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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秘密收集證據,證明你確實在這裡工作;
3、做好這些準備工作後,到勞動局舉報公司未按時發工資的情況,勞動局將對此類行為進行處罰。
4、如無變更,申請勞動仲裁! 法律會幫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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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資支付的形式要按照勞動合同的規定執行,沒有約定的,按月支付,幾個月不發工資的,可以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部門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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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真的能忍,而且你的經濟條件還不錯。 如果我很久以前就辭職了,甚至乙個月都沒有,因為我沒有積蓄。 你必須在別人的工作中工作。
我建議你不要再這樣做了,向老闆要你的工資,如果你不發,就去勞動部門告他,或者去法院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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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長期不支付工資,可以到當地的勞動仲裁機構尋求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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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幾個月沒有支付工資,並且需要強迫勞動,勞動仲裁部門可以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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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工資和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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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提出投訴或提交勞動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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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他,勞動法支援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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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去勞動部門回應,保留工資單的證據,必要時用法律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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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按照合同,你要籤乙份好的勞動合同,乙個月內就要發給你,如果他沒有發,就證明他有問題,公司不正規,你要拿回錢,離開這裡去勞動局仲裁部門要求解決和處理, 要找回您的合法權益,不要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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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連發不發工資,幹什麼活,可以和勞動仲裁委員會一起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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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拿到證據,再去相關部門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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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向勞工局提出投訴,有人會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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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職! 然後去勞動仲裁,大喊大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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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到單位主管部門上級投訴,控告單位違反用工規定,幾個月不發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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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幾個月不發工資,還強迫自己工作,那麼你應該通過法律手段解決問題,以保護你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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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來說,你可以證明你在這裡工作,然後申請勞動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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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們去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我們的工作必須得到同工同酬,不能有強迫勞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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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人可以強迫你工作,即使你有報酬。 這是非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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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幾個月不發工資,你就得強行工作。 那麼這違反了勞動法,侵犯了你的個人權利。 您可以向勞動仲裁部門提出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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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離職,這是乙個已經離開公司的非法員工,然後轉身去仲裁要求雙重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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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違法的。 拍下證據,然後去警察局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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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向相關部門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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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幾個月不發工資可以通過以下幾種方式解決:1、溝通談判; 2、協商不成的,採取法律保護合法權益(收集或保留一些能證明職工與單位有勞動關係的證據,如工作證、工資卡、考勤記錄等,或者單位支付給職工的保險是最好的證據。
3、除上述兩個渠道外,要理性對待拖欠工資的問題,不要用激進的言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以上一年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月工資的兩倍。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與勞動者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的,應當自勞動合同應當訂立之日起,支付勞動者月薪的二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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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拖欠工資、不支付工資、扣工資的,可以向勞動局監察大隊投訴。
因公司未按時支付勞動報酬的,當事人可以申請解除勞動合同和勞動關係,並要求經濟賠償。 當事人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行政部門投訴,勞動監察大隊應當責令用人單位支付工資,勞動監察大隊與勞動者不協調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金; 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差額; 用人單位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額外補償金,補償金額不低於應付金額的50%但不超過100%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規定或者國家規定足額及時支付勞動者兄弟勞動報酬的;
(二)向勞動者支付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
(四)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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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個月不支付工資是違反勞動法的。 根據《勞動法》第50條,工資應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工人。 不得扣減或無理拖延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規定,工資必須由宗族團體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 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在最近的工作日提前付款。 工資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實行周薪、日薪、小時工資制。
《勞動法》第50條規定,工資應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工人本人。 不得無故扣減或拖欠職工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規定,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
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當在嫌疑人登記的最近工作日提前繳費。 工資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實行周薪、日薪、小時工資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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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無故拖欠勞動者兩個月工資,不符合法律規定,違反中國勞動法有關規定的,勞動者可以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勞動者本人。 不得扣減或無理拖延工資。
2. 如何計算加班費
1.標準工時制下加班費的計算。 根據《勞動部關於印發〈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的通知》,工資按下列標準發放:
(一)用人單位未依法安排勞動者超出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小時工資標準不低於勞動者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勞動者工資;
2)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但不能安排補休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不低於勞動者日工資或者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勞動者工資;
3)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節假日工作,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中勞動者日工資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勞動者工資。
2.加班費的計算為綜合計算工時制度。
根據《企業實施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審查批准辦法》和勞動部《對職工工時綜合計算問題的批復》的規定,經批准實施綜合計算工時制的企業實際工時總計不得超過法定標準工時合計在綜合計算期內,超出部分視為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和報酬按照《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支付,工資報酬應當按照第四十四條第三款的規定支付。此外,延長工作時間的平均小時數不得超過每月 36 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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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工資應按月支付,即工資應以月薪的形式支付,也應按月支付,因此用人單位應在自然月結束後30天內結清工資,超過30天將構成拖欠工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勞動者。 不得無故扣留或拖延工人的工資。
第五十一條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在法定節假日、婚喪假和參加社會活動期間向勞動者支付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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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資應按月支付,即工資應以月薪的形式支付,工資也應按月支付,因此用人單位應在自然月結束後30天內結清工資,超過30天將構成拖欠工資。
1、辭職後不發工資還拖欠嗎?
超過30天即構成拖欠工資,約定的按約定日期支付,勞動合同終止時一次性支付。 根據有關規定,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 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在最近的工作日提前付款。
工資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如果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度,可以按周、按日、按小時支付工資。
2. 如何定義拖欠工資?
拖欠工資的定義如下:用人單位應當在自然月結束後30日內結清工資,拖欠工資在30日後構成。 拖欠工資的全稱是無故拖欠工資,即用人單位不按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工資的行為,不屬於法律規定的情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50條的規定,工資應當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勞動者,不得無故扣減或拖欠勞動者工資,每月支付的工資應包括以月薪的形式支付工資, 並按月支付,因此用人單位應在自然月結束後30天內結清工資,超過30天即構成拖欠工資。
3.拖欠勞動工資可以起訴多長時間。
《勞動法》第50條規定,工資應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工人本人。 不得無故扣減或拖欠勞動者的工資,工資按月支付,其中工資以月薪形式支付,也應按月支付,因此用人單位應當在自然月結束後30日內結清工資, 超過30天的,構成拖欠工資。可以起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50條規定,工資應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勞動者本人。 不得扣減或無理拖延工資。 第五十一條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在法定節假日、婚喪假和參加社會活動期間向勞動者支付工資。
大多數嬰兒在12至14個月大時學會走路,絕大多數學者和專家一致認為,大約50%的嬰兒在14個月大時可以自由行走,而90%的嬰兒在14個月大時可以獨自行走,100%的嬰兒在18個月大時可以自己走路。 當然,在這半年的時間裡,孩子們的表現參差不齊,有的前一天還是“爬行動物”,第二天就變成了“北京猿”; 有些人早就想試一試,但走路後往往摔倒; 他們中的一些人享受散步的自由和樂趣,總是要求大人帶他們出去散步。 父母應該記住,這個範圍不是黃金法則,因為每個寶寶都有乙個獨特的發育時間表,它只是乙個普遍接受的範圍!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