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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九十四條,司法人員是指具有偵查、檢察、審判、監督職責的工作人員。
我國刑法所稱的司法人員,是具有司法人員地位或者依法履行司法人員職責的偵查人員、檢察官、審判員、監督人員。
司法人員作為國家在司法活動中的體現,是國家司法權的具體執行者,他們在司法活動中實施的行為都與國家法律法規的正確統一執行密切相關。 可以說,司法人員能否正確代表國家行使司法權,是我國從人治國向法治轉變、真正依法治國的關鍵。 因此,司法人員忠於職守、廉潔公正、執法不偏不倚是最基本的職業道德要求,也是保證司法公正、保證法律正確實施的重要條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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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的司法機關一般是指檢察院和法院。 在上述機關工作的人員,統稱為司法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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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偵查職責的人員、負責檢察職責的人員、負責審判職責的人員和負有監督職責的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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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指有查、訴、判罪權的人,其他行政機關的工作人員也查辦案件,但都是行政案件,不是司法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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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司法人員是總稱,具體職責體現在單位內部的分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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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指公安檢察院工作人員和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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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負責的機構,如檢察院、法院。 公安局與司法部門有關的工作人員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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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司法機構的正式雇員(有合約的正式雇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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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與罪犯有直接接觸,他或她就是司法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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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和司法人員一般稱為司法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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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ABCD [提示] 本題考察的是法中司法人員的範圍。
《刑事攻擊罪法》第九十四條規定:“本法所稱司法人員,是指負有偵查、起訴、審判、監督職責的人員。 “從這一規定可以看出,a、b、c和d項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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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司法機關內部人員是指在法院、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司法行政機關工作的人員。 司法機關離退休人員違反規定干預辦案的規定適用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九十四條 司法人員的範圍 本法所稱司法人員,是指具有偵查、檢察、審判、監管職責的工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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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司法機關一般是指廣義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其他機關。 司法機關是國家機關,行使審判權和監督法律的遵守情況。
法律依據:《關於司法機關查案銷毀部人員記錄和問責的規定》
第二條 司法機關內部人員應當依法履行職責,嚴格遵守紀律,不得違反規定窺探、干涉其他人員正在辦理的案件,不得違反規定,為當事人傳遞涉案材料或者調查案件情況; 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案件當事人求情或打招呼。
第三條 司法機關辦案人員應當遵紀守法,公正司法,不得徇私舞弊。 司法機關內部人員介入、調停、探究案件的,應當拒絕段玉培; 未按照正當程式移送案件所涉材料或者提出其他要求的,應當告知其按照程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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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機關的職能和權力包括:
(一)提出提案、建議、批評和意見的權利; 提出解雇案件的權利; 提問和提問的權利;
(二)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召開的各次會議上的發言和表決,不予追究責任; 在大會屆會期間或閉會期間,未經許可不得進行逮捕和刑事審判; 有權檢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議的議題和有關內容; 國家和社會在代表出席會議和履行其他職務時,要根據實際需要為代表提供保障。 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或者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五分之一以上提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三分之二以上多數通過。 法律和其他法案,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全體代表過半數通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41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權對任何國家機關和工作人員提出批評和建議; 有權向任何國家機關、國家工作人員提出違法失職的控告、控告、舉報,但不得捏造、歪曲事實,誣告陷害。
對公民的投訴、控告、舉報,必須由有關國家機關查明事實,負責處理。 任何人不得壓制或報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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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犯罪案件一般由犯罪嫌疑人所在單位所在地檢察院管轄。 根據法律規定,由他人檢察院管轄更為合適的,其他人民檢察院也可以管轄。
1.網貸詐騙。
被害人可以向犯罪發生地、欺詐地、欺詐結果發生地或者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報案。 有關法律規定,刑事案件由犯罪發生地公安機關管轄。 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機關管轄較為宜的,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機關可以管轄。
犯罪發生地包括犯罪行為發生地和犯罪結果發生地。
2.刑事案件由多個公安機關管轄。
刑事案件由犯罪現場公安機關管轄。 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機關管轄較為宜的,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機關可以管轄。 犯罪發生地包括犯罪行為發生地和犯罪結果發生地。
犯罪行為發生地被覆蓋和運輸,包括犯罪行為發生地,以及與犯罪行為有關的準備地、起始地、過境地、結束地等; 犯罪行為是連續的、連續的或者持續的,犯罪行為連續、持續或者持續的地點為犯罪行為發生的地點。 犯罪結果發生地包括犯罪物件被侵害的地,犯罪所得實際取得、藏匿、轉讓、使用、變賣的地。 根據法律規定,數個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由最先受理案件的公安機關管轄。
必要時,犯罪主要地點的公安機關可以管轄。
三、公安機關辦理詐騙案件的管轄權。
根據中華人民法院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刑事案件由犯罪發生地公安機關管轄。 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機關管轄更為合適,則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機關可以有管轄權。 根據我國高階人民法院法律,犯罪地點包括犯罪行為發生地和犯罪結果發生地。
詐騙案件的犯罪結果發生地,是指犯罪嫌疑人實際取得財物的地點。
《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第十九條。
本規則第十三條規定的案件,由犯罪嫌疑人所在單位所在地人民檢察院管轄。 由他人檢察院管轄更為宜,其他人民檢察院可以管轄。
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第十三條。
人民檢察院在對訴訟活動進行法律監督過程中發現司法人員濫用職權實施非法拘禁、刑訊逼供、非法搜查等侵害公民權利或者損害司法公正罪的,可以立案偵查。 人民檢察院需要直接受理公安機關管轄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實施重大犯罪案件的,人民檢察院可以根據省級以上人民檢察院的決定立案偵查。
對離婚訴訟的管轄權是有法律依據的。
首先,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的規定,被告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對針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具有管轄權。 被告人住所地與被告人慣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該慣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被告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對針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具有管轄權。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