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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敢說,很少有人會因為這個問題而感到高興:離婚後,再見也是朋友。 其實,我還沒有遇到過幾個離婚後能和原伴侶做朋友的人。
就連很多自以為很前衛的時尚男女,在面對這個問題時也含糊其辭,做不了自詡的“戀人,再見”就自由自在了。 畢竟,離婚不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情。 有一句名言讓女性振作起來:
乙個成功的男人背後,有乙個成功的女人。 這句話的潛台詞是,沒有成功的女人,男人就無法取得成功。 我一直認為,這句話總結得非常正確,就像偉大的***名言一樣,可以奉為經典。
但如果你把這句話放在另乙個角色上:乙個成功的女人背後,有乙個傷透了她心的男人。 同樣可以成為經典。
這些祖傳經典的斷言一再告訴我們,男人和女人可以成為朋友,但一旦攜手走進圍城,然後離婚脫困,再見就不能成為朋友。 事實上,離婚成為敵人的情況並不少見。
在離婚故事中,雖然主人公離婚的原因不同,但歸根結底,都是關於難以延續的感情。 既然雙方都被愛情傷害了,而且被傷害到只能用離婚的無奈結局來忘記一段痛苦,那麼他們說再見的時候,怎麼能成為朋友呢? 在很多經典的愛情電影中,經常能看到這樣的橋段:
離婚後,男女主人公多年後無意中相遇,然後像老朋友一樣去西餐廳吃燭光晚餐,然後深情地看著對方,那一刻有多少仇恨和仇恨化為烏有。 這樣的鏡頭常常讓我們感慨萬千,並產生一些幻想:離婚後,我們再次見面時,仍然可以成為很好的朋友。
很多美好的情境,但回到現實,我們常常發現很難找到那種浪漫和期待。 有這樣一條簡訊:婚姻是錯誤,離婚是啟蒙,離婚和婚姻是痴迷的。
雖然荒謬,但也反映出很多都市人對現實婚姻的無奈。 我的乙個朋友離婚後不到半年,他又結婚了。 他開玩笑地告訴我
朋友坦言:夫妻倆做不到,還能做朋友嗎? 離婚後還有必要做朋友嗎?
在我過去寫過的感人故事中,很多離婚的男女也在問我:離婚後還能做朋友嗎? 乙個有趣的現象是,戀愛中的朋友,或者未婚的男女朋友,在這個問題上大多都很時髦,一般是這樣的:
既然不能老了牽手一輩子,那就離婚吧,離婚後大家還是朋友。 我和被圍城內外的男女接觸較多,我自己總結了乙個規矩:離婚後,再見也是朋友,他絕對不結婚; 相反,在圍攻中受傷的是乙個已婚男人和乙個女人。
做出這樣的總結,我也認為這是絕對的。 但現實總是讓我思考:在圍城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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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問。 如果可以做朋友,為什麼不能做夫妻呢?
當夫妻關係被撕裂到離婚時。 雙方的傷口有多深? 甚至孩子、家庭和丈夫和妻子也可能被遺棄多年。 再次成為朋友?
對許多人來說,離婚是乙個痛苦和不可接受的選擇。
當然,可能會與朋友見面並打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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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取決於離婚的原因。 如果兩個人本身並沒有什麼大問題,但因為性格等原因不相處而離婚,他們可能會成為朋友,但只能是很普通的朋友,不能成為好朋友。
以下是一些示例供您檢視。
1、鐘女士,離婚4年。
我連女兒的撫養費都不付,我總是哭窮,我只想問問乙個能給孩子買房的女人,乙個男人真的沒錢,什麼心態,乙個仇人,老死不羈相處。 他甚至不支付子女撫養費,也不可能成為朋友。
2、鄭先生,離婚5年。
誰能理解那種又愛又恨的感覺? 她告訴我,雖然離婚了,但她還是希望像朋友一樣,而我還是愛著她,我無法原諒她對我撒謊、背叛我! 每當我想到它時,我的心就像插了一把刀!
我不知道自己做的是對還是錯,所以我把我心裡的真實想法告訴她,以後就不打擾對方了!
3.劉女士,離婚11年。
我們離婚已經11年了,我們都有了新的家庭,我們都希望對方幸福,我們沒有因為有了孩子而斷絕聯絡,聯絡也是為了討論孩子。
同居這麼多年,夫妻倆都不能成為兄妹,到多年沒見過面,每次孩子來來回回,都有**的解釋,每次考試什麼的,我和前夫也溝通過,為了孩子,我們盡量達成共識, 不要讓孩子尷尬,如果我們經常加劇衝突,孩子會很痛苦,和睦相處,曾經的同路人,我們現在在各自的家庭裡幸福!理性對待。
4. 程先生,離婚6年。
離婚是陌生人,沒有必要再聯絡,離婚後就沒見過面,我們分居六年了,我們一次都沒見過面,她連孩子一次都沒見過。
她連孩子撫養費都沒給我,還是朋友,不成仇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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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能成為朋友的夫妻寥寥無幾,畢竟夫妻離婚的原因很多,矛盾也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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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應該是可能的。 雖然因為種種原因,不能成為夫妻,也不能離婚,但不應該成為敵人,人與人之間還是要保持這樣的友誼關係,這樣對大家都有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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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夠愛,不夠信任,沒有感情,即將離婚的夫妻,在車站落車,很難心痛。
只有真正愛過的夫妻才會心痛,兩個人願意做朋友,離婚後才明白,之前沒有珍惜對方的努力,後悔不已,畢竟你曾經擁有那麼多的美貌,如今卻像一面鏡子,破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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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能說,天地大,你是什麼樣的人,你會交什麼樣的朋友,這很正常,你永遠都不會理解別人的心,每個人離婚的情況各不相同,我覺得兩個人只要說出真心話,離婚對誰都有好處, 每個人都有更好的選擇,幸福,為什麼不能做朋友。
我也是離過婚的人,十五年來一直關係很好,所以對孩子沒有傷害,今年兒子自己開奶茶店的時候,我們三個人各出乙份,我覺得沒什麼不對的,沒有緣分要夫妻和孩子要為孩子付出代價, 朋友可以做一輩子。
離婚後,你們當然可以成為朋友,尤其是有孩子的夫妻。 為了孩子的健康成長,雙方都有責任對孩子的心理和社會認知給予積極的引導。 彼此之間不和睦相處或反目成仇,會進一步加深對子女的傷害,造成混亂,甚至導致他們在婚姻觀和價值觀的形成上走錯方向。
但要成為朋友,就要有嚴格的限制,雙方都要克制,有意識地保持一定的距離。 如果你仍然在情感上脫節,那麼就不要開始一段新的關係; 或者如果一方有了新的關係,那麼另一方應該有意識地只維持朋友的關係,不想繼續這段關係,而只能給對方祝福。
要知道,破碎的東西,哪怕是無價之寶玉石,都是破碎的,再怎麼修復,還是會留下傷痕; 如果再次損壞,損壞會比第一次更嚴重、更深。
這要看兩個方面的情況,第一種情況是說容易就散了,雙方都有很理性的態度,對自己的婚姻生活不能繼續下去,在這種情況下,離婚後你們仍然可以做朋友。 第二種情況是雙方矛盾深重,相處如敵,討厭撕扯對方,在這種情況下,離婚後很難做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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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離婚後你們也可以做朋友,畢竟你們已經愛過對方了,離婚只能證明兩個人不適合一起生活,但並不代表他們之間的愛情已經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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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覺得做朋友是可以的,畢竟兩個人相愛過,一起生活過,所以沒必要讓對方成為敵人,還不如做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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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因為兩個人曾經很親密,離婚後,只能成為陌生人,不能成為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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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 因為兩個人離婚的時候有很大的矛盾,見到對方的時候也很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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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對於現代夫妻來說,離婚後還是可以做朋友的,感情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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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和平分手,做朋友是可能的,但如果是非和平分手,那絕對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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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你不能做朋友,因為離婚後,兩個人是敵人,不可能從容地做朋友,所以離婚後最好做乙個普通的陌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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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如果離婚後還能做朋友,會影響你們以後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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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現在的夫妻來說,離婚後不可能做朋友,因為離婚後,兩個人就沒有敵人一樣的聯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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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夫妻在許多情況下會成為敵人,但很少有人會成為朋友。 我的觀點是:既然離婚了,就沒必要做仇人,更不要做朋友,不如做個路人。
婚姻離婚了,朋友可以從哪裡開始?
撇開一些非常的原因不談,如果婚姻中的兩個人要麼吵得飛上天,都懶得看對方一眼,否則,他們就不會分手。
既然我們在一起的時候沒有感情,離婚後我們又有什麼感情呢? 而所謂的朋友,他們應該對彼此有情感基礎,如果沒有感情,他們還能做朋友嗎?
婚姻離婚了,如果有怨恨,就該放棄了。
自從到了離婚的地步,他們大多被對方傷害了,那些被深深傷害的人成了敵人。 一旦離婚,就應該有怨恨,應該放下。 敵人已經走了,不忘仇恨,只能生氣。
有些二婚之所以不好,與回憶“往世仇”不無關係。 比如,有些男人或女人因為第一次婚姻而受到傷害,所以把仇恨藏在心裡,堅持認為世界上沒有好男人或好女人,所以當他們第二次結婚時,他們到處強化,結果也以離婚告終。
你最好走第二段婚姻的路,我走第二段婚姻的橋。
如果離婚後,看不見是乾淨的,當然是好的。 但是,如果你在乙個單位工作,或者即使你有兩個單位,你也可能見面。 那也應該是,你看我,是路人A,我看你,是路人B。
我心虧欠,也路過,因為木頭已經在船上了,怎麼早點走了? 我心疼低頭走過去,因為這個世界上沒有後悔藥,就算有,吃完也會後悔。
孩子不再是紐帶,他們只是盡自己的乙份力量。
離婚後,共同的孩子應該一起撫養,但這不是舊關係,而是償還愛情債務。 在婚姻中,孩子是愛情的瓜; 離婚後,孩子是愛情的苦果。
所以,離婚後雙方都應該更加盡職盡責,因為你未經孩子同意就生下了孩子,卻分手了,把孩子當成了“斷臂天使”,這肯定是大人的錯。
綜上所述:絕大多數離婚程式都是一場戰爭,其結果必然是雙輸的局面。 他們一走,煙霧散去後,他們都轉身開始走,甚至沒有說再見。
因為,你已經是路人了。 例如,如果你走在街上,你會對路人說“再見”嗎,路人一會兒乙個地走過,一會兒乙個地走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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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認為離婚的夫妻可以成為彼此的朋友,因為你已經經歷了一段你無法忘記的私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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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他們不能做朋友,因為他們已經深深地愛著對方,所以他們不能接受以夫妻的名義相處,大多數夫妻離婚後都會像陌生人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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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的夫妻不能再做朋友了,因為離婚夫妻之間的關係已經破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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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在結婚的時候,都以為愛情可以長久,或者是彼此一輩子,但要知道,其實感情是無法控制的事情,所以很多時候,沒有辦法感覺到感情的結束或延續。
在生活中,已經離婚的兩個人還能繼續做朋友嗎? 讓我們來看看他們怎麼說。
1.陳先生:離婚後,我不能做朋友了。
我和妻子在離婚前的關係還算不錯,但久而久之,隨著生活中的瑣碎瑣事,我們兩個人的關係遇到了問題,其實一開始我覺得這些都不是很不可避免的事情,但還是沒能讓對方度過這些傷痛, 所以我不假思索地選擇了離婚,其實也是雙方妥協了很久,發現沒有效果,所以才做出了這樣的決定。
我們倆自從離婚後就再也沒有聯絡過,雙方也沒什麼值得聊的,如果丹凡能有感情做朋友,他怎麼可能離婚,所以我們唯一的默契就是雙方不會有任何關係,完全是陌生人。
2. 李女士 如果不是孩子們,真的沒有必要聯絡。
我和前夫離婚已經兩年了,這段時間我們一直沒有斷絕聯絡,因為我們有了孩子,其實我心裡很清楚,因為有了孩子,我們這輩子應該不能斷絕聯絡,因為時不時的孩子需要見到父母, 其實現在我們也有自己的生活,如果沒有孩子,或者沒有聯絡,大家都沒關係。
3.朱先生其實,只要不打擾對方的生活,聯絡一下是可以的。
我和前妻因為一些小問題離婚了,當時我們倆可能都不知道該如何理解對方,我們倆心裡都有委屈,所以我們倆居然把心裡的矛盾堆了起來,在上次爆發的時候,我們受不了了,其實在我們離婚之後, 我們倆一直保持著聯絡,我擔心她過得好不好,她也應該關心我,其實離婚也無所謂,如果感情有,我還是希望有個好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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