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後可以不去嗎?

發布 社會 2024-03-10
11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持有修改後的勞動合同乙份,但未規定勞動合同簽訂後雙方各持有乙份,後續的《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也沒有彌補這一缺陷。 但是,勞動者只需要注意收集他或她何時進入雇主的證據,因為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勞動者不怕用人單位拖欠債務,勞動者可以救國

    如果你去勞動部門投訴用人單位沒有籤勞動合同,從而要求雙倍工資,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這意味著如果用人單位強硬到底,你可以拿到雙倍工資,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否則用人單位只會乖乖的拿出你籤的勞動合同! 關鍵是要收集對自己有利的證據,在當前買方市場的勞動力環境下,工人應該“密切關注”!

    第十四條 無限期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限期解除期限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可以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簽或者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還應當訂立無限期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連續為用人單位工作滿10年;

    (二)用人單位首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已連續為用人單位工作滿10年,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到10年;

    (三)連續訂立兩份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本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情形的續簽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一年內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了無限期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以上一年以下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月工資的二倍。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與勞動者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自本應訂立無期勞動合同之日起月薪的兩倍。

  2.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如果形成僱傭關係,可以在提前 30 天通知的情況下終止。

  3.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如果你還在試用期,可以提前3天告訴他,有些公司如果還在試用期可以直接去,可以試試下乙個家。

  4.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你不能去,不到三天你就要自走。

  5.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法律分析:應針對勞動關係簽訂相應的勞動合同,而不是勞動合同。 勞動關係是兩個或兩個以上平等主體之間通過勞動合同建立的權利義務關係。

    合同可以是書面的、口頭的或其他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條 本法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並訂立、同時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企業、個人經濟組織、非企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以下簡稱用人單位)。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依照本法執行。

  6.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勞動合同有效。 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以上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月薪二倍(雙倍工資的起算日期為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屆滿後的次日, 且截止日期為書面勞動合同補充前一天,書面勞動合同與員工一起補充)。

    1、勞動合同簽訂,員工不上班,合同是否仍然有效?

    勞動合同有效。 當然,如果勞動合同屬於下列情形之一,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一)以欺詐、脅迫或者利用他人危險,促使對方違背其真實意圖訂立、變更勞動合同的;

    2)用人單位免除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主要表現為合同條款簡化、缺乏法定條款、羨慕只規定勞動者的義務、承擔生老病死責任。

    (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包括不具備簽訂勞動合同的資格、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工作條件、招募童工、低於最低工資標準、不繳納各種社會保險費、殘疾、暫時不結婚、未懷孕等。

    二、簽訂勞動合同的注意事項

    1、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以上一年內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月薪的二倍(雙倍工資的起始日期為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屆滿的次日, 且期限為書面勞動合同補充的前一天),書面勞動合同應與勞動者一起補充。

    2、勞動合同履行地與用人單位登記地不一致的,按履行勞動合同所在地有關規定執行上一年度本地區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勞動保護、工作條件、職業危害防護和月平均工資標準; 用人單位註冊地相關標準高於勞動合同履行地相關標準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執行用人單位註冊地有關規定的,以協議為準。

    3、勞動者在試用期內的工資不得低於用人單位同崗位最低工資的80%或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的80%,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4、用人單位應當用工人專業技術培訓憑證支付培訓費用、培訓期間的差旅費以及勞動者因培訓而發生的其他直接費用。

    5、除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協議外,勞動者提出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訂立無限期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的內容應當按照合法、公平、平等、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協商確定。

  7. 匿名使用者2024-01-20

    法律分析:勞動合同僱傭是中國企業的基本用工形式。 勞務派遣就業是一種補充形式,只能在臨時、輔助或替代崗位上實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六十六條 勞動合同僱傭是中國企業的基本僱傭形式。 勞務派遣就業是一種補充形式,只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或替代性工作中實施。

    前款規定的臨時性工作,是指工作期不超過六個月的職位; 輔助崗位是指為主要業務崗位提供服務的非主營崗位; 替代工作是指雇主的雇員因全日制學習、休假等原因無法工作的崗位,可以由其他工人代替。 用人單位應當嚴格控制勞務派遣人員數量,不得超過其職工總數的一定比例,具體比例由勞動行政部門確定。

  8. 匿名使用者2024-01-19

    法律分析:如果你不籤勞務派遣合同,以後就意味著公司會少付給你工資,你會找勞務公司,他們會追究責任,而你無法提供有效證據,也沒有依據支援去勞動部門維權, 頂多按照勞動法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補發工資,如果發生工傷,公司可能會讓你找勞務公司,勞務公司會讓你找工作公司,兩人互相踢球, 這是一件很傷心的事情,如果你自動離開,我肯定不發工資,還是簽個合同比較好,以後我心裡會見底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孝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六十三條規定,被派遣的職工享有與用人單位職工同工同酬的權利。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同工同酬原則,對派遣職工和同一單位同崗位勞動者實行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

    用人單位沒有同一崗位的職工的,參照用人單位所在地相同或者類似崗位的勞動報酬確定。 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和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中應當支付給派遣工人的勞務報酬,應當符合前款規定。

  9. 匿名使用者2024-01-18

    大家都知道,如果你在一家公司工作,就應該簽訂勞動合同,但是有很多人簽訂了勞動合同後就不想在公司工作了,這種情況怎麼辦? 有必要對公司進行賠償嗎? 為了幫助您更好地理解相關法律知識,現整理以下內容。

    1、簽訂勞動合同後不想去怎麼辦?

    如果簽訂了勞動合同,卻不去上班,就是勞動關係尚未正式確立的情形。 不想去的,可以直接通知用人單位不履行勞動合同。 員工在簽訂勞動合同前應慎重考慮,再決定是否簽訂勞動合同,即使不履行勞動合同不會對法律層面產生任何重大影響,但對個人聲譽也始終不利。

    2、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建立勞動關係並規定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勞動合同的訂立和變更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勞動合同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對雙方具有約束力,雙方應履行勞動合同項下的義務。

    根據以上內容可以得出結論,如果簽訂勞動合同後不想上班,也可以直接通知用人單位不能履行勞動合同。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17

    法律分析:1)工作內容的證據,如電子檔案、資料、與公司有關的其他資料;(3)公司給職工的制度依據,最好將成套資料蓋章或列印,如職工手冊、財務制度、職工名冊等; (4)公司正式員工或領導與員工之間交換的材料,如工作安排、書面通知、電子郵件通知等; (5)可以嘗試與公司主管進行對話,然後記錄記錄,記錄材料中必須反映領導的名字,否則,法院將難以確認記錄材料的真實性; (6)您可以通過個人身份證明和離職其他員工的證詞來證明您在公司工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勞動合同的訂立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關係成立,同時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受僱前訂立勞動合同的,自受僱之日起建立勞動關係。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16

    首先,用人單位在招聘勞動者時,應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等勞動者需要了解的資訊; 用人單位有權知悉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勞動者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 第九條 用人單位招聘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等證件,也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如果您不清楚相關情況的處理,可以諮詢律師進行定義。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九條規定,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勞務派遣形式接受勞務來源的單位簽訂勞務派遣協議。 勞務派遣協議應當約定派遣崗位和人員數量、派遣期限、勞務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的數額和支付方式,以及違反協議的責任。 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崗位實際需要與勞務派遣單位確定派遣期限,不得以分割連續用工期為藉口,將連續用工期劃分為若干份短期勞務派遣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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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個回答2024-03-10

需要雙方協商,如果雇主同意,可以,否則就不行。

7個回答2024-03-10

1、是否有必要訂立勞動合同不同:

這是勞務派遣與勞務中介的根本區別,勞務派遣公司必須與被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才能建立勞動關係。 >>>More

4個回答2024-03-10

1. 如果工人為雇主工作,有兩種方式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More

10個回答2024-03-10

具體的事情有很多,但最好有乙個利害關係很大的人來做決定,財務要清楚。

8個回答2024-03-10

你不能這麼做。 原因:

1)你籤的《勞務派遣協議》有,如果他們支付工資,你的賬戶裡沒有工資支付的記錄,是虛假的合同。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