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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確定聘請律師是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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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台遺產的繼承,應當按照下列原則辦理;
1、根據大陸、台灣相關法律法規,確定是否屬於法定繼承人範圍,確定訴訟時效和金額; 湮滅禪。
2、按照台灣遺產繼承申請程式的有關規定,幫助台灣家庭理清相關申請程式;
3、根據繼承所需的公證事項,到有資質的公正機構辦理涉台繼承所需的公證書。
1. 公證書的有效期是多久?
繼承公證書沒有訴訟時效,法律也沒有對繼承公證書的訴訟時效施加嚴格的國家限制。 一般來說,只要繼承了遺產,那麼公證契約的訴訟時效就消失了。 在對遺產進行公證時,繼承人必須親自到現場處理。
如果您想放棄繼承權,繼承人需要有乙份放棄繼承權的繼承人宣告。 同時,還需要有已經死亡的死者或有相關死亡證明等。
2. 台灣居民可以與大陸居民結婚嗎?
台灣居民可以與大陸居民結婚。 但是,需要提交一定的資訊,同時也需要為大陸居民提供出入台灣的許可證。 具體而言,大陸居民在台灣登記結婚所需的檔案包括:
經SEF認證的公證結婚證; 大陸居民的出境證,即大陸配偶本人。 該許可證需要由入境事務處蓋章,這意味著內地居民需要前往入境事務處進行面談; 內地結婚證; 配偶在台灣的身份證證明; 雙方戶口; 配偶在台灣的相關印章; 配偶在台灣有色個人**。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雙方都已經到戶政廳辦理結婚登記,在台灣的配偶需要重新申請新的身份證。
如何處理外國人在中國的遺產。
華僑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繼承,應當辦理下列手續:
1、當事人應當向遺產所在地公證人申請辦理繼承手續;
2、到死者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登出戶籍,辦理死亡證明;
3、繼承人到遺產有關部門辦理遺產轉讓手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一百三十條 繼承人繼承的遺產份額,按同一順序,一般相等。
生活有特殊困難、無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在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已履行贍養被繼承人主要義務的繼承人或與被繼承人同住的繼承人,在分配遺產時可以獲得多份遺產。
有撫養能力、撫養能力的繼承人不履行撫養義務的,遺產不予或者少予分配。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能是不平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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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辦理涉台繼承所需資料:
1、經公證的台灣親屬關係證明書;
2、申請人的居民身份證;
3、在台灣的親屬死亡證明; 魯鄭液。
4、申請人委託他人領取的,必須提交公證檔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120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 如對遺屬青桐的捐贈、贍養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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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台遺產的繼承,按照以下三個基本原則進行:一是按照大陸及台灣地區的有關法律法規,確定台灣家屬是否屬於繼承台灣居民在台灣的遺產的合法繼承人範圍; 並確定已故台灣同胞在台灣的遺產的訴訟時效和繼承金額。二是幫助台灣下屬按照台灣遺產繼承申請程式的有關規定,明確相關申請程式。
三是按照繼承所需的公證事項,到有條件的公正機構辦理涉台繼承所需的各類公證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一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後,依照法定繼承辦理; 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 有遺贈、贍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百一二十七條 繼承依次為:
1)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2)二階: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一等繼承人繼承,二等繼承人不繼承; 沒有一等繼承人的,由二等繼承人繼承。 就本部分而言,“子女”一詞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收養子女和受扶養繼子女。 就本部分而言,“父母”一詞包括親生父母、養父母和有受撫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部分所指的“兄弟姐妹”一詞,包括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以及有受撫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法律分析:申請收養公證,應提供被收養人的戶口簿、個人身份證和近期的光頭**。 還應當提交收養申請書、收養人基本資訊證明及其影印件、職業和經濟狀況證明、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健康證明、收養人與收養人簽訂的書面收養協議。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