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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對勞動者進行培訓,勞動合同或培訓協議約定了服務期限,勞動者在勞動期限屆滿前辭職的,勞動者支付違約金是合法的,但違約金的數額應當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
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提供特殊培訓費用,為其提供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勞動者簽訂約定服務期限的協議。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限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 用人單位要求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未履行部分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限的,不影響勞動者在服務期內按照正常工資調整機制增加勞動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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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員工有權辭職不做! 只要沒有提前拿到公司的資金,或者不花很多錢在培訓上,就沒事了,可以直接辭職,有問題就聯絡勞動局,詳情請諮詢勞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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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如果有協議,就約定,如果有違約,就按照約定去做。 其次,如果沒有,根據《勞動合同法》,如果您在離開公司時有過錯,給公司造成損失,公司可以要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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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正常辭職,則不合理,如果不是正常離職,則應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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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取決於您是否簽訂了僱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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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一般情況下,擅自離職的員工不能被要求支付違約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的,可以解除勞動者提前外派合同,解除勞動嫉妒。 勞動者可以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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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員工擅自辭職是否需要支付違約金 在勞動合同約定的兩種情形下,可以約定違約金:(1)員工接受過用人單位的專門培訓並簽定了服務期限,違反服務期限的,需要支付違約金; 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 用人單位要求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未履行部分的分攤部分。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就服務期限達成一致的,不影響勞動者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增加勞動者在服務期間的薪酬。 (2)員工已簽訂競業限制協議,違反協議相關內容,需要支付違約金的。 (3)除上述兩種情形外,不得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違約金; 因此,用人單位自願辭職且不移交作品的,可以追償其損失和給用人單位造成的損失,但不能追討相關的違約金。
2. 擅自辭職是否應承擔法律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部檔案》(老步發〔1995〕223號)的規定:“用人單位招聘尚未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給原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除承擔直接賠償責任外,還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員工。 連帶賠償的份額不得低於原用人單位造成的經濟損失總額的70%。
對原用人單位的下列損失給予賠償:1、對生產、經營、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2、因獲取商業秘密給原用人單位造成的經濟損失。 因此,無論雇主是好人還是員工好人,遵守規則、守信是唯一正確的做法。
勞動者自願辭職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勞動者應當按照規定承擔下列損失賠償責任: 1、用人單位為招聘支付的費用; 2、用人單位支付的培訓費,如另有約定,按雙方約定辦理; 3、對生產、經營、工作造成的直接損失; 4、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補償費用; 法律明確規定,只有勞動者才能承擔違約金,只有在上述兩種情況下,即使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有特別約定,相關約定也無效。 因此,在實踐中,員工擅自離職的,用人單位不能要求員工承擔違約金,而只能要求員工賠償因擅自辭職造成的經濟損失。
1、勞動者未經乙個月通知而辭職的,視為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應當賠償用人單位。 但是,用人單位承擔損失的舉證責任。 如果損失是實際造成的,可以從工資中扣除。 >>>More
如果女員工在懷孕期間被公司解雇,而該女員工按照自願辭職的方式進行處理,那麼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如果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同,侵犯了女工的合法權益,當事人可以向就業局、婦聯報備,申請雙倍經濟賠償。 如果當事人已經工作了2年零1個月,那麼當事人將獲得5個月工資的補償,作為雙倍經濟補償。 >>>More
您好,如果公司部門與您續簽合同,您將獲得補償。 但是,如果您的公司違反了法律,您也可以要求賠償。 未及時購買社會保險、未及時支付工資或加班費可視為公司的違法行為,並可能被“強迫”辭職。 >>>More