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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1:
1.因為它是CIF,所以貨物的風險在馬賽港裝船後(即貨物已經越過船舷)從賣方轉移到買方。
2.開證行不能免除其付款義務,因為賣方已經完全按照信用證的要求交付貨物並提供單據,因此開證行應按照信用證的執行條款進行付款。
3.賣方的損失可以由保險公司賠償,因為在CIF條件下(成本+保險+運費),賣方已經為買方申請了運費保險,由於航程中出現大雨和礁石,貨船和貨物全部沉入海中,屬於不可抗力下投保貨物的全部損失, 保險公司應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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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用證中指定的檔案必須如實提交。 雖然發貨通知書和商戶憑證的功能相同,但名稱不同,格式不同,開證行也可以作為單據不一致,可以拒絕支付或扣除單據差異費。
這個應該和買家商量一下,其實結果都是由買家決定的!
2.受益人有一些疏忽。
3.可以嘗試在信用證有效期內重新開具信用證,但其實最主要的是買方已經打算不收貨了,而且對他也有很強的情境,所以無論如何,出口商也必須做出讓步,降價應該是唯一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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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看合同中是否有仲裁條款,如果有,就需要確定仲裁條款的效力。 但需要注意的是,仲裁條款的效力仍因國家而異,只有在承認仲裁條款有效的國家才能進行仲裁,而在被認定無效的國家可以允許訴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因合同糾紛引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履行合同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十五條 合同當事人可以在書面合同中約定,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但不違反本法關於等級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根據上述規定,首先要看協議中是否有約定,協議是否違反法律規定,沒有約定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通常,各國的民事訴訟法規定了被告所在法院的管轄權。 如果國外的司法環境比較好,建議出國打官司,但費用較高。
被告在中國沒有任何財產,中國法院很難直接執行買方的財產。 如果被告的負責人可能來中國,可以在中國起訴並申請限制其出境,這更有可能被強制執行。 如果在外國法院提起訴訟,法院的判決也可以執行。
提前制定應對方案,如果不是很清楚,可以用更專業的律師團隊處理國際糾紛,比如上海的徐寶通律師和北京的滕立軍律師,都是國際領域的優秀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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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調解的優勢在於能夠及時、徹底地解決民事權益糾紛,提高辦案效率,降低訴訟成本。調解也是我國應用最廣泛的民事訴訟方式之一。 法院調解,又稱訴訟調解,是在法院裁判員的主持下,通過雙方自願協商解決民事糾紛的一種活動和方式。
法院調解具有特殊的司法救濟價值。 我國法院調解制度採用調解與審判相結合的模式,即調解與審判可以動態轉換、互動運作,法官可以隨時主動進入調解程式,由同一審判員兼任調解員和審判員。 當事人可以在調解函送達和簽署之前撤回調解函。
調解本身的意義包括某些事實和責任的模糊性,以及相互理解和相互讓步,以達到在不損害和平的情況下解決爭端的目的。 調解的侷限性在於,如果調解不是在法院或仲裁庭的主持下進行的,那麼調解就沒有司法強制力。
(二)仲裁是指民事糾紛當事人達成協議,按照一定的程式規則和公平原則,自願將爭議提交選定的第三方裁決,並有履行裁決義務的法律制度。仲裁通常是一種全行業的民事活動,是一種私人行為,即私人裁決行為,而不是國家裁決行為,它被列為解決民(商)爭議的一種方式,以及和解、調解和訴訟。 但是,仲裁依法受國家監督,國家可以通過法院干預仲裁協議的效力、仲裁程式的制定、仲裁裁決的執行,在當事人非自願執行的情況下,按照法院地法律規定的範圍進行干預。
因此,仲裁活動具有司法性質,是我國司法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 一般認為,仲裁制度的優點是程式簡單,只需一項裁決即可生效; 證據要求不那麼嚴格,例如,如果有合理的邏輯鏈需要解釋,那麼也可以使用影印件作為證據,這在Mu Ridge訴訟中是不允許的; 仲裁員的組成以學者為主,對問題的討論比較透徹,仲裁的氣氛比較寬鬆。 仲裁最明顯的優勢是,在涉外仲裁中,仲裁裁決普遍適用於所有已簽署國際公約的國家。 仲裁的缺點是程式性不強,而且費用也比較昂貴。
(三)訴訟,是指國家司法機關在案件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參與下,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在辦理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時開展的活動。訴訟的優點是程式性,判決的有效性通過司法手段得到保障。 缺點是判決的效力是地域性的,如果涉及外交事務,判決在其他國家無效,在這方面不如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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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乙個貨艙中的1000條出口毯子和茶葉是實際損失中的全損。
菸草是部分損失的一部分,單獨平均。
該工具是總損失的推定平均值。
亞麻是共同海損的一部分。
第三和第四隔間中紡織品的鉤子損壞是部分損失的單獨平均值。
似乎都包括在內,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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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物損失包括全部損失和部分損失。 其中,全損包括實際全損和推定全損。 部分損失包括共同海損和單獨海損。
第乙個貨艙裡的毯子和茶葉已經失去了原來的用途,所以它們實際上是完全損失的。
第乙個貨艙的菸草使用價值減少,這是乙個單獨的平均值。
精密儀器的精加工成本超過貨物的保險價值,屬於推定全損。
亞麻是為了維護貨物的共同安全而丟失的,是共同海損。
第。 第三艙和第四艙的紡織品損壞也是為了維護貨物的共同安全而損失的,並且是共同海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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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於合同規定為CIF條件,賣方(即B公司)應負責安排保險和運輸,因此由B公司與C公司辦理運輸手續,B公司與D公司辦理保險手續;
2、C公司不能以保函為由拒絕賠償,因為保函是B公司與C公司的約定,貨物在裝船時出現問題,C公司不應出示乾淨的提單,因此必須賠償A公司, 但由於C公司與B公司有保函安排,因此B公司可以要求賠償;
3、同樣,D公司不能拒絕A公司的索賠,只要購買的保險型別合適(如所有風險),那麼D公司作為保險公司就應該賠償,但賠償後,D公司可以追究B公司的責任,因為B公司在安排保險時沒有遵守最大誠信原則,向保險公司提供了錯誤的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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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按理說,您可以向保險公司申請賠償,除非有附加條款,具體取決於保險條款的實質內容。
2.由於遲延發貨給買方造成的損失,一般會通過協商向託運人主張部分損失,承運人不一定承擔**的波動責任,如果買方**上漲,承運人不能向買方主張利益。 同樣,****不會忍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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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F是貨物價格+保險+海運到碼頭,如果A公司提貨後開箱出現問題,應立即通知B公司並通知公證銀行拍賣投訴,對貨物進行檢驗,並根據單據保險單聯絡當地保險公司, 一般補償商品價格的105%
保險公司會聯絡船公司處理誰負責,既然是CIF價格,事故必須站在保險公司這邊,除非是自然災害、戰爭等,否則不可能拒絕索賠。 或保險公司可以證明A公司在拆解驗收過程中對貨櫃進行了篡改或損壞。
一般情況下,保險公司會根據產品包裝和是否為危險品來確定保險費用,這種情況會得到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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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岸價**是典型的單證銷售,只要全套單據合法有效,就可以認為交貨義務已經完成,不需要保證到貨。 在這種情況下,銀行和賣方是按照第一期限的性質進行交易,買方拒絕贖回票據不會影響交易,賣方無論如何都可以從銀行獲得付款。 建議買方根據自己購買的保險向保險公司尋求賠償。
1. 我們將傳送合同影印件。
法院會這樣做。 因為在國際**中,如果當事人約定仲裁,則該版本排除了法院的管轄權,法院沒有受理案件的管轄權。 >>>More
1.如果你準備畢業後找工作,那麼請學習國際專業知識,特別是國際慣例。 而且你的英語應該很好,至少是 CET-6,英語口語是最好的。 如果第二外語也很好,那就更好了。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