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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所說的租賃固定資產,是指以經營租賃形式租賃的固定資產。
以融資租賃形式租賃固定資產的相關費用計入“管理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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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經營租賃方式租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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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租賃是融資租賃的一種形式。
1.經營租賃。
經營租賃是指租賃資產反映在出租人的資產賬戶中,租賃財產的所有權歸出租人所有,出租人對租賃財產的剩餘價值保留一定風險的交易。 從承租人的角度來看,租賃物業在其財務報表中不作為固定資產反映,租賃物業的租金可以攤銷到租賃交易的當期費用中。 為了規避裝置風險,或需要表外融資,降低或維持資產負債率,或需要利用部分稅收政策,企業均願意採用經營租賃方式。
2.直接融資租賃。
應承租人請求,出租人指定出賣人按照承租人約定的條件購買承租人指定的資產和貨物,並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條件下,將資本貨物的佔有權、使用權和受益權轉讓給承租人。 “融資租賃是實質上轉移與資產所有權相關的所有風險和回報的租賃”。 在租賃結束時,承租人可以協商裝置的所有權。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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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不應被視為流動費用,而應作為長期攤銷費用進行管理,在租賃期限內攤銷製造或管理費用。
第一步,當企業定期支付租金時,借款:預付賬戶 - 租金。
信用:銀行存款或現金。
第二步是企業每月攤銷租金。
借款:管理費 - 租賃費。
製造費用 – 租賃費。
信用:預付款 - 租金。
第三步,企業在支付各種改善專案發生的費用時,借款:長期攤銷費用——租賃固定資產的改善費用。
信用:銀行存款。
第四步是計算每月攤銷租賃固定資產改善支出:製造成本-租賃固定資產改善費用。
管理費用 - 改善租賃固定資產的費用。
貸方:長期攤銷費用 - 用於改善租賃固定資產的費用。
欺詐的主要方式有:
1、租賃固定資產改善支出核算不實。 在實際工作中,企業將無形資產支出和在建工程核算壓縮到固定資產改善支出中,減少當期支出,虛增當期利潤。 或固定資產改善支出計入當期損益,虛增利潤,逃稅。
2、租賃固定資產改善支出攤銷不合理。 企業故意延長或縮短改善支出的期限,而不是在租賃期限內平均攤銷。 目的是隨意調整成本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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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業以經營租賃形式對租賃的固定資產發生的改善費用,通過“長期攤銷費用”會計入賬,會計處理如下:
借款:長期攤銷費用。
信用:銀行存款等
二、企業發生租賃固定資產改善支出的,應當從支出發生當月的次月起,按照合同約定的剩餘租賃期限分期攤銷,會計處理如下:
借款:管理費等
貸方:長期攤銷費用。
經營企業會計準則第4號——固定資產應用指南(財政部財快〔2006〕18號) 企業以固定資產經營租賃形式發生的改善費用,應當資本化,作為長期攤餘費用合理攤銷。
《企業會計準則適用指南——會計主體與主要會計處理》(財財〔2006〕18號),《1801長期攤餘費用》賬目:
1、本賬戶核算企業已發生但應當期及以後攤銷期超過一年的期間的費用,如以經營租賃形式租賃的固定資產發生的改善費用。
2、該科目可按成本項詳細核算。
3、企業發生的長期攤銷費用記入本賬戶,記入“銀行存款”和“原材料”賬戶。 攤銷長期攤銷費用,借記“管理費用”、“銷售費用”等賬戶,貸記該賬戶。
4、期末借方餘額反映企業尚未完全攤銷的長期攤銷費用。
企業所得稅法
第十三條 企業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應當將下列費用作為長期攤銷費用扣除,並按規定攤銷:
(一)折舊已全部提取的固定資產改造費用;
(二)租賃固定資產改造費用;
(三)固定資產大修支出;
(四)其他應當作為長期攤銷費用處理的費用。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六十八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三條第(一)、(二)項所稱固定資產改造支出,是指改變房屋、建築物結構、延長使用壽命所發生的支出。 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三條第(一)項規定的費用,按照固定資產的預計使用年限分期攤銷; 第(2)項規定的費用應按照合同約定的剩餘租賃期限分期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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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租賃固定資產發生的改善費用,應當通過“長期攤銷費用”賬戶入賬,並在租賃資產剩餘租賃期限和剩餘使用年限較短期間內,以合理方式攤銷。 “長期攤銷費用”賬戶是乙個資產類別賬戶,進入該賬戶可以理解為資本化。
發生的改善支出首先通過“在建工程”收取,然後將納入在建工程的全部金額轉入“長期攤銷費用”賬戶,攤銷費用時將“製造費用”、“管理費用”或“銷售費用”等賬戶計入物件, 會計處理應為:
借用:施工中。
信用:原材料。
貸方:應納稅額-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貸方:生產成本-輔助生產成本。
信用:應付員工薪酬。
借款:長期攤銷費用。
圖片來源:施工中。
借款:製造費用(管理費用或銷售費用等)。
貸方:長期攤銷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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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條 長期攤銷費用。
平均法應在攤銷期間使用。
根據受益人,攤銷包含在基礎資產或管理費用的成本中。
並抵消長期攤銷費用。
1)已完全折舊固定資產。
重建費用根據固定資產的預計使用年限分期攤銷。
2)經營租賃項下固定資產的改造費用,按照合同約定的剩餘租賃期限分期攤銷。
(三)固定資產大修費用,按固定資產剩餘使用年限分期攤銷。
4)其他長期攤銷費用,應當自支出發生當月的次月起分期攤銷,攤銷期不得少於3年。
根據你所說的,它可以歸類為第2項中的爛棚:可以按照合同約定的剩餘租賃期限分期攤銷;
《指南》並未規定所有飢餓稿件的長期費用不應少於三年,而是提及“其他”中未列出的專案。
如果租期為兩年,裝修費用可以分攤到兩年內! 它與準則並不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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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租賃固定資產改造發生的費用,應當作為長期攤銷費用扣除,並按照規定攤銷。 《實施條例》明確提到改變房屋或建築物的結構、延長使用壽命等所發生的費用。 其中,租賃固定資產發生的上述改造費用,按照合同約定的剩餘租賃期限分期攤銷。
按照“舊實體法”原則,對於新企業所得稅高鏈法實施前發生的按原法規定攤銷的,2008年未攤銷的租賃固定資產的改造費用也應繼續執行,直至攤銷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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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簡述。 稅務機關對某企業進行所得稅檢查時發現,該企業以經營租賃形式租賃廠房,原租期為6年,租賃第三年為對廠房進行裝修裝修,改造費用為20萬元。 對此,稅務機關要求公司按照剩餘的3年租賃期,將裝修費用作為長期攤銷費用攤銷,並進行企業所得稅調整,並補繳稅款和滯納金。
稅法分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一條規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允許扣除企業按照規定仔細計算的固定資產折舊額。
第(二)項規定,以經營租賃形式租賃的固定資產,不計算折舊扣除額。 第十三條規定,企業發生的下列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照規定作為長期攤銷費用攤銷的,准予扣除:
(一)折舊已全部提取的固定資產改造費用;(二)租賃固定資產改造費用;(三)固定資產大修支出;(四)其他應當作為長期攤銷費用處理的費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八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三條第(一)、(二)項所稱固定資產改造支出,是指因改變房屋、建築物結構、延長使用壽命而發生的支出。
第(2)項規定的費用應按照合同約定的剩餘租賃期限分期攤銷。 改造後的固定資產還款期限延長的,折舊期限應當適當延長,但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三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除外。
因此,企業以經營租賃形式租賃的廠房等固定資產租賃期限未屆滿時發生的改造費用,按照合同約定的剩餘租賃期限分期作為長期攤銷費用分期攤銷。
它是固定資本的物理形式,用於改變或影響產品生產過程中的勞動物件。 固定資產可以在生產過程中發揮長期作用,長期保持原有的實物形態,但其價值會隨著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而逐漸轉移到產品成本上,構成產品價值的組成部分。 根據這一重要原則,企業根據使用壽命和原值將勞料分為固定資產和低值耗材。 >>>More
企業至少在每年年底對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估計的淨殘值和折舊方法進行審查。 與固定資產有關的預期經濟效益實現發生重大變化的,應當改變固定資產折舊方法。 預計使用年限與原估計值有差異的,應當調整固定資產的使用年限。 >>>More
你好! 上一年度損益調整是因為固定資產不能無緣無故增加,但當時存貨時遺漏了遺漏,所以上一年度的損益將作為上一年度的損益調整處理。 它將用於調整之前的錯誤。存貨損失是由於各種原因造成的,如自然災害、計量和收貨錯誤等,將按待處置財產的盈虧處理。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