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貧困戶每年補貼一般在150元至1200元之間。 貧困戶可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和免費大病補貼保險; 農村貧困戶可享受農村破舊房屋改造補貼; 貧困戶子女可申請在校貧困學生補助。
[法律依據]。
《社會救助制度暫行辦法》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應當將社會救助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建立健全領導、民政部門領導、有關部門配合、社會力量參與的社會救助工作協調機制; 完善社會救助資金和物質保障機制,將政府安排的社會救助資金和社會救助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社會救助資金實行專項管理,分賬戶、專項資金管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用、挪用。 社會救助資金的發放,按照國庫管理的有關規定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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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貧困戶產業扶持補貼標準為4000元,用於建立貧困戶發展產業檔案,驗收合格後資金兌現。2、貧困戶教育補貼:學前教育免收教育費; 義務教育免收雜費、課本、作業本,小學生每期500元,初中生每期625元/人,享受營養改善計畫,每學生日4元; 高中教育:發放國家助學金,已註冊卡的學生每年可領取每人1000元補貼; 大學教育:
每人每年可領取4000元補貼(含學費2000元,生活費2000元),直至學業結束。 在暫停期間,將暫停發放經濟援助。 3、貧困戶醫療補貼:持戶登記卡的貧困戶享受醫療扶貧“十免四補貼”; 目前,該區**的住院治療作為個人醫療費用的“零支付”實施; 2017年,貧困家庭免徵新農合費用。
4.貧困戶重點生活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220元; 一般安全標準為每人每月120元。 5、貧困戶住房建設補貼和破舊房屋改造補貼:家庭C級補貼1萬元,家庭D級補貼1萬元; 移地扶貧搬遷補助金:
自願前往朝天中心城購買合法商品房的,每人獲得5萬元補貼; 按照農村統一規劃自願自建的,領取人均補貼2萬元; 6. 貧困戶社會保障補貼1養老保險個人支付補貼:一般貧困人口每人每年60元; 農村生活津貼每年補貼100元/人。
2.個人繳納醫療保險補貼: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補貼由每人每年72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
3.提高醫療保險報銷比例:一般城鄉居民報銷比例提高5%。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八條: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法或者違反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