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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辦理離婚手續,需持雙方各自的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雙方達成的離婚協議書,每份都有幾份,到一方戶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門申請離婚證。
在雙方手續和檔案齊全的前提下,當場簽發離婚證。
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有永久居留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中國公民自願與中國大陸外國人離婚,或者大陸居民與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或者中國大陸華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大陸居民有永久戶籍的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示下列檔案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和身份證;
2)當事人的結婚證;
3)雙方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除前款第(二)、(三)項規定的證明和證明材料外,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還應當出示本人的有效通行證和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示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離婚協議應當明確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向,並就子女撫養費、財產、債務處置等事項協商達成意見。
第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離婚登記當事人的離婚登記:
(一)未達成離婚協議的;
(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有限民事行為能力人;
3)婚姻登記不是在中國大陸進行的。
第十三條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離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檔案和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有關情況。 當事人真正自願離婚,並就子女撫養費、財產費、債務等問題達成共識的,應當登記,並簽發離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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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協議離婚 攜帶雙方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原件,到戶籍所在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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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同意離婚需要辦理以下手續:戶口簿、結婚證、雙方簽署的離婚協議書、子女出生證明、近期2寸半長裸頭身份證照、離婚登記申請書等,雙方同意離婚一般需要乙個月時間。
[法律討論和準備的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76條。
夫妻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離婚協議書,當面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明確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向,並就子女撫養費、財產、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共識。
第1077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30日內,任何一方不願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的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親友出具離婚證; 未提出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1078條.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自願離婚,並就子女撫養費、財產、債務處置等事項達成共識的,應當登記並簽發離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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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同意離婚需要提供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離婚協議書、雙方近期2寸半長裸頭身份證件照。 如果材料齊全,可以在同一天完成。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1076條規定,夫妻雙方自願與鄭凡離婚並假結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書,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明確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向,以及雙方對子女撫養費、財產、債務管理等事項的一致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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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的規定,如果申請材料齊全,雙方同意離婚的手續一般可以在申請當天完成,具體如下:
1)應用。當事人同意離婚的,雙方當事人必須親自到一方戶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不得委託他人**。
2)審查。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工作人員受理離婚申請時,應當向當事人說明法律規定,當事人應如實向婚姻登記管理人員提問。
3)證書的頒發。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應當認真審查當事人的離婚申請,受理離婚申請後乙個月內,對符合離婚條件的,予以登記,簽發離婚證,登出結婚證。
[法律依據]。
根據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1077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30日內,任何一方不願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的期限屆滿後30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簽發離婚證; 未提出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只要拿到了證件,就是結婚了,和戶口無關,也跟婚禮是否正式舉行沒有關係,法律只承認你的結婚證。 看來是需要協議離婚,先簽離婚協議,雙方簽字,然後拿著結婚證和身份證去婚姻登記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