。 可以為自己的戶籍重新申請戶籍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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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可以,因為你可以去派出所,如果派出所給你發了戶籍登出證明,派出所肯定有存根和相關手續,所以你可以去查一下,讓派出所重新出具乙份證明。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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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戶口向農村戶口的轉變:
1、非農戶籍轉入農業戶籍(非農戶籍)的條件:
1、因在大專院校學習而“轉農非農”,畢業後無工作安排返鄉的畢業生;
2、夫妻一方有農業戶籍,非農業戶籍當事人在城市地區無固定職業,在農村生活生活;
(三)在城鎮無固定職業、居住地,隨父母在農村生活、居住的未婚人士;
(四)在城市地區無固定職業,在農村有居住地,已建房、門牌號,在農村生活、居住的個人、配偶、未婚子女;
5.原來徵地已辦理為當地“農轉非農”,現在要求“非農”,如戶籍和人員仍在農村居住;
6、被列為“村轉居”的村委會不得辦理“非農”搬遷;
7.有“村轉村遷”但尚未列入名單的村委會,不得辦理上述第(四)、(五)項中的“非農”搬遷。
二、辦理“非農轉移”應當報送公安機關的證明材料:
1、書面申請報告(經三分之二戶或村民組70%以上村民簽字同意);
2、村組、村委會驗收證明;
3.《戶口簿》和《身份證》;
4、研究生畢業後回國的,須提交《畢業證》及在業證明;
5、夫妻雙方避難的,須提交《結婚證》、《失業證明書、計畫生育證明書》;
6、隨父母避難者,須提供《未婚證明》及無固定職業、居住證明;
7、農村有住宅基地並建房的,需提供《土地使用證》或《不動產證》,派出所應製作調查材料,並應提供上述相關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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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結婚3年,可以夫妻避難,也就是說可以搬到丈夫戶口所在地,至於孩子,主要要看你自己的意思,法律規定孩子可以跟著父母任何一方的戶口, 所以你必須提前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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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結婚,或者你的孩子可以直接去他們父親的戶口,你可以把它改成乙個城市戶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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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孩子可以繼承他的父親,他可以成為城市戶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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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35歲以後,可以轉為務農,隨夫公戶戶口遷到城裡。
對於子女戶籍,請持出生證明,到丈夫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直接報戶。
子女戶籍計入城鎮戶籍(與父親同)。
孩子的戶口可以由父親或母親跟隨,也可以自願選擇。
就你而言,有些人願意把孩子的戶口留在鄉下。
在一些地區,農村的政策比城市好,很多人不願意從農業轉向非農業。
選擇權在您自己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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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你丈夫的房子搬走,難道不會讓它變成一座城市嗎?
孩子不在乎跟誰,也可以和你老公一起搞個城市戶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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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您的戶口性質發生了變化,您將無法享受當地的戶口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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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村的做法符合法律法規。
如果重新註冊,戶籍將自動更改為“非農業”。
即使戶籍性質不改變,地主的戶籍也已不在村里,也就不能再享有村里集體所有土地的全部權益。 包括宅基地、承包用地、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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擁有城市戶口的人無權申請農村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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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的做法是對的,你現在不是農戶,自然就沒有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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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把你的戶口移回去,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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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不起? 我以前分地的時候有地,然後換地,再改地前,我就成了一本紅書,可是護齒器還在村里,可是分地的時候,就沒有了配給田,這種問題我就得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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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有權要求分享您的土地和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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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是集體財產,所有的人都是集體的,不分男女老少,每個人都有份,不是一些人,他有什麼權利剝奪你家享有財產的權利,如果你跟他不清楚,就不要和他說話,直接問他願不願意給, 如果不給,就要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法院依法作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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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我不懂土地的事情,但如果這樣不合理,就應該依法去找有關部門,比如國土局什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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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型別的人可以申請非農業:
1、因學習而戶籍變更為非農的畢業生,如技校、大專院校等,畢業後無工作安排的,可回遷。
2、夫妻一方有農業戶口,另一方有非農業戶口,在市區沒有固定職業和收入,一直住在農村的,可以搬回去。
3.未婚人士隨父母居住在農村地區,在城鎮沒有穩定的職業和住所,可以回國。
4、如果你在城裡沒有穩定的工作,在農村有住房基地,有門牌號和已經建好的房子,你也可以住在鄉下,你的配偶,還有你的未婚子女。
5、因為原來的徵地處理的是地方“農轉非農”,現在要求“非農”,即戶籍和老百姓還住在農村。
6.如果村委會被列為“安置村”,現在不允許將戶籍遷回。
7、如果“村里安置”已經規劃好了,但還沒有掛牌,如果是這種情況,就算是以上四五點,也不能搬回去。
8、如果因為軍人而搬出戶籍,退伍後不想在城裡打工,可以要求所在單位出具回遷證明,戶籍可以搬回。
戶籍搬遷應遵循戶籍一致、戶籍登記的原則。 公民需要申請個人搬遷、搬遷地搬遷許可證、搬遷地搬遷許可證、身份證明、居住證明,已婚的,可攜帶結婚證,並徵得搬遷地派出所同意。
戶籍證一般是指“集體戶”的居民,需要戶籍資訊時,可以憑身份證或戶籍簿到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列印戶籍證。 一般來說,永久居民可以用戶籍簿處理各種事項。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