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如何補償?

發布 社會 2024-03-08
8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企業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關係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 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不能再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給予賠償。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向勞動者支付補償金。

  2.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勞動部《關於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老步發1995年第309號)第40條規定,勞動者依照勞動法第三十二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試用期內), 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遣散費,但應當按照實際工作天數支付工資。

  3.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根據《勞動法》的規定,一般來說,試用期可以隨時解雇,員工可以隨時離職,無需支付賠償金。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4.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試用期內,雙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無需給予補償。

  5.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第乙個問題:我不太明白,按照你的意思,就是合同到期了,公司沒有通知續約吧? 如果屬於這種情況,則沒有法律要求企業提前乙個月通知員工續簽合同,合同期滿未續簽的,企業應支付員工補償金,經濟補償金按照員工在用人單位工作滿滿一年乙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給員工。

    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半個月的,給予勞動者半個月工資。

    第二個問題:根據《勞動合同法》最新規定,在試用期內,企業不得無正當理由解除與勞動者的合同,除非證明勞動者不符合用工要求。 無正當理由解除勞動合同的,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按照第乙個問題所述補償標準的兩倍給予補償,但不再給予經濟補償。

  6.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試用期屆滿前,公司是否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是否給予賠償,取決於以下情形:

    1、如果解雇有過錯,用人單位無需支付經濟補償;

    2、如果解雇無過錯,用人單位需要支付經濟賠償金。

    職工入職時,有試用期,公司會與員工約定一定期限的試用期,在此期間公司可以與員工解除合同,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通常有以下幾種情形:

    1、企業對非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支付賠償金,賠償金額為經濟補償金金額的兩倍,試用期內必須少於六個月,經濟補償金為半個月工資,最終賠償金為乙個月工資;

    2、員工提出辭職的,企業無需支付補償金;

    3、證明勞動者在試用期內不符合勞動條件的,企業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不予支付賠償; 笨。

    4、勞動者與另一家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而未與企業解除勞動合同的,則新簽訂的勞動合同無效,企業遭受損失的,勞動者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法律責任,如果新公司知道勞動者與企業未解除勞動關係,仍與勞動者簽訂合同, 則公司還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試用期內,證明不符合開脊要求;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嚴重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嚴重影響用人單位完成工作任務,或者不按用人單位要求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勞動者或者向勞動者額外支付乙個月工資後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非因工作原因生病或受傷,在規定的醫療期限屆滿後,不能從事原有工作或者用人單位安排的工作的;

    2)勞動者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培訓或崗位調整後仍不能勝任本崗位的;

    3)訂立勞動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無法履行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後未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一致意見的。

  7. 匿名使用者2024-01-20

    法律分析: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通常有以下幾種情況:企業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支付賠償金,賠償金額為經濟補償金額的兩倍,試用期內必須少於六個月,經濟補償金為半個月工資; 最後的賠償金額是乙個月的工資。

    如果員工提出辭職,企業無需支付賠償金。 如果證明員工在試用期內不符合僱傭條件,企業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而不支付賠償金,而員工與其他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而不終止勞動合同,則新簽訂的勞動合同無效,如果企業遭受損失, 員工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法律責任,如果新公司知道員工與企業尚未解除勞動關係,仍與員工簽訂合同,則公司也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勞動合同的訂立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關係成立,同時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受僱前訂立勞動合同的,自受僱之日起成立勞動關係。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8. 匿名使用者2024-01-19

    試用期內勞動合同解除的,用人單位是否賠償,應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分析處理。 如果員工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就業條件或員工主動辭職,解除勞動合同一般不需要補償。 如果雇員被雇主無故解雇,他或她可以要求賠償。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就業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3)嚴重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嚴重影響單位完成工作任務,或者不依用人單位要求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勞動合同無效的;(六)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問題的相關答案已經給出,請根據情況參考各來源讀者的冰雹襪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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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個回答2024-03-08

首先要解決的是你和單位之間是否已經約定了試用期,因為你們沒有約定試用期,所以你需要通過合同的其他條款來判斷你們之間是否有關於試用期的約定,比如試用期屆滿後的工資和待遇等條款, 一般可以看作是你已經同意了試用期。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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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個回答2024-03-08

您好,希望以下闡述對您有所幫助。 如果不想給自己帶來太多麻煩,建議不要籤這個合同,雖然08年除了經過特殊訓練和服務期限可以約定違約金,其他人不允許約定違約金,所以可以簽訂合同,只要依法提前30天提交辭職報告, 對本機沒有損失的,不需要賠償。但是,如果你在與用人單位簽訂合同後辭職,則必須按照規定辦理辭職手續,還需要要求用人單位給你出具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以便幫你找到下乙份工作。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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