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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0月1日,軍委頒布實施《軍人撫卹金優惠待遇條例》,提高了一次性撫卹金標準; 2006年7月1日,對國家機構的工資制度進行了改革。 為適應有關政策的調整和變化,現就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退休人員一次性死亡撫卹金發放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1.調整一次性養老金標準。
自2004年10月1日起,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或退休人員死亡時,一次性養恤金按以下標準執行:烈士生前80個月的基本工資或基本退休津貼,烈士因公殉職前40個月的基本工資或基本退休津貼, 以及他因病死亡時前20個月的基本工資或基本退休津貼。發放一次性養恤金的要求將通過現有渠道得到滿足。
2.一次性養老金的計算和支付方法。
自2006年7月1日起,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卹金的計算和支付情況如下:
(一)國家機關在職工作人員死亡時,應根據其死亡前最後乙個月的基本工資計算和支付一次性養恤金。哪裡:
1.公務員的薪金和職等薪金之和;
2.對於機關的技術工人來說,它是崗位工資與技術職系(崗位)工資的總和;
3.政府機構的普通工人為自己的職位支付報酬。
(二)國家機關退休人員死亡時,一次性養恤金按照國家規定的死亡前最後乙個月的基本退休津貼計算支付。哪裡:
1.退休人員基本退休津貼是退休時計算支付的基本退休津貼與退休後按照國家規定增加的基本退休津貼之和;
2.根據《關於印發安置老弱病傷殘幹部暫行辦法和職工退休和退休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發1978年第104號)的規定,離退休人員作為其基本退休生活費,即退休時計算支付的基本退休生活費與基本退休生活費之和退休後,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增加。
(三)駐外使領館工作人員、駐外使領館工作人員、駐外非外交人員、駐港澳機構工作人員死亡的,按境內人員基本工資計算支付一次性喪撫卹金。
本《通知》印發後,《民政部、人事部、財政部關於工資制度改革後國家工作人員死亡一次性養恤金計算和支付問題的通知》(民友函1994年第212號)廢止。
本通知由民政部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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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1)喪葬補貼:標準為上一年度本市職工平均月薪2個月;
2)贍養直系親屬的一次性救濟:按人去世前的每月基本撫卹金確定。其中:贍養1人者為6個月; 贍養2人者為9個月; 贍養3人或以上的人為12個月;
3)贍養直系親屬補貼:自2013年4月起,仍為每人每月570元;對於老年人或孤兒,增加30%。
4)自2010年1月1日起,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工作原因死亡後,在原政策執行基礎上一次性發放6000元救濟費。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傷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四條 喪葬費按照訴狀法院所在地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計算,按累計六個月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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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3萬元,退休人員的喪葬費和退休金標準不同,但一般而言,喪葬費是固定數額支付的,按照當事人死亡當月的退休金標準加上當地法規規定的養恤金計算和支付月數計算。 具體標準可直接諮詢當地社保機構,也可在工作時間撥打12333**。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職工因病或者非工傷死亡的,按勞動保險支付喪葬補助金,喪葬補助金為企業全體職工兩個月的平均工資。 此外,在勞保**項下,根據死者供養的直系親屬人數,其金額為死者本人半年至十二個月的工資。 具體措施載於《實施細則》。
法律依據《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黨政機關、群眾團體職工退休、退休暫行辦法》第一條,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當退休:
1)男性至少60歲,女性至少50歲,連續工作10年。(二)從事井下、高海拔、高溫、特別繁重的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男性55周歲以上、女性45周歲以上,連續工作滿10年以上的。 這一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職工相同的基層幹部。
3)男性50周歲以上,女性45周歲以上,連續工作10年以上,經國防醫院認證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行為能力。(四)因工致殘,經醫院證明,勞動鑑定委員會認定,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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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企業退休人員喪葬費最新規定包括當地員工上年(或前12個月)平均月薪為6個月; 由死者直系親屬領取,如無直系親屬,由組織安葬的個人或組織領取,視情況而定,需出具相關證明。 喪葬費用是統一的,從乙個墳墓到另乙個墳墓,因地區而異。
法律依據:關於《關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養恤金支付辦法的通知》 第一條 自2004年10月1日起,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退休人員死亡的,一次性養恤金按照下列標準執行: 烈士生前80個月的基本工資或基本退休津貼,烈士逝世前40個月的基本工資或基本退休津貼,烈士逝世前20個月的基本工資或基本退休津貼。
發放一次性養恤金所需資金,按現行渠道結算。 這是乙個慶祝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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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前退休工資4000元,喪葬費7000元外加邢養恤金,按生前最後乙個月的工資標準按20個月計算,遺屬可按月領取生活津貼,無固定生活年限。
公共事業單位人員 1.退休公務員死後有喪葬補貼和撫卹金,一般為20個月的工資。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去世後,國家將一次性支付養老金和喪葬費。 支付一次性養恤金的要求仍然通過目前的渠道支付。
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退休人員一次性死亡撫卹金的計算和支付辦法,仍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財政部關於國家機關公職人員和退休人員一次性死亡撫卹金支付的通知》(民發64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根據《暫行辦法》,遺屬福利只有兩項,即喪葬津貼和遺屬一次性撫卹金,適用於包括退休職工在內的所有被保險人。 兩類改革者遺屬的待遇與當地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掛鉤,與個人支付基數無關,這也凸顯了支付的公平性。 首先,喪葬津貼是該人死亡當年該省人均可支配月收入的兩倍。
例如,2020年山東省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為3644元,因此喪葬補貼為7288元。 一次性養恤金根據繳費年限和領取養恤金的時間綜合確定。 繳納繳費不足15年的退休人員,在城鎮地區只能領取9個月的人均可支配收入。
每增加一年的付款,可以收到的月數將增加乙個月,最長可達 24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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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退休人員有喪葬費,喪葬費是企業職工死亡後可以領取的一些補貼,企業職工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後可以領取喪葬費,如果退休人員與家人一起死亡,可以領取喪葬費。 喪葬費計算標準:企業在職職工和離退休人員因疾病或者非工作原因死亡的待遇:
1)直系親屬喪葬補助金和一次性救濟補助金,按上一年度3個月、10個月的本市平均社會工資一次性支付。
(二)贍養直系親屬的救濟補助金,按當地生活困難補貼標準和物價補貼之和,按每月支付給每人。
(三)單獨供養直系親屬的,每月領取的生活補貼,按當地城鎮企業職工生活困難補貼標準200元的比例發放。退休人員的喪葬費收取流程。
1、帶上戶口簿、死者身份證、兩張醫療保險證和一張卡(該卡必須全部用完,卡不退回),火葬場出具的三張收據將轉入死者所在單位。
2、如果死者檔案不在原單位,原單位會根據您提供的檔案為您申請綠檔調整證明,三張收據中的一張會同時留下。 您可以持綠色檔案調整卡到當地勞動就業局(部門)檔案館取回您的個人檔案。
3、若子女辦理檔案調整,須先請死者配偶寫委託書後方可辦理,檔案部門工作人員會要求您影印已故人士的戶口身份證和火化收據到檔案館。 調出死者的檔案後,此時,你手裡還剩下兩張收據。 其中一人自行保管,將最後一張收據(火化收據)帶到死者所在社群,並要求社群主任在收據背面蓋上社群的圓形印章。
您可以攜帶死者的火化證書、蓋章的收據、個人檔案、身份證到社會保險公司的專門殯葬辦公室辦理一次性喪葬補貼。
4、工作人員會用電腦中的資料核對你提供的個人檔案中的工資資料,核對後,製作四張表,表內內容為喪葬費400元(地區略有不同)加10個月工資。 辦事人會在四張表格上蓋上個人印章,然後到社保大廳結算處複核,再加蓋審核人員的公章,再返回印章最先的地方,由部門負責人蓋個人印章。 工序完成後,將個人檔案交回勞動部門,檔案交回後,要求檔案部門在四張表格上蓋上圓印,此時桌上有三枚個人印章和一枚圓印。
其中乙份儲存在檔案中,另外三份送到社會保險公司進行結算。
5.工作人員會通知您,在完成手續乙個月後,所有喪葬費用將支付到死者的工資卡上(注:當月的工資將正常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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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1)喪葬補貼標準:退休人員按死亡當月的基本養老金領取10個月。
簡民清基本養老金低於上一年度四川省在職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按上一年度四川省在職職工月平均工資10個月計算支付。 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自僱人員,按在職職工死亡時上一年度在職人員平均月薪的四個月發放。
2)一次性養老金標準:退休人員按死亡當月的基本養老金支付,為期10個月。領取基本養恤金的退休人員和自營職業者,按照死亡當月的基本養恤金領取。
(三)領取喪葬補助金和一次性撫卹金的條件和支付方式,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4)退休、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工作原因死亡的,喪葬補助金和一次性養老金由基本養老保險**支付,企業不再承擔喪葬補助金和一次性養老金。
法律依據:《關於審理人身傷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 第二十七條 喪葬費按照訴狀法院所在地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計算,按累計六個月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