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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符合條件,則很容易更改。
1、處理條件:
公民申請變更姓名的,是未成年人的,應當經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監護人雙方同意,共同到場; 十周歲以上未成年人改名的,還應當徵得其同意。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變更姓氏:因血緣關係,父親與母親的姓氏發生變更;因收養而改變姓氏; 未成年子女因父母離異、再婚而改姓; 公安機關認為需要改變姓氏的其他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變更姓名:姓氏或者姓氏的同音同義詞違反公序良俗的;名字或名字的諧音容易造成性別混淆、被他人誤解或傷害感情; 這個名字包含乙個晦澀難懂的詞; 公安機關認為需要變更名稱的其他情形。
(三)父母相殘或者另一方再婚的未成年人改名,應當按照下列情形辦理:十六周歲以上未滿十八周歲以勞動收入為主要生計的未成年人**,應當自行決定改名;如果父親和繼母,或者母親和繼父申請更改姓名,他們必須徵得他們的同意; 十周歲以上未成年人的父親、繼母或者母親、繼父經協商同意申請變更姓名的,應當徵得其同意; 未滿10周歲的未成年人改名,由父親與繼母或者母親與繼父協商決定。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辦理名稱變更登記:
正在服刑、正在接受勞動教養或者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的;
當事人為當事人的民事案件尚未結案或者執行尚未完成;
父母離異的未成年人改名,父母雙方未能達成協議的;
更改姓名或更正出生日期的時間少於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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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法律規定,您可以更改姓名,也可以依法提交相關材料申請更改姓名,但您的姓名涉及學校教育、就業等封閉事務,可能會造成不便,需要慎重選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籍條例》第十八條。
市民改名,應當按照下列規定申請轎車款:
1.未滿18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應當向戶籍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2.年滿18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應當向戶籍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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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簿名稱變更不容易,具體如下:
人們可以更改姓名,更改姓名所需的材料包括自己的書面申請; 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能證明變更原因的證明材料原件等。 需要向戶籍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未滿18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應當向戶籍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年滿18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必須出差回國後親自到戶籍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更改名稱所需的檔案是:
親身書面申請; 居民身份證、戶口簿; 能夠證明變更原因成立的原始證明材料; 單位員工需經單位人事部門批准的證明; 其他推薦。
姓名變更後,身份證需要重新處理,身份證名稱和戶口簿名稱需要一致,修改後在戶口檔案中註明原使用者姓名。 16歲申請身份證的時候,可以一起改身份證的名字,這樣就不用浪費了,上大學或者工作後改名,影響更大,也比較麻煩。 拆除。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籍條例》第十八條 公民變更姓名,應當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不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應當向戶籍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2.年滿18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應當向戶籍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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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名稱可以更改。 但是,在戶口簿上更改姓名比較麻煩,而且還涉及個人身份證件。 換了,就得多跑幾趟,而且要保證身份證和戶口簿上的姓名一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籍條例》第五條以戶籍為依據。 房屋與戶主合住的,應當成立戶戶,戶主為戶主。
獨居在自力更生家庭的,應當一併或者單獨辦理單位、單位內部單位或者公共宿舍內居住人員的戶口。 戶主應當按照本條例的規定負責戶口登記。 第十九條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收養、戶口分割、合併、失蹤、找回或者其他原因發生戶籍變更的,戶主或者本人應當向戶籍機關報告戶籍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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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公安戶籍機關符合變更條件,就可以變更姓名。
根據《永久居民登記管理條例》,公民或者其監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變更姓名:
1)名稱或名稱的諧音有違公共秩序和良好風俗。
目標; 2)名字或名字的諧音容易造成性別混淆、被他人誤解或傷害感情;
3)名稱包含晦澀難懂的字元。
目標; 4)公安機關。
其他確定確需變更名稱的特殊情況。
希望我的能幫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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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簿上的姓名可以更改,但每個人只有一次更改姓名的機會,並且不能來回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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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要求改名的,有充分理由(依法剝奪政治權利。
並受到刑事處罰。
他正在接受勞動教養。
不會更改名稱)。更改名稱的正當理由通常是指:
1.有丈夫姓氏的婦女去掉丈夫的姓氏,改名逗號或頭銜;
2、僧侶、道士、尼姑等恢復俗名,將法定名改為俗名;
3.名稱包含不易被公眾識別的晦澀字元。 原則上,簽發了身份證。
在那之後,沒有正當理由不處理更名。
1、已按要求填寫《戶口專案變更更正申請批准書》及申請人書面報告。 (收到原件)。
2.“戶籍簿銷售”。
這是乙個集體家庭。 提供集體“戶口簿”的位址頁和申請人的“永久居民登記卡”)和“居民身份證”。(副本將在提交原件以供驗證的同時收到)。
3、受僱於事業單位、機構、學校、企業、事業單位等的,須提供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批准變更證明(同意變更並在《戶口專案更正審批申請書》中加蓋公章的,視為有效證明); (收到原件)。
入學(托兒所)時,提供學校(幼兒園)同意變更證明(如在《戶口專案變更補正審批申請書》中加入變更同意書,並加蓋公章,視為有效證明); (收到原件)。
對失業或者從事農業的,應當提供村(居)委會同意變更的證明(如在《戶口專案變更補正批准申請書》中加蓋公章的,視為有效證明)。(收到原件)。
1.按戶籍所在地。
在派出所戶口受理。 在規定的工作日內,如果調查、審查和審批手續完成,受理視窗為派出所,則應將批准的材料同時轉交當地派出所,並將審批結果通知申請人。
2、受理地戶籍視窗經公安局戶政中隊批准,應當當辦理變更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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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口簿上的姓名可以更改,但必須到派出所批准,並且不能單獨更改,弄錯了會無效。 更改,不是因為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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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更改姓名的人,應當向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請,並寫上需要更改姓名的理由,到當地派出所戶籍辦公室辦理。
法律分析
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應當向戶籍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如果您年滿18周歲,則應向戶籍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首先,去戶籍所在地的縣公安局刑警隊出具是否有刑事處罰記錄的證明,大約需要一周時間,帶上戶口簿和身份證也需要一周左右。 第。
2、準備一張孝一銀寸的近照兩張,到派出所拿兩張戶籍變更申請表,填好清楚。 第。
3、將戶籍變更申請表交村委會簽字蓋章。 第。
四、村委會、居委會寫備註。 第。
5.自己寫乙份申請報告。 第。
6.如果你在學校,學校應該證明,如果你在單位,單位應該證明。 第。
7、將上述證明和戶口簿身份證帶到戶口所在派出所,等待派出所、縣公安局的所有簽注同意後方可完成。 第。
8. 接下來,申請新的身份證。 個人可以向當地警察局申請更改戶籍上的姓名,並且只能更改一次。 改名對個人來說是一件大事,你必須謹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籍條例
第十七條 戶籍內容需要變更、更正的,戶主或者本人應當向戶籍機關報告; 戶籍機關應當在查實事實後進行變更或者更正。 戶籍機關認為必要時,可以要求申請人提供變更、更正證明。
第十八條 公民姓名的變更,應當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應當向戶籍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2.年滿18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應當向戶籍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您好,我是派出所戶籍經理。 如果您的孩子在 16 歲和 95 歲之後出生,則需要辦理以下程式: 1 人申請(改名的著名原因) 2.戶籍所在地村委會證明, 3.讓派出所給你看一張改名的公告,貼在村委會的標誌旁邊拍照(拍照時,你要在靠近乙個時拍下公告的內容,村委會的標誌之一要遠拍)並在村委會公示7日。 >>>More
從實際情況來看,有以下幾種情況:
1. 未成年人。 如果申請是由監護人提出的,則必須簽名並說明更改的原因。 一般情況下,如果申請不是出於違法目的,公安機關會進行變更。 >>>More
可以變更,只要拿著戶口本和身份證到當地公安機關辦理,說明原因,按照程式辦理即可。 至於流程有不麻煩,每個地方的效率都不一樣。 如果涉及檔案、保險等,一般不需要,需要出具證明時,只需拿乙份戶口簿影印件和改名證明即可。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