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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破產,應當首先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一)書面破產申請書; (二)企業主體資格證書; (三)企業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名單; (四)企業職工情況及安置方案; (五)公司虧損書面說明,並附審計報告; (六)企業截至申請破產之日的資產明細表,包括有形資產、無形資產和企業投資等; (七)企業在金融機構開立賬戶明細,包括開戶審批材料、賬號、資金等; (八)企業債權宣告,列明企業債務人的名稱、住所、債務數額、發生時間和清償要求; (九)企業債務報表,列明企業債權人的名稱、位址、數額和發生時間; (十)企業涉及的擔保; (十一)企業內發生的訴訟; (十二)人民法院認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其次,破產申請必須符合《破產法》第二條的要求,否則法院不會受理。
三、申請破產,需要向法院繳納受理費,破產案件按破產財產總額計算,按財產案件受理費減半,但最高不超過30萬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破產法》第二條規定,企業法人無力清償到期債務,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償付能力的,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清償債務。
企業法人有前款規定情形,或者有明顯喪失償債能力的,可以依照本法的規定進行重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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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想開洗浴中心,可以去工商局登出公司註冊。 要到工商局領大**,一一處理,也要上報。 之後,公司將被登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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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破產申請、裁定受理、啟動破產程式、宣告破產、破產清算、裁定終止破產程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十二條 清算期間,法人應當繼續存在,但不得從事與清算無關的活動。
法人清算後的剩餘財產,應當按照法人章程的規定或者法人權力決議的規定進行處理。 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清算完成,法人登出完成登記的,終止法人; 依法不需要登記為法人的,在清算結束時終止法人資格。
第七十三條 法人被宣告破產的,依法進行破產清算,法人登出完成時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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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公司宣告破產的不縣程式 1.破產申請由債權人或債務人向法院申請破產;2、立案,審查法院是否受理案件的決定; 3. 案件受理的,法院應當依法通知所有債權人 4.案件受理後工作索賠的申報和登記;(五)債權人會議應當組成債權人會議,討論整改和解協議; 6、如在破產和解中達成和解協議,暫停破產程式,公司繼續經營; 7、企業整改破產,宣告破產清算,裁定終止破產程式,登出企業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二條 企業法人到期無法清償債務,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償付能力的,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清償債務。 宣布公司破產的流程:
(一)債權人、債務人應當向法院申請破產;
(二)立案複核法院是否受理案件的決定;
(三)受理案件的,法院應當依法通知全體債權人;
4)案件受理後工作索賠的申報和登記;
(五)債權人會議應當組成債權人會議,討論整改和解協議;
6)破產和解 如果達成和解協議,破產程式中止,公司繼續經營;
7)企業整改破產,宣布破產清算,終止破產程式,登出企業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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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債權人或債務人向法院申請破產 2.法院決定是否接受 3.如果被接受,通知所有債權人 4.召開債權人會議,討論整改和解協議(債務人自行申請破產的,此步驟免除) 5.如果達成和解協議,破產程式將被暫停,公司將繼續運營。如果無法實現,或者雖然實現了,但經過一段時間的整改,仍然沒有改善或出現法律規定的情況,則分支機構繼續進行下一步。
6. 清算。 7.公司被淘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一百零七條 中國人民銀行依照本法規定宣告債務人破產的,應當自裁定之日起五日內送達債務人和隱蔽管理人,並自裁定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已知債權人, 並發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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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們進入一家公司時,一定要時刻警惕公司破產的危險,只有做好的服務管理才能實現持續的利潤,但如果走投無路的公司破產了,我們該怎麼辦? 企業破產清算是指股份被宣告破產,清算組接管公司對破產財產進行清算、評估、處置和分配。 企業破產清算一般由人民法院依照有關法律規定組織的股東、有關機關和有關專業人員組成。
包括國有資產管理部門、主管部門、管理部門等,專業人員一般包括會計師、律師、評估師等。 企業破產清算是按照《公司法》的破產清算規定進行的,是處理企業經濟破產時如何清償債務的法律制度,即當債務人失去償債能力時,法院強制執行其全部財產,公平償還所有債權人。 破產具體是指破產清算制度,即債務人被宣告破產並清算以償還債務的法律制度。
公司破產清算的程式是:(1)成立清算組。 人民法院應當自企業宣布破產之日起15日內成立清算小組接管破產企業,清算小組由股東、有關部門和專業人員組成; (2)清算組接管破產公司。
人民法院宣告企業破產後,破產企業由清算組接管,負責破產企業財產的管理、清算、估價、處分和分配,並代表破產企業參加民事活動,對其行為負責並向人民法院報告; (三)破產財產的分配。 破產財產的分配,清算組應當提出分配廳討論孝道的方案,在債權人會議上討論批准,並報人民法院批准清算小組具體執行; 清算組在分配破產財產前,應當先分攤清算費用,包括:1、破產財產的管理、出售、分配所需費用; 2、破產案件訴訟費用; (三)破產程式中為債權人共同利益支付的其他費用。
4)清算結束。破產財產清算分配完成後,清算組應當向人民法院報告清算分配工作,並向人民法院申請裁定終止破產,不清償未清償債權; (5) 登出註冊。 企業破產,破產財產分配完成,企業法人依法終止民事行為能力的,清算組應當向破產公司原登記機關申請登出原公司登記。
1.(1)銀行破產時,存款人的存款將由存款保險機構賠償,但賠償是有限的。 根據目前披露的資訊,單家銀行存款人最高賠償金額可能為50萬元,超過此限額的存款部分將不予賠償。 >>>More
破產清算與重整的主要區別在於:1、參與破產清算與重整活動的主體不同。 以產權作擔保的債權人、債務人和債務人的股東都參與重組。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